福州市闽侯县“儿童友好城市”LOGO标识和“乡村振兴与儿童友好”主旨征稿

福州市闽侯县“儿童友好城市”LOGO标识和“乡村振兴与儿童友好”主旨征稿

平面设计征集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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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3-08 08:27:27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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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闽侯县“儿童友好城市”LOGO 有偿征集公告
2021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儿童友好是指为儿童成长发展提供适宜的条件、环境和服务,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这是首个国家层面出台的专门针对儿童友好城市的文件,为城市品质提升和儿童发展带来了重要的政策机遇。
为加大闽侯县“儿童友好城市”创建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儿童友好城市”氛围,提高闽侯县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知晓率和影响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有偿征集具有闽侯特色的“儿童友好城市”LOGO标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征集内容
闽侯县“儿童友好城市”LOGO,主要体现闽侯元素和儿童友好城市元素(可中英文、图案结合)。征集活动面向全县范围,组织或个人不限。
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闽侯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承办单位 共青团闽侯县委员会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截止。
作品要求
1.参选作品应以图形为主,主旨突出、设计简洁、易于辨识。
2.参选作品具有时尚性、活泼性和童趣性,体现闽侯文化特色,突出儿童元素,符合国际惯例和我国法律,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整体美感。
3.参选作品应用性强,适用于儿童活动场所、公益广告宣传、文化交流用品等各种载体和场所使用。
4.参选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其他著名标识。
5.参选作品应注明设计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及200字以内的LOGO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好创意文字说明。
6.参与人员需通过图像制作软件(如photoshop、AI等)制作电子版、手绘扫描电子版上交作品。PS、AI等作品像素为1024x768或1280x800、300dpi,导出为jpg和pdf两种格式,手绘扫描作品为A4。   7.作者报送作品参与此次活动,即表示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作品的所有形式拥有非商业性使用权,作者享有署名权。设计稿最终确定为闽侯县儿童友好城市LOGO后,其全部版权(包括知识产权、使用权、发布权、处分权)归闽侯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所有。
8.参选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如发现抄袭行为,取消参赛资格。
9.参赛作品一律不退件,请保留原件。
10.参赛者发送电子邮件参与征集活动,邮件请注明“闽侯县儿童友好城市LOGO”。(邮箱:youth350@163.com、咨询电话:22982363(陈婷钰)、22079966(陈昕韵))
评选方式
(一)评选方式
1.5月1日-5月10日,报送作品经专家初评后,择10个优秀作品入围终审评奖。   2.5月11日-5月18日,入围作品在“遇见闽侯”进行网络评选,评选结果为复评,占最终评定成绩的50%。   3.5月19日-5月26日,组织专家进行票决终评,占最终评定成绩的50%。   4.5月27日-5月31日,公布最终评选结果。
(二)奖项设置
1.录用奖:1个,最终被选定为闽侯县“儿童友好城市”LOGO的组织或者个人,奖金奖励10000元。   2.入围奖:10个,每个奖金奖励3000元。   3.纪念奖:凡参与征集者均可于6月10日-6月30日,获得精美的LOGO纪念章1枚。
发布宣传
6月1日-6月10日,举行发布会并同步在相关媒体发布宣传闽侯县“儿童友好城市”LOGO标识。
为了讲好闽侯故事,汇聚强大合力,推动闽侯县乡村振兴和儿童友好工作同向发力,让乡村振兴热土盛开儿童友好之花,现举办闽侯县“乡村振兴与儿童友好”主旨征稿活动。具体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   活动主旨
闽侯县“乡村振兴与儿童友好”主旨征稿活动
2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闽侯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闽侯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闽侯县作家协会
3   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截止。
4   征稿主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乡村振兴与儿童友好”为主旨,展现闽侯县在乡村振兴中儿童友好工作的成就变化,反映闽侯县在村居文化、村居空间、村居产业、村居生态和村居经营管理等乡村振兴工作进展中,对“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加快探索,让“儿童友好”为闽侯乡村振兴赋能、拓新,使人民群众实现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使广大儿童享有更加美好的新生活。
5   投稿要求
1.投稿作品必须坚持正确导向,主旨鲜明,体现思想性与艺术性统一,文笔流畅,富有真情实感。
2.投稿作品题目自拟,体裁为散文、随笔、诗歌、小说、报告文学等,散文、随笔、小说不超过3000字,诗歌不超过30行,报告文学不超过5000字。每人限投一篇(首)作品。
3.投稿作品必须是投稿人原创首发,不侵犯其他人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如有涉及法律纠纷问题,由投稿人本人负责。
4.作品一经采用,即视为投稿人独家、免费、长期授权主办单位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全部权利,主办单位及其被授权人可对稿件作必要修改。
5.本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凡投稿即视为理解并接受本通知所有内容。不符合投稿要求的作品不予受理。
6.投稿作品须在截止日期前以电子版(word文档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旨备注为:主旨征稿+作品名字+作品体裁+作者姓名。投稿作品后附上作者简介,注明作者姓名、笔名、工作单位(所在学校班级)、联系电话等。不接受纸质投稿。(投稿邮箱:mhxwlyx@163.com、咨询电话:22069851(林依琳)、22079966(陈昕韵))
6   奖项设置
5月1日-5月30日,征稿作品由专家评审,并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奖金均含税),奖项均颁发荣誉证书。
(一)成年组 一等奖1名,奖金各3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各15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7名,奖金各500元; (二)中学组 一等奖1名,奖金各3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各15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7名,奖金各500元。 (三)小学组 一等奖1名,奖金各3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各15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7名,奖金各500元。
7   宣传发布
6月1日-10日,公布最终评选结果。征稿获奖名单和表彰情况将通过“遇见闽侯”和联合征稿单位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并将部分获奖作品选登在闽侯县相关主要媒体中。
https://mp.weixin.qq.com/s/_PpI8wsFsKOYENKwpF72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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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儿童友好城市”LOGO 有偿征集公告
2021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儿童友好是指为儿童成长发展提供适宜的条件、环境和服务,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这是首个国家层面出台的专门针对儿童友好城市的文件,为城市品质提升和儿童发展带来了重要的政策机遇。
为加大闽侯县“儿童友好城市”创建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儿童友好城市”氛围,提高闽侯县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知晓率和影响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有偿征集具有闽侯特色的“儿童友好城市”LOGO标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征集内容
闽侯县“儿童友好城市”LOGO,主要体现闽侯元素和儿童友好城市元素(可中英文、图案结合)。征集活动面向全县范围,组织或个人不限。
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闽侯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承办单位 共青团闽侯县委员会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截止。
作品要求
1.参选作品应以图形为主,主旨突出、设计简洁、易于辨识。
2.参选作品具有时尚性、活泼性和童趣性,体现闽侯文化特色,突出儿童元素,符合国际惯例和我国法律,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整体美感。
3.参选作品应用性强,适用于儿童活动场所、公益广告宣传、文化交流用品等各种载体和场所使用。
4.参选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其他著名标识。
5.参选作品应注明设计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及200字以内的LOGO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好创意文字说明。
6.参与人员需通过图像制作软件(如photoshop、AI等)制作电子版、手绘扫描电子版上交作品。PS、AI等作品像素为1024x768或1280x800、300dpi,导出为jpg和pdf两种格式,手绘扫描作品为A4。   7.作者报送作品参与此次活动,即表示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作品的所有形式拥有非商业性使用权,作者享有署名权。设计稿最终确定为闽侯县儿童友好城市LOGO后,其全部版权(包括知识产权、使用权、发布权、处分权)归闽侯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所有。
8.参选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如发现抄袭行为,取消参赛资格。
9.参赛作品一律不退件,请保留原件。
10.参赛者发送电子邮件参与征集活动,邮件请注明“闽侯县儿童友好城市LOGO”。(邮箱:youth350@163.com、咨询电话:22982363(陈婷钰)、22079966(陈昕韵))
评选方式
(一)评选方式
1.5月1日-5月10日,报送作品经专家初评后,择10个优秀作品入围终审评奖。   2.5月11日-5月18日,入围作品在“遇见闽侯”进行网络评选,评选结果为复评,占最终评定成绩的50%。   3.5月19日-5月26日,组织专家进行票决终评,占最终评定成绩的50%。   4.5月27日-5月31日,公布最终评选结果。
(二)奖项设置
1.录用奖:1个,最终被选定为闽侯县“儿童友好城市”LOGO的组织或者个人,奖金奖励10000元。   2.入围奖:10个,每个奖金奖励3000元。   3.纪念奖:凡参与征集者均可于6月10日-6月30日,获得精美的LOGO纪念章1枚。
发布宣传
6月1日-6月10日,举行发布会并同步在相关媒体发布宣传闽侯县“儿童友好城市”LOGO标识。
为了讲好闽侯故事,汇聚强大合力,推动闽侯县乡村振兴和儿童友好工作同向发力,让乡村振兴热土盛开儿童友好之花,现举办闽侯县“乡村振兴与儿童友好”主旨征稿活动。具体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   活动主旨
闽侯县“乡村振兴与儿童友好”主旨征稿活动
2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闽侯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闽侯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闽侯县作家协会
3   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截止。
4   征稿主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乡村振兴与儿童友好”为主旨,展现闽侯县在乡村振兴中儿童友好工作的成就变化,反映闽侯县在村居文化、村居空间、村居产业、村居生态和村居经营管理等乡村振兴工作进展中,对“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加快探索,让“儿童友好”为闽侯乡村振兴赋能、拓新,使人民群众实现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使广大儿童享有更加美好的新生活。
5   投稿要求
1.投稿作品必须坚持正确导向,主旨鲜明,体现思想性与艺术性统一,文笔流畅,富有真情实感。
2.投稿作品题目自拟,体裁为散文、随笔、诗歌、小说、报告文学等,散文、随笔、小说不超过3000字,诗歌不超过30行,报告文学不超过5000字。每人限投一篇(首)作品。
3.投稿作品必须是投稿人原创首发,不侵犯其他人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如有涉及法律纠纷问题,由投稿人本人负责。
4.作品一经采用,即视为投稿人独家、免费、长期授权主办单位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全部权利,主办单位及其被授权人可对稿件作必要修改。
5.本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凡投稿即视为理解并接受本通知所有内容。不符合投稿要求的作品不予受理。
6.投稿作品须在截止日期前以电子版(word文档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旨备注为:主旨征稿+作品名字+作品体裁+作者姓名。投稿作品后附上作者简介,注明作者姓名、笔名、工作单位(所在学校班级)、联系电话等。不接受纸质投稿。(投稿邮箱:mhxwlyx@163.com、咨询电话:22069851(林依琳)、22079966(陈昕韵))
6   奖项设置
5月1日-5月30日,征稿作品由专家评审,并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奖金均含税),奖项均颁发荣誉证书。
(一)成年组 一等奖1名,奖金各3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各15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7名,奖金各500元; (二)中学组 一等奖1名,奖金各3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各15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7名,奖金各500元。 (三)小学组 一等奖1名,奖金各3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各15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7名,奖金各500元。
7   宣传发布
6月1日-10日,公布最终评选结果。征稿获奖名单和表彰情况将通过“遇见闽侯”和联合征稿单位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并将部分获奖作品选登在闽侯县相关主要媒体中。
https://mp.weixin.qq.com/s/_PpI8wsFsKOYENKwpF72zA
 福州市闽侯县“儿童友好城市”LOGO标识和“乡村振兴与儿童友好”主旨征稿

奖项设置:10000

截稿时间:2022-04-30

更新时间:2022-03-08 08:27:27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投稿邮箱:youth350@163.com

赛事说明: 文章所有内容均来自主办方,如有疑问,请联系主办方咨询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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