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亮化区域品牌、展现区域内涵、提升区域形象,切实增强呼兰区居民的归属感和凝聚力,推进呼兰区城市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呼兰区城市文化宣传短语和城市文化标识图案,具体方案如下:
征集对象
呼兰区社会各界人士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
征集要求
(一)宣传短语和标识图案要弘扬呼兰区伟大创造精神、伟大奋斗精神、伟大团结精神、伟大梦想精神;要能够准确把握呼兰区历史文化内涵,体现区域特色、区域定位、产业优势、人文风貌,能够反映出呼兰区文明、美丽、开放的区域形象,符合区域的历史文化和时代发展特征;
(二)宣传短语和标识图案应明显区别于其他区县,创作内容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要求结合实际紧跟社会发展步伐,倡导主旋律,积极向上,具有吸引力和感召力的宣传效果;(三)应征作品要定位准确、主旨明确、内涵丰富、辨识度高,无不良映射含义和负面联想,易于被人们接受和宣传推广;
(四)宣传短语可以为单句,也可以为多句;标识图案可以为汉字、拼音、英文字母或吉祥物设计,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从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且无任何涉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力求创新,杜绝抄袭;
(五)宣传短语字数原则上控制在20字以内,提交宣传短语或标识图案时请附200字左右的创作说明,要言简意赅的阐述清楚创作理念,如在征集过程中发现有相同或相近的作品,将以优先提交者为准。
投稿要求
提交宣传短语和标识图案作品时需将应征作品填写到《呼兰区城市文化宣传短语和城市文化标识图案征集作品登记表》中(见附件),提交标识图案作品须一并提交A4规格彩色稿,接受手绘及电子版设计。电子稿件建议注明CMYK色值(矢量格式文件小于10M;TIF、JPG格式分辨率300dpi以上,文件小于20M),应征作品登记表电子版请发送到hltqw@126.com邮箱。联系人:刘欣宇,联系电话:0451-57321167。
其他须知
(一)应征作品的著作权、使用权等相关权利全部归呼兰区人民政府所有,呼兰区人民政府享有对作品进行修改和深化设计的权利。应征者不再享有与该作品著作权有关的任何权利。
(二)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相关资格,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自行承担。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呼兰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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