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教育基金会标标(logo)征集公告

长安大学教育基金会标标(logo)征集公告

平面设计征集
1000

元奖金

60

人关注

2

人点评

更新时间:2024-01-17 17:23:46
发布时间:1年101天前
来源:会员/上传
大赛简介
长安大学教育基金会是对国内外捐资给长安大学教育的资金进行管理的民间非经营性组织,英文译名为Chang’an University Education Foundation,简写为CHDEF,于2010年12月在陕西省民政厅注册成立,2017年被陕西省民政厅认定为慈善组织,2021年4月被陕西省民政厅认定为4A级社会组织。本基金会的宗旨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社会公益事业服务,致力于加强长安大学与国内外各界的联系和合作,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和学术水平,争取国内外团体和个人的支持和捐助。
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是:加强本基金会与国内外各界的联系与合作;接受国内外企业、社会团体、商社和个人的自愿捐款;依法募集、管理、运作各项基金,确保基金保值增值;提供人才培训和技术咨询;按照本基金会宗旨及捐赠者意愿,开展专项奖励、资助活动。
为进一步彰显学校和基金会的形象,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长安大学教育基金会现面向社会各界有偿征集标志(LOGO),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教职工,海内外校友,所有关心、支持长安大学教育基金会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征集时间
2021年9月16日—2021年10月20日(应征作品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截止期后寄发的作品,不具有应征资格)。
三、内容和要求
1.作品要体现长安大学办学特色和学科特色,体现长安大学教育基金会的宗旨,符合《基金会管理条例》以及慈善组织的相关管理规定。
2.主旨明确、构图精巧,好创意新颖、内涵丰富,充分展示“教育、公益、爱心”的基金会特色与精神气质。
3.图案鲜明生动、简洁美观,有寓意、有深度,色调和谐、易于识别,适用于各类宣传媒介使用,便于延展设计与制作纪念徽章、旗帜等。
4.作品须提供A4规格黑白稿、A4规格彩色稿(注明CMYK色值)及电子版(矢量格式,文件小于5M;或者TIF、JPG格式,分辨率600*600dpi以上,文件小于3M),LOGO图案面积不得小于5cmx5cm,并附以设计理念说明或内涵注释(500字以内)。
四、评选和奖励办法
(一)评选方式
由基金会对应征作品筛选初评,评出若干备选方案后,组织评审会议。聘请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最后确定获奖作品。
(二)奖励办法
征集设一、二、三等奖,获奖作者将获得荣誉证书及奖金。获奖名额及奖励金额具体如下:
一等奖1个,奖金1000元(税前);二等奖2个,奖金800元(税前);三等奖3个,奖金600元(税前)。
五、提交方式
作品需提供电子版,并附上作者个人信息,发送至邮箱:365324599@qq.com或jyjjh@chd.edu.cn。请注明“长安大学教育基金会logo征集作品”字样。
六、注意事项
(一)应征作品可选择个人或团队应征。同一应征者可参加其中一个项目内容的征集,也可对多个项目内容进行投稿。
(二)所有获奖作品,其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长安大学教育基金会所有,长安大学教育基金会可根据需要自行用于基金会形象的宣传展示。
(三)应征作品必须保证原创性,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在征集过程中不得自行或授权他人对应征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和开发;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宣传和转让其应征作品或宣传其应征行为。作品本身存在权利瑕疵或存在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由此给长安大学教育基金会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损失,长安大学教育基金会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获奖作品的作者有义务根据征集单位意见酌情对作品进行修改直至最终推广使用。
(五)作品需准确注明作者姓名、性别、所在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六)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七)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长安大学教育基金会所有。
七、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长大南路356号长安大学渭水校区北辰楼
联系人:郭鹏
电话:029-61105179
邮箱:365324599@qq.com;jyjjh@chd.edu.cn
长安大学教育基金会
2021年9月16日
https://mp.weixin.qq.com/s/1AR7LHXpnO9HwJCxMwBa2Q
推荐设计大赛信息

暂无点评

查看更多评论
长安大学教育基金会是对国内外捐资给长安大学教育的资金进行管理的民间非经营性组织,英文译名为Chang’an University Education Foundation,简写为CHDEF,于2010年12月在陕西省民政厅注册成立,2017年被陕西省民政厅认定为慈善组织,2021年4月被陕西省民政厅认定为4A级社会组织。本基金会的宗旨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社会公益事业服务,致力于加强长安大学与国内外各界的联系和合作,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和学术水平,争取国内外团体和个人的支持和捐助。
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是:加强本基金会与国内外各界的联系与合作;接受国内外企业、社会团体、商社和个人的自愿捐款;依法募集、管理、运作各项基金,确保基金保值增值;提供人才培训和技术咨询;按照本基金会宗旨及捐赠者意愿,开展专项奖励、资助活动。
为进一步彰显学校和基金会的形象,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长安大学教育基金会现面向社会各界有偿征集标志(LOGO),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教职工,海内外校友,所有关心、支持长安大学教育基金会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征集时间
2021年9月16日—2021年10月20日(应征作品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截止期后寄发的作品,不具有应征资格)。
三、内容和要求
1.作品要体现长安大学办学特色和学科特色,体现长安大学教育基金会的宗旨,符合《基金会管理条例》以及慈善组织的相关管理规定。
2.主旨明确、构图精巧,好创意新颖、内涵丰富,充分展示“教育、公益、爱心”的基金会特色与精神气质。
3.图案鲜明生动、简洁美观,有寓意、有深度,色调和谐、易于识别,适用于各类宣传媒介使用,便于延展设计与制作纪念徽章、旗帜等。
4.作品须提供A4规格黑白稿、A4规格彩色稿(注明CMYK色值)及电子版(矢量格式,文件小于5M;或者TIF、JPG格式,分辨率600*600dpi以上,文件小于3M),LOGO图案面积不得小于5cmx5cm,并附以设计理念说明或内涵注释(500字以内)。
四、评选和奖励办法
(一)评选方式
由基金会对应征作品筛选初评,评出若干备选方案后,组织评审会议。聘请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最后确定获奖作品。
(二)奖励办法
征集设一、二、三等奖,获奖作者将获得荣誉证书及奖金。获奖名额及奖励金额具体如下:
一等奖1个,奖金1000元(税前);二等奖2个,奖金800元(税前);三等奖3个,奖金600元(税前)。
五、提交方式
作品需提供电子版,并附上作者个人信息,发送至邮箱:365324599@qq.com或jyjjh@chd.edu.cn。请注明“长安大学教育基金会logo征集作品”字样。
六、注意事项
(一)应征作品可选择个人或团队应征。同一应征者可参加其中一个项目内容的征集,也可对多个项目内容进行投稿。
(二)所有获奖作品,其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长安大学教育基金会所有,长安大学教育基金会可根据需要自行用于基金会形象的宣传展示。
(三)应征作品必须保证原创性,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在征集过程中不得自行或授权他人对应征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和开发;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宣传和转让其应征作品或宣传其应征行为。作品本身存在权利瑕疵或存在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由此给长安大学教育基金会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损失,长安大学教育基金会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获奖作品的作者有义务根据征集单位意见酌情对作品进行修改直至最终推广使用。
(五)作品需准确注明作者姓名、性别、所在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六)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七)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长安大学教育基金会所有。
七、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长大南路356号长安大学渭水校区北辰楼
联系人:郭鹏
电话:029-61105179
邮箱:365324599@qq.com;jyjjh@chd.edu.cn
长安大学教育基金会
2021年9月16日
https://mp.weixin.qq.com/s/1AR7LHXpnO9HwJCxMwBa2Q
 长安大学教育基金会标标(logo)征集公告

奖项设置:1000

截稿时间:2021-10-20

更新时间:2024-01-17 17:23:46

发布时间:1年101天前

投稿邮箱:365324599@qq.com

赛事说明: 文章所有内容均来自主办方,如有疑问,请联系主办方咨询相关事宜。

赛事交流:如您有兴趣可以加入征集服务网赛事交流群,可以咨询交流分享,也可发布任务需求,接单做任务,设计兼职,打造一个解决多元需求,互利多方,实现价值最大化的征集服务群,入群联系微信:zhengjicom

微信沟通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