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之花”LOGO及吉祥物征集活动结果公示

“海之花”LOGO及吉祥物征集活动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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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1-18 10:11:49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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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反映“海之花”青少年活动中心(以下简称“海之花”)开放共享、活力创新、面向未来的活动特色,自2023年8月15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海之花”LOGO及吉祥物,截至投稿日,共收到来自全国22个省市及特别行政区的应征作品292项(含235个LOGO和57个吉祥物)。在此,对关心支持本次活动的社会各界人士和踊跃投稿的设计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海之花”青少年活动中心LOGO标识及吉祥物有奖征集活动有关规定和要求,经过专家评审,现将征集结果公示如下:


一、LOGO


录用作品

空缺

优秀作品

6个

图片_NO.01作品一 作者:汪倩雯 (上海)
图片_NO.02作品二 作者:孙拥军 (上海)
图片_NO.03作品三 作者:邓秀辉 (杭州)
图片_NO.04作品四 作者:张迈 (湖南)
 
图片_NO.05作品五 作者:刘小龙 (四川)

 
图片_NO.06作品六 作者:陈武强 (重庆)

 
 

二、吉祥物


录用作品

空缺

优秀作品

3个

图片_NO.07作品一 作者:朱异 (贵州)
图片_NO.08作品二 作者:孙海江 (北京)
图片_NO.09作品三 作者:陈黎星 (深圳)
 
公示期: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21日,共7天。

若对此评选结果有疑义,可以在公示期内向主办方反映,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21-57416264(赵老师)。公示作品如被证实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将取消其获奖资格,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所有获奖作品著作权均归主办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公示期结束后,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获奖作品作者,办理有关手续。

 
   组稿: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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