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关于征集70周年校庆标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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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12-27 11:11:51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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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征集
2022年,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将迎来70周年华诞。为展示学院形象,打造人文校庆,营造浓郁校庆氛围,增强师生、校友凝聚力,学院决定面向校内外征集70周年校庆标识(LOGO)创意方案。
一、征集对象
全体师生、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二、征集时间
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30日。
三、作品要求
1.主旨突出。突出70周年校庆寓意,彰显70年办学历史积淀,体现“勤学、求精、诚信、创新”校训精神,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寓意深刻。
2.艺术性强。构思精巧,好创意新颖,富有美感和视觉冲击力;部分元素宜与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视觉识别系统保持一定内在联系或相关性;遵循标识标识艺术创作规律。
3.具有实用性。便于印刷制作,适用于70周年校庆宣传、主旨网站(网页)、出版物、纪念品、旗帜、证牌、校庆氛围营造等使用。
4.具有原创性。创意方案须为投稿者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平台公开发表,且不得对第三方注册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和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其他文本等构成侵权。如来稿方案涉及抄袭、盗用等侵权行为,均由投稿者独立承担责任。
四、设计要求
1.格式标准。标识(LOGO)创意方案须提供A4规格彩色稿(注明CMYK色值)电子版(矢量格式,文件小于5M;或者TIF、JPG格式,分辨率600*600 dpi以上,文件小于3M)。
2.LOGO图案面积不小于5cm X 5cm,并附以500字以内设计理念说明或内涵注释。
3.文字要求。校庆标识应规范使用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中、英、蒙三种文字全称。
五、提交方式
1.作品标识(LOGO)需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形式,其中纸质版须有作者亲笔签名。应征者在提交创意方案时,需同时填写提交《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70周年校庆标识(logo)创意方案应征表》。
2.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nszyxcb@163.com,作品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主旨中务必注明“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70周年校庆征集作品”。
3.纸质版请邮寄至: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罗家营高职园区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党委宣传部,邮编:010070。请在来稿信封左下角注明“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70周年校庆征集作品”字样。校内师生可直接将纸质版提交至学院办公楼党委宣传部(315办公室)。
(注:若纸质版不便邮寄,应征者可将纸质版作品签字后,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nszyxcb@163.com,邮件主旨中注明“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70周年校庆征集作品签字扫描件”)
六、评选奖励
1.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网站和相关媒介平台上公布。
2.征集作品设一、二、三等奖,奖项名额为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获奖作者将获得荣誉证书、奖品及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70周年校庆专项纪念品。所有来稿作者将获得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70周年校庆专项纪念品一份。
七、其他说明
1.入围和被采用应征作品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所有。
2.录用作品作者有义务根据学院意见酌情对作品进行修改直至被最终推广使用。
3.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4.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者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本通知有关权利义务的规定。
5.本通知由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70周年校庆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罗家营高职园区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党委宣传部
邮编:010070
联系人:刘嘉琦
联系电话:0471-5279963
附件:《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70周年校庆标识(logo)设计方案应征表》
d3306318a0886208aeb7a2f5fe71a5e5.docx
0a05b056d20c2e56ead5431ffcf7036a.docx (13.17 KB)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70周年校庆工作办公室
2021年 9月7日
http://www.imvcc.com/d/file/p/2021/09-07/d3306318a0886208aeb7a2f5fe71a5e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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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
2022年,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将迎来70周年华诞。为展示学院形象,打造人文校庆,营造浓郁校庆氛围,增强师生、校友凝聚力,学院决定面向校内外征集70周年校庆标识(LOGO)创意方案。
一、征集对象
全体师生、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二、征集时间
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30日。
三、作品要求
1.主旨突出。突出70周年校庆寓意,彰显70年办学历史积淀,体现“勤学、求精、诚信、创新”校训精神,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寓意深刻。
2.艺术性强。构思精巧,好创意新颖,富有美感和视觉冲击力;部分元素宜与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视觉识别系统保持一定内在联系或相关性;遵循标识标识艺术创作规律。
3.具有实用性。便于印刷制作,适用于70周年校庆宣传、主旨网站(网页)、出版物、纪念品、旗帜、证牌、校庆氛围营造等使用。
4.具有原创性。创意方案须为投稿者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平台公开发表,且不得对第三方注册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和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其他文本等构成侵权。如来稿方案涉及抄袭、盗用等侵权行为,均由投稿者独立承担责任。
四、设计要求
1.格式标准。标识(LOGO)创意方案须提供A4规格彩色稿(注明CMYK色值)电子版(矢量格式,文件小于5M;或者TIF、JPG格式,分辨率600*600 dpi以上,文件小于3M)。
2.LOGO图案面积不小于5cm X 5cm,并附以500字以内设计理念说明或内涵注释。
3.文字要求。校庆标识应规范使用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中、英、蒙三种文字全称。
五、提交方式
1.作品标识(LOGO)需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形式,其中纸质版须有作者亲笔签名。应征者在提交创意方案时,需同时填写提交《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70周年校庆标识(logo)创意方案应征表》。
2.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nszyxcb@163.com,作品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主旨中务必注明“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70周年校庆征集作品”。
3.纸质版请邮寄至: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罗家营高职园区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党委宣传部,邮编:010070。请在来稿信封左下角注明“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70周年校庆征集作品”字样。校内师生可直接将纸质版提交至学院办公楼党委宣传部(315办公室)。
(注:若纸质版不便邮寄,应征者可将纸质版作品签字后,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nszyxcb@163.com,邮件主旨中注明“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70周年校庆征集作品签字扫描件”)
六、评选奖励
1.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网站和相关媒介平台上公布。
2.征集作品设一、二、三等奖,奖项名额为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获奖作者将获得荣誉证书、奖品及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70周年校庆专项纪念品。所有来稿作者将获得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70周年校庆专项纪念品一份。
七、其他说明
1.入围和被采用应征作品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所有。
2.录用作品作者有义务根据学院意见酌情对作品进行修改直至被最终推广使用。
3.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4.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者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本通知有关权利义务的规定。
5.本通知由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70周年校庆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罗家营高职园区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党委宣传部
邮编:010070
联系人:刘嘉琦
联系电话:0471-5279963
附件:《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70周年校庆标识(logo)设计方案应征表》
d3306318a0886208aeb7a2f5fe71a5e5.docx
0a05b056d20c2e56ead5431ffcf7036a.docx (13.17 KB)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70周年校庆工作办公室
2021年 9月7日
http://www.imvcc.com/d/file/p/2021/09-07/d3306318a0886208aeb7a2f5fe71a5e5.docx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关于征集70周年校庆标识的通知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21-09-30

更新时间:2021-12-27 11:11:51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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