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字LOGO暨城市形象品牌口号征集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部、科尔沁草原腹地,东与吉林省接壤,南与辽宁省毗邻,西与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交界,北与兴安盟相连。全市总面积5.9万平方公里,辖5旗1县1市1区和1个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市常住人口313.88万,是内蒙古第二人口大市,是全国蒙古族人口居住最集中的地级市。
通辽是内蒙古东部和东北地区西部最大的交通枢纽城市,也是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建设和内蒙古推进向北开放的重要战略节点城市,4条高速、13条铁路贯穿全境,新通高铁开通运行,成为自治区首个接入全国高铁网的城市,通辽和霍林郭勒南北两座机场开通航线16条、通航城市18个,为融入全国发展大格局、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构筑了现代化立体交通网络。 通辽历史悠久、文化厚重,是中华文明三大源头之一的“西辽河文明”核心区域,是科尔沁文化的摇篮,5000多年前就有“哈民”“南宝”先民繁衍生息,是辽王朝的“龙兴之地”,是蒙医药学家占布拉·道尔吉、清代孝庄文皇后、近代爱国将领僧格林沁的故里,是人民音乐家、《大刀进行曲》作者麦新革命战斗并为之献身的地方,《敖包相会》从这里传唱大江南北,素有“中国安代艺术之乡”“中国蒙古族民歌之乡”“中国乌力格尔之乡”“中国民族曲艺之乡”“中国马王之乡”“中国版画艺术之乡”等美誉。 通辽自然及文化旅游资源丰富,是国家园林城市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科尔沁牛” “通辽黄玉米”国家地理标识享誉海内外。境内有扎鲁特山地草原、大青沟、库伦三大寺、孝庄园文化旅游区等景区景点,科尔沁500公里风景大道入选“中国最受欢迎的十大自驾游线路”。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地区”“全国双拥模范城”等称号。 为进一步发挥通辽区域资源优势,提升通辽区域品牌形象,打造通辽享誉全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充分展示通辽城市形象,增强通辽城市的知名度、影响力,助推通辽高质量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开展征集通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字、区域公用品牌LOGO及城市形象品牌口号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字及LOGO作品征集条件
1、具有地域元素,体现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草原地理特征、自然资源特色与文化内涵。
2、突出科尔沁牛、通辽黄玉米为代表的特色农畜产业。
3、可较好地运用于各类农畜产品,以及各种包装、平面广告和视频广告中,较好地代表通辽区域形象标识。
4、品牌名字要求易识别、易记忆上口为宜,字数限制在8字以内;品牌LOGO作品要求具有较高的独创性,构思巧妙,特征鲜明,易于传播。
5、公用品牌名字及LOGO作品须提供好创意说明。若作品字体设计应用了立体、彩色等效果的,需附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6、作品需保证完整性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全原创,无剽窃行为,无在先使用行为,可供征集方工商登记注册使用。
7、应征者必须同时应征品牌名字及LOGO作品,每人作品数量不能超过5件。
二、通辽城市形象品牌口号作品征集条件
1、能反映通辽区域城市特色和文化精髓,具有较强的震撼力、号召力和亲和力。
2、应充分体现通辽市文化旅游资源和产品特色,鲜明独特,具有感染力和广告宣传效果。
3、应征作品要求主旨清晰、立意深刻、文字凝练、简明易记、朗朗上口、易于传播的短句,文字一般不超过12个字,便于其他语种的翻译。
4、报送作品同时报送品牌口号好创意。
三、奖项设置
(一)通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字及LOGO作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最终评选出6个作品,一等奖1名,奖金10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3万元,三等奖3名,奖金1万元,若同一获奖作品有2个及以上应征者,所获奖金由应征者平分。
(二)通辽城市形象品牌口号作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入围作品20件:一等奖1件、二等奖2件、三等奖3件、鼓励奖14件,奖金分别为: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2万元、三等奖1万元,鼓励奖1000元。 四、投稿方式 本次活动起止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止。
1、通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字及LOGO作品应征者,通过本通知下载《通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字及LOGO作品征集报名表》(附件1)、《通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字及LOGO作品征集应征承诺书》(附件2),并填写相关信息。
2、通辽城市形象品牌口号作品应征者,通过本通知下载填写《通辽城市形象品牌口号作品征集表》(附件3)。
3、稿件作品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为准。
4、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稿。
5、应征者在活动截止日期前,以邮寄、电子稿或面交等方式,将应征作品交至通辽日报社报晓传媒智库。 邮寄地址: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霍林河大街内蒙古银行大楼1309室 邮政编码:028000 联系人:李东 联系电话:13948139139 电子邮箱:bxcmzk@163.com,并请注明投稿者姓名或单位及联系方式。
五、 评选方式
(一)通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字及LOGO作品评选,征集方将邀请行业专家和有关部门人员组成专家组,对所有递交作品进行评审。
1、初评:征集方组织专家组对所有递交作品进行初评,选取品牌名字6件,作为入围作品进行终评。
2、终评:征集方通过专家评审、网络投票、媒体公布相结合等方式,评出一、二、三等奖。
(二)通辽城市形象品牌口号作品评选,征集方将邀请行业专家和有关部门人员组成专家组,对所有递交作品进行评审。
1、初评:征集方组织专家组对所有递交作品进行初评,确定入围通辽城市形象宣传用语20条,作为入围作品进行终评。
2、终评:征集方通过专家评审、网络投票、媒体公布相结合等方式,评出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
六、征集须知
1、为了通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字及LOGO作品,通辽城市形象品牌口号作品能够相关、相通、相融,保证内容和风格的整体性,鼓励应征者同时参与两项作品评选。
2、作品递交须在截止日期前(2021年2月28日),截止日后递交的作品,一律无效。
3、征集方对作品参加应征不支付任何费用;作品设计、递交等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应征者自理。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
4、应征者须保证作品为本人(单位)原创,未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专利、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利;如有侵权行为,由应征者本人(单位)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5、最佳作品的著作权、商标注册权、所有权、完全使用权、版权、发表权、修改复制权以及商业开发权等均属征集方所有,且不仅限于此。征集方除支付一次性奖金外,不再另支付稿酬。应征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一经发现,应征者、使用者将负法律责任。
6、递交作品即视为同意本通知条款。评选结果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申诉。
7、通辽市委宣传部享有本次征集评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1 通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字征集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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