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形象标识(LOGO)和吉祥物征集

鹰潭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形象标识(LOGO)和吉祥物征集

平面设计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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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9-03 10:59:46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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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
形象标识(LOGO)和吉祥物征集

  为了更好地展示鹰潭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形象和风貌,让社会各界更进一步了解鹰潭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形象标识(LOGO)和吉祥物。
  一、征集内容
1.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形象标识(LOGO)。
2.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吉祥物。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三、征集时间
  2020年7月10日―8月10日。
  四、作品要求:
  1.形象标识(LOGO)要结合鹰潭未成年人检察的工作职责,突出鹰潭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特色;造型美观,富有好创意,简洁大方,易懂、易记、易识别,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可进行图形、文字(拼音)等组合,色调不限,由好创意者自由发挥。
  2.吉祥物是鹰潭未成年人检察的普法宣传形象,要正面、积极、活泼,能够体现鹰潭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创新的工作状态。
  五、投稿方式:
  1.设计者应提供A4规格纸质的彩色稿、黑白稿各1份,也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电子文件不低于800*600像素,分辨率300dpi,存储格式为.jpg格式。
  2.书面邮寄请寄至:江西省鹰潭市梅园大道21号鹰潭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收 ,邮政编码:335001。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形象标识征集”或“吉祥物征集”字样。
  3.电子邮件投稿地址:460419414@qq.com。邮件主旨请标明“形象标识征集”或“吉祥物征集”。
  4.直接送达及联系人: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检察院 李美桂,联系电话:0701―6445157。
  六、评审方式
  征集截止后,由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专家、相关人士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鹰潭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鹰潭检察内网公布。
  七、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征集的两项内容各设1个奖项,奖励5人:
  优胜奖(LOGO标识、吉祥物各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
  入围奖(LOGO标识、吉祥物各4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
  (以上资金包括作品调整、修改费用。)
  八、有关说明
  1.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否则由投稿者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2.参赛者须在参赛作品后附上设计理念说明,旨在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作品的含义,文字精练(不超过500字),表述完整。
  3.参赛者请登录鹰潭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yingtan.jcy.gov.cn/公布通知栏)下载形象标识(LOGO)和吉祥物征集活动报名表,详细填写报名表内容。2人以上合作作品,以第一位主创人员的身份投稿。
  4.获奖作品在支付奖金之后,其著作权归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所有,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拥有无偿展示权、使用权和修改权。投稿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5.凡投稿人均视为知悉并认可本方案全部内容。
  6.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拥有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22日

http://www.yingtan.jcy.gov.cn/ttxw/202007/t20200711_28744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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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
形象标识(LOGO)和吉祥物征集

  为了更好地展示鹰潭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形象和风貌,让社会各界更进一步了解鹰潭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形象标识(LOGO)和吉祥物。
  一、征集内容
1.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形象标识(LOGO)。
2.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吉祥物。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三、征集时间
  2020年7月10日―8月10日。
  四、作品要求:
  1.形象标识(LOGO)要结合鹰潭未成年人检察的工作职责,突出鹰潭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特色;造型美观,富有好创意,简洁大方,易懂、易记、易识别,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可进行图形、文字(拼音)等组合,色调不限,由好创意者自由发挥。
  2.吉祥物是鹰潭未成年人检察的普法宣传形象,要正面、积极、活泼,能够体现鹰潭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创新的工作状态。
  五、投稿方式:
  1.设计者应提供A4规格纸质的彩色稿、黑白稿各1份,也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电子文件不低于800*600像素,分辨率300dpi,存储格式为.jpg格式。
  2.书面邮寄请寄至:江西省鹰潭市梅园大道21号鹰潭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收 ,邮政编码:335001。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形象标识征集”或“吉祥物征集”字样。
  3.电子邮件投稿地址:460419414@qq.com。邮件主旨请标明“形象标识征集”或“吉祥物征集”。
  4.直接送达及联系人: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检察院 李美桂,联系电话:0701―6445157。
  六、评审方式
  征集截止后,由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专家、相关人士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鹰潭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鹰潭检察内网公布。
  七、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征集的两项内容各设1个奖项,奖励5人:
  优胜奖(LOGO标识、吉祥物各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
  入围奖(LOGO标识、吉祥物各4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
  (以上资金包括作品调整、修改费用。)
  八、有关说明
  1.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否则由投稿者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2.参赛者须在参赛作品后附上设计理念说明,旨在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作品的含义,文字精练(不超过500字),表述完整。
  3.参赛者请登录鹰潭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yingtan.jcy.gov.cn/公布通知栏)下载形象标识(LOGO)和吉祥物征集活动报名表,详细填写报名表内容。2人以上合作作品,以第一位主创人员的身份投稿。
  4.获奖作品在支付奖金之后,其著作权归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所有,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拥有无偿展示权、使用权和修改权。投稿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5.凡投稿人均视为知悉并认可本方案全部内容。
  6.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拥有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22日

http://www.yingtan.jcy.gov.cn/ttxw/202007/t20200711_2874465.shtml

 鹰潭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形象标识(LOGO)和吉祥物征集

奖项设置:5000

截稿时间:2020-08-10

更新时间:2022-09-03 10:59:46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投稿邮箱:46041941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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