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贵州民政 “儿童之家”标识(LOGO)的通知
儿童之家是以村(社区)为依托,以儿童权利保护为基础,以儿童全面健康发展为目标,面向儿童和家庭提供公益性服务的活动阵地,服务对象为0-18周岁以下的儿童、儿童家长及其他社区成员。为展示贵州民政“儿童之家”良好形象,不断增强我省民政“儿童之家”的影响力与号召力,全力打造儿童公共服务品牌,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贵州民政“儿童之家”标识(LOGO)创意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设计要求
(一)设计作品能够彰显贵州民政“儿童之家”的特色。
(二)设计作品应突出贵州民政和民族文化元素,具有关爱保护象征意义、辨认度高等特点。
(三)LOGO设计要求采用彩色绘图,满足于加工制作,适合宣传,符合印刷、悬挂等各种用途的需求。
(四)必须简述LOGO好创意构思及象征意义,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4月15日。
三、投稿方式
电子版:请投稿人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版至
etflc@qq.com邮箱,文件名为“作者姓名(单位)+ 创意方案征集”,邮件主旨填写为“儿童之家LOGO征集”。(投稿人需提交材料:一是提交附件“贵州省儿童之家”标识(LOGO)设计征集表;二是参选作品。如缺少上述必要材料,参选作品视为无效。)
四、评选方式
活动主办方将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委员对征集的标识(LOGO)创意方案进行评选。
五、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一等奖名,奖励人民币3万元;二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1万元、三等奖2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相关支出建议从省级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专项经费列支。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投稿人须保留图片和文字原稿,以备查证。如果出现好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应征作品,则以收件时间来确定第一好创意者。
(二)提交作品须为创作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对于入围的应征作品,著作权、使用权、传播权等相关权利全部归活动主办方(贵州省民政厅)所有,获奖个人或团体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贵州省民政厅享有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使用等。应征者不再享有与该作品著作权有关的任何权利。
(三)凡向主办单位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通知所有条款,主办单位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报名参与征集活动。
联系人:罗兰,查可欣
联系电话:0851-86822865,86821356。
附件:“贵州省儿童之家”标识(LOGO)设计征集表
(识别上方二维码即可获取文件)
贵州省民政厅
2020年3月23日
https://mp.weixin.qq.com/s/idYDLAzmdNzenGr5TQBB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