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禁毒重点整治工作成效和禁毒“大扫除”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提升禁毒宣传教育的传播力、感染力和影响力,充分发动社会各方共同参与,有效净化社会环境,威宁县以6月“禁毒宣传月”为契机,在全社会全面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形成全民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禁毒人民战争浓厚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威宁县禁毒委员会
承办单位
威宁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协办单位
中共威宁县委宣传部
中共威宁县委政法委
威宁县公安局
威宁县教育科技局
威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威宁县融媒体中心
威宁县文联
威宁县摄影家协会
威宁县书法家协会
威宁县美术家协会
作品主题
健康人生绿色无毒
征集时间
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19日
征集范围
所有具有中国国籍的摄影、书画爱好者均可投稿参赛,鼓励支持大众传媒机构、影视制作机构、院校师生等全社会力量踊跃参与,以单位、团体、个人名义参加大赛均可。
抖音短视频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奖励奖金8000元并颁发证书
一等奖(1名),奖励奖金5000元并颁发证书
二等奖(2名),各奖励奖金3000元并颁发证书
三等奖(3名),各奖励奖金2000元并颁发证书
摄影、书画奖项设置
摄影、书法、绘画分三类进行奖项设置(各类评选规则按稿件数量和质量进行评选,奖项数量原则上不高于设置总数)。
一等奖(各1名),各奖励奖金2000元并颁发证书
二等奖(各2名),各奖励奖金1000元并颁发证书
三等奖(各3名),各奖励奖金800元并颁发证书
优秀奖(各5名),各奖励奖金500元并颁发证书
作品要求
(一)突出主题性。参赛作品要紧贴“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的禁毒主题,紧扣禁毒主旋律,弘扬社会正能量,讲好故事、说好事迹、传好思想。
(二)突出真实性。参赛作品要以真实的禁毒工作为创作素材,以禁毒工作真人真事为表现对象,可在此基础上对表现形式进行一定的艺术加工。
(三)突出新颖性。参赛作品要有新颖的创意、表现形式、艺术手法,采用青少年喜闻乐见、适于网络传播的新形式。
(四)突出原创性。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未在其他比赛中参赛、未在相关媒体发表过。参赛作品创作者应确认拥有作品著作权,如因此引起相关法律纠纷,法律责任由作品创作者承担。
(五)突出公益性。参赛作品将无偿提供给禁毒部门用于宣传教育工作,参加大赛即表示同意此公益性要求,主办单位拥有将获奖作品出版音像制品的优先权利。
作品内容范围
参赛作品要以反映禁毒工作、传播禁毒知识、展现禁毒工作者风采为核心内容,可从以下四个方面选题拍摄制作。
一、毒品预防教育。包括学校、单位、家庭、场所、社区、农村等开展的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禁毒知识传播、舆论氛围营造等内容。
二、吸毒人员管理服务。包括吸毒行为查处、吸毒人员的管理、网格化服务、关爱帮扶、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回归社会等内容。
三、打击毒品犯罪。包括毒品犯罪案件侦办查处、毒品公开查缉、毒品问题严重地区重点整治、易制毒化学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等内容。
四、禁毒公益慈善服务。包括禁毒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服务工作、禁毒社会捐赠、公益慈善活动等内容。
征集作品类别
(一)视频、音频作品
1、音频:与禁毒有关的主题歌曲。
(1)标题不超过14个汉字或28个字母;
(2)歌曲时长不超过7分钟,唱歌声音洪亮、吐字清晰;
(3)支持MP3格式,大小不超过500MB。
2、视频:与禁毒有关的微电影、禁毒知识讲解、禁毒快闪、禁毒主题班会、以识毒、防毒、拒毒为主题制作的禁毒公益动漫等。
(1)视频要有片头片尾,视频内无杂音并配有字幕,字幕不能出现错语、复句等零碎语句;
(2)视频内容避免出现广告,不带有营销性质;
(3)视频作品应采用高清格式,支持MP4、AVI格式,分辨率为1080P,大小不超过500MB;
(4)微视频作品形式可以是微电影、纪实短片、视频剪辑、公益广告、动漫等,要求内容精炼、节奏紧凑。
(二)摄影作品
(1)摄影作品可以单图或组图,组图为4-8幅为一组,需自行拼版;
(2)投稿图片应为原照,照片内容需紧扣征稿要求,除了可作基本(色彩、对比度和锐度)调整外,禁止对照片内容作删除、添加;
(3)投稿作品禁止抄袭,弄虚作假,应突出主题,内容新颖有特色;
(4)投稿图片支持JPEG格式,每幅大小不低于5M,投稿作品自行压缩打包发送到威宁县禁毒办邮箱(wnxjdb 163.com)。
(三)书画作品
(1)硬笔书法类:以A3或A4大小为标准。软笔书法类:书体和内容不限,作品规格在4尺整宣以内,作品禁止代笔;
(2)美术类:国画、油画、版画、综合类绘画
(3)剪纸类:不小于A4大小。
注意事项
(一)视频参赛作品在6月19日17:00前将作品发送到威宁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邮箱(wnxjdb@163.com),县禁毒办将邀请专业技术人员评选之后,将评选结果在“威宁融媒”“威宁禁毒”微信公众号、“威宁禁毒”今日头条上进行公示。(作品命名为“禁毒宣传参赛作品+作品名称”请附上作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作品名称、作品简介)。
(二)摄影、书画参赛作品在6月19日17:00前将作品自行邮寄到威宁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邮寄地址:威宁县公安局;邮政编码:553100;收件人:高文梅;联系电话:)或直接交到威宁县公安局三楼322办公室,县禁毒办将邀请专业技术人员评选之后,将评选结果在“威宁融媒”“威宁禁毒”微信公众号、“威宁禁毒”今日头条上进行公示。(作品命名为“禁毒宣传参赛作品+作品名称”请附上作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作品名称、作品简介)。
(三)作品不得有任何与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等相抵触的内容,其他类型或违背网络健康作品和带有明显商业元素的将视为无效投稿。
(四)威宁县禁毒委员会有权将获奖作品作为公益宣传使用,并可以重复使用参赛作品进行宣传、出版和展览、展播及参加比赛,主办方尊重和保留作者的署名权,不另付报酬。
(五)本次获奖的摄影、书画作品不退稿。
威宁县禁毒委员会拥有本次大赛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凡报送作品的单位及作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
来源:威宁禁毒
https://mp.weixin.qq.com/s/8Ut82JN0pJ-931z03tYT5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