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泾州创客”“泾川家政”劳务品牌LOGO应征作品评选结果的公示(实用)1篇

关于“泾州创客”“泾川家政”劳务品牌LOGO应征作品评选结果的公示(实用)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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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3-23 08:13:29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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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培育壮大泾川特色劳务品牌,切实带动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的劳务产业支撑,泾川县人民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征集“泾州创客”“泾川家政”劳务品牌标识。

截止
2024
年1
月10

,共收到“泾州创客”应征作品
  
91
件、“泾川家政”应征作品
87
件,按照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择优选用的原则,泾川县劳务品牌及标识设计评委会采取“初步筛选+量化打分+积分排名+综合评议”的方式开展评审,确定“泾州创客”入选作品
1
件、入围作品
3
件,“泾川家政”入选作品
1
件、入围作品
3
件。现将征集结果公示如下:



一、“泾州创客”劳务品牌标识LOGO



入选作品
1
件:
zmhm@163.com


图片_NO.01


入围作品
3
件:



 

图片_NO.02


guolong3368@163.com
     

 
图片_NO.03
 
 
921179935@qq.com

图片_NO.04
       

gdw08@sina.com

二、“泾川家政”劳务品牌标识LOGO


入选作品
1
件:
guolong3368@163.com



 

图片_NO.05


入围作品
3
件:



 

图片_NO.06


519267687@qq.com
图片_NO.07
      

331653134@qq.com

图片_NO.08
35698175@qq.com
三、重要声明


1
.获奖作品应为原创且未发表过,具有独创性、唯一性、排他性,并具备完整知识产权,如涉及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品提供者负责,主办方有权向获奖者追回奖金。

2
.以上获奖作品一经采用,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获奖者今后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因获奖作品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获奖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公示期为
2024

3

22
日至
2024

3

28
日,共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涉及侵权或作品版权纠纷,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反映并提供相应证据,我们将认真核查处理,公示无异议后,我们将按规定和程序兑现奖励。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泾川县人民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所有。

受理电话:
0933
-
3323393


受理邮箱:
565440712
@qq.com



  


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泾川县人民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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