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江淮分水岭风景道征集标识LOGO和宣传品牌口号开启

滁州江淮分水岭风景道征集标识LOGO和宣传品牌口号开启

平面设计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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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8-31 22: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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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为精准、鲜明、生动、简洁地概括和推广滁州江淮分水岭风景道旅游主旨形象,扩大滁州江淮分水岭风景道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根据滁州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特以有偿征集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滁州江淮分水岭风景道旅游形象标识LOGO设计和旅游宣传品牌口号。
一、组织单位
(一)主办: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滁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承办:《滁州江淮分水岭国家风景道全域旅游规划》编制组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广泛征集,个人、企业、院校、机关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均可参与和应征投稿。
三、征集时间
2019年9月20日起至10月20日止
四、评选时间
2019年10月下旬
五、作品要求
(一)旅游形象标识LOGO设计
1、LOGO标识能准确反映滁州江淮分水岭风景道的地域和资源特色,充分展示风景道独有的形象和特点。纯图或图文结合均可。
2、LOGO标识设计能切中主旨,地域特质明显,构图新颖、好创意独特、寓意深刻、简明易记、通俗易懂,视觉形象鲜明、认知度高、寓意深刻,构图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记忆、传播和推广。
3、LOGO标识主要应用于滁州江淮分水岭风景道在海内外的宣传推广,须有较强的地域性、文化性、延展性、包容性,适合在名片、信笺、宣传品、纪念品、平面媒体、网络媒体、自媒体、市场营销活动等多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并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不易被改变、淘汰或复制套用。
4、LOGO标识设计应征来稿要求。作品文件为JPG格式、色彩模式为RGB、分辨率不低于150、文件大小不低于5M、图案像素不低于2000×2000,并须同时提供:可编辑源文件(如AI、PSD、CDR等格式)、文字说明材料(含作品的创作思路、设计理念、含义解读等)。
(二)旅游形象宣传品牌口号
1、形象宣传品牌口号能准确反映滁州江淮分水岭风景道的自然特征、人文化特质、地域特色、独特的风景道旅游产品形象等,体现新时代大众旅游、新业态品质旅游特点,凸显滁州江淮分水岭风景道休闲自驾旅游产品的唯一性、独特性和市场性,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和宣传效果。
2、形象宣传品牌口号主旨突出、寓意深刻、语言简练、朗朗上口、易于记忆、便于传播,总字数不超过10个汉字,适合在网络、影视、报刊等各种媒体、各类平面和音像宣传品、公众场合和活动平台等进行宣传推介,具有强烈的冲击力和震撼力。
3、形象宣传品牌口号应征来稿要求。来稿中须同时提供:参选形象宣传品牌口号(每人参选作品不超过3条)、完整的好创意说明文字(篇长不超过300字)。
六、应征方式
应征者一律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投稿。投稿时请在邮件主旨栏注明“滁州江淮分水岭风景道旅游形象宣传品牌口号征集”或“滁州江淮分水岭风景道旅游形象标识LOGO设计征集”字样,以pdf文件形式提交(其中LOGO设计电子稿以JPG格式作为附件同时提交)。同一位投稿人同时提供2个及以上作品的,每个作品均需单独填报附件。投稿中须真实、准确注明投稿人身份信息(详见“相关事项”)。
承办方联系电话:(1)18225500958、13855081795(朱琳、花昌盛)
(2)0550-3216106、18955017651(孙丹丹)
投稿电子邮箱:czjhfsl@163.com
七、评选办法
(一)聘请相关专家组成专门评审委员会,对两类所有应征投稿作品进行初评,分别评选出10个入围作品。
(二)对两类所有入围作品进行公布,公布期不少于7天。公布结束后,评审委员会根据公布意见,最终选出相应的奖项等级。入围的旅游形象宣传品牌口号、旅游形象标识LOGO作品中,原版原样能否直接选定并使用的,由活动主办方最终审定。
(三)初评入围作品公布、入围作品奖项等级最终评定结果通知,均将通过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滁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滁州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相关媒体进行。
八、奖项设置
(一)旅游形象标识LOGO设计征选:按综合评选结果,设入围奖10个。其中,一等奖1个,奖金5000元(人民币,下同);二等奖2个,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3个,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4个,奖金各500元。
(二)旅游形象宣传品牌口号征选:按综合评选结果,设入围奖10个。其中,一等奖1个,奖金3000元(人民币,下同);二等奖2个,奖金各1500元;三等奖3个,奖金各800元;优秀奖4个,奖金各300元。
(三)以上两类入围奖作品中,原版原样作品被直接确定并用作滁州江淮分水岭风景道的旅游形象宣传品牌口号或旅游形象标识LOGO的,再分别给予1000元(人民币)奖励。
(四)以上两类所有偿项的奖金均以人民币现金转账形式支付,如产生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付自理。对所有获奖作品的应征者,主办方将以电话形式告知。如因投稿人未提供有效联系电话而导致主办方无法联系并造成损失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相关事项
(一)应征者投稿时须真实、准确提供本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移动电话、联系地址、工作单位等)。
(二)应征作品必须为本人的原创作品,应征作品所涉及到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所有法律责任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
(三)应征作品一经入围,主办方即视为作者本人同意将作品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等)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在后期各类旅游宣传推广中使用该作品时不再支付稿酬。同时,入围获奖作品的作者本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或场合私自使用该作品,否则主办方有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四)应征作品一经入围获奖,应征作者需向主办方提供该作品所有设计的源文件,主办方有权对该作品进行进一步修改设计、发布、推广等,或邀请作者按照主办方要求对该作品进行修改完善和深化设计。主办方有权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对该作品进行商标注册。
(五)本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等费用,所有应征作品概不退稿,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六)本活动奖金和评审费等各项费用由《滁州江淮分水岭国家风景道全域旅游规划》编制组支付。
(七)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属《滁州江淮分水岭国家风景道全域旅游规划》编制组。
(八)应征者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活动各项规则。
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滁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滁州江淮分水岭国家风景道全域旅游规划》编制组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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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精准、鲜明、生动、简洁地概括和推广滁州江淮分水岭风景道旅游主旨形象,扩大滁州江淮分水岭风景道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根据滁州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特以有偿征集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滁州江淮分水岭风景道旅游形象标识LOGO设计和旅游宣传品牌口号。
一、组织单位
(一)主办: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滁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承办:《滁州江淮分水岭国家风景道全域旅游规划》编制组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广泛征集,个人、企业、院校、机关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均可参与和应征投稿。
三、征集时间
2019年9月20日起至10月20日止
四、评选时间
2019年10月下旬
五、作品要求
(一)旅游形象标识LOGO设计
1、LOGO标识能准确反映滁州江淮分水岭风景道的地域和资源特色,充分展示风景道独有的形象和特点。纯图或图文结合均可。
2、LOGO标识设计能切中主旨,地域特质明显,构图新颖、好创意独特、寓意深刻、简明易记、通俗易懂,视觉形象鲜明、认知度高、寓意深刻,构图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记忆、传播和推广。
3、LOGO标识主要应用于滁州江淮分水岭风景道在海内外的宣传推广,须有较强的地域性、文化性、延展性、包容性,适合在名片、信笺、宣传品、纪念品、平面媒体、网络媒体、自媒体、市场营销活动等多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并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不易被改变、淘汰或复制套用。
4、LOGO标识设计应征来稿要求。作品文件为JPG格式、色彩模式为RGB、分辨率不低于150、文件大小不低于5M、图案像素不低于2000×2000,并须同时提供:可编辑源文件(如AI、PSD、CDR等格式)、文字说明材料(含作品的创作思路、设计理念、含义解读等)。
(二)旅游形象宣传品牌口号
1、形象宣传品牌口号能准确反映滁州江淮分水岭风景道的自然特征、人文化特质、地域特色、独特的风景道旅游产品形象等,体现新时代大众旅游、新业态品质旅游特点,凸显滁州江淮分水岭风景道休闲自驾旅游产品的唯一性、独特性和市场性,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和宣传效果。
2、形象宣传品牌口号主旨突出、寓意深刻、语言简练、朗朗上口、易于记忆、便于传播,总字数不超过10个汉字,适合在网络、影视、报刊等各种媒体、各类平面和音像宣传品、公众场合和活动平台等进行宣传推介,具有强烈的冲击力和震撼力。
3、形象宣传品牌口号应征来稿要求。来稿中须同时提供:参选形象宣传品牌口号(每人参选作品不超过3条)、完整的好创意说明文字(篇长不超过300字)。
六、应征方式
应征者一律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投稿。投稿时请在邮件主旨栏注明“滁州江淮分水岭风景道旅游形象宣传品牌口号征集”或“滁州江淮分水岭风景道旅游形象标识LOGO设计征集”字样,以pdf文件形式提交(其中LOGO设计电子稿以JPG格式作为附件同时提交)。同一位投稿人同时提供2个及以上作品的,每个作品均需单独填报附件。投稿中须真实、准确注明投稿人身份信息(详见“相关事项”)。
承办方联系电话:(1)18225500958、13855081795(朱琳、花昌盛)
(2)0550-3216106、18955017651(孙丹丹)
投稿电子邮箱:czjhfsl@163.com
七、评选办法
(一)聘请相关专家组成专门评审委员会,对两类所有应征投稿作品进行初评,分别评选出10个入围作品。
(二)对两类所有入围作品进行公布,公布期不少于7天。公布结束后,评审委员会根据公布意见,最终选出相应的奖项等级。入围的旅游形象宣传品牌口号、旅游形象标识LOGO作品中,原版原样能否直接选定并使用的,由活动主办方最终审定。
(三)初评入围作品公布、入围作品奖项等级最终评定结果通知,均将通过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滁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滁州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相关媒体进行。
八、奖项设置
(一)旅游形象标识LOGO设计征选:按综合评选结果,设入围奖10个。其中,一等奖1个,奖金5000元(人民币,下同);二等奖2个,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3个,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4个,奖金各500元。
(二)旅游形象宣传品牌口号征选:按综合评选结果,设入围奖10个。其中,一等奖1个,奖金3000元(人民币,下同);二等奖2个,奖金各1500元;三等奖3个,奖金各800元;优秀奖4个,奖金各300元。
(三)以上两类入围奖作品中,原版原样作品被直接确定并用作滁州江淮分水岭风景道的旅游形象宣传品牌口号或旅游形象标识LOGO的,再分别给予1000元(人民币)奖励。
(四)以上两类所有偿项的奖金均以人民币现金转账形式支付,如产生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付自理。对所有获奖作品的应征者,主办方将以电话形式告知。如因投稿人未提供有效联系电话而导致主办方无法联系并造成损失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相关事项
(一)应征者投稿时须真实、准确提供本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移动电话、联系地址、工作单位等)。
(二)应征作品必须为本人的原创作品,应征作品所涉及到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所有法律责任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
(三)应征作品一经入围,主办方即视为作者本人同意将作品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等)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在后期各类旅游宣传推广中使用该作品时不再支付稿酬。同时,入围获奖作品的作者本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或场合私自使用该作品,否则主办方有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四)应征作品一经入围获奖,应征作者需向主办方提供该作品所有设计的源文件,主办方有权对该作品进行进一步修改设计、发布、推广等,或邀请作者按照主办方要求对该作品进行修改完善和深化设计。主办方有权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对该作品进行商标注册。
(五)本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等费用,所有应征作品概不退稿,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六)本活动奖金和评审费等各项费用由《滁州江淮分水岭国家风景道全域旅游规划》编制组支付。
(七)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属《滁州江淮分水岭国家风景道全域旅游规划》编制组。
(八)应征者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活动各项规则。
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滁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滁州江淮分水岭国家风景道全域旅游规划》编制组
2019年9月20日
 滁州江淮分水岭风景道征集标识LOGO和宣传品牌口号开启

奖项设置:5000

截稿时间:2019-10-20

更新时间:2022-08-31 22:03:38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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