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讴歌伟大祖国、点赞新时代、助力新发展、讲好中国故事,激发职工群众意气风发在新征程继续奋进的热情,进一步促进兵地融合发展,特举办“讴歌党恩赞伟业兵地融合奏华章”兵团第二届自作诗词楹联书法展。 一、活动指导思想及主题 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号召兵团及新疆广大书法爱好者植根传统,尊崇经典,展示书家自作诗词、楹联书法篆刻艺术成就,传扬兵团书法家协会所倡导的“以书法提高学养、以学养滋养书法、书法与学养兼融”的创作理念,鼓励兵地广大书法作者在汲取古典文学、古典诗词滋养的同时提倡自创诗词、楹联融于书法创作实践,努力推出精品力作,以文聚力,以书言志,积极践行文化润疆。 二、指导单位 兵团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主办、承办与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 兵团书法家协会 兵团诗词楹联家协会 第九师白杨市党委宣传部 塔城地委宣传部 第九师白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塔城地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塔城地区书法家协会 第九师白杨市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 塔城地区美术馆(书画院) 四、书写内容与要求 1.书写内容以新中国成立以来兵团第九师、塔城地区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发展变化中取得的巨大成就为主,提倡撰写讴歌党的光辉历史、丰功伟绩和新时代新气象等内容的诗词楹联作品。 2.书写文本为自创格律诗词和楹联,新旧声韵均可,不可混用。 五、征稿要求 兵团及新疆范围内各级书协会员和年满18周岁的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不收参评费,所征集作品概不退稿。 六、投稿要求 1.每人限投1件,投寄作品需原件,书体不限,尺寸在六尺整纸以内,所有投稿作品请勿装裱,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草书、篆书作品请附释文。 2.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作品书体、作品名称等相关信息。 3.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讴歌党恩赞伟业兵地融合奏华章”兵团第二届自作诗词楹联书法展览作品登记表》(后附表格,打印复印均可),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作品释文和书写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七、评审工作 1.由第九师书法家协会、塔城地区书法家协会邀请兵团相关专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公开公正评审。 2.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规范的审查。 3.此次展览拟评选优秀奖6幅,入展作品80幅(含优秀奖6幅),入选作品80幅。 4.本次展览在综合考评作者创作水平的同时,严查代笔和抄袭行为。凡发现临摹、抄袭者,一律取消入展资格。 八、展览时间与地点 时间: 拟定于2023年12月底举办 地点: 兵团第九师白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塔城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三楼美术馆展厅 九、作者奖励 1.为80幅入展作品作者颁发入展证书,赠送《“讴歌党恩赞伟业兵地融合奏华章”兵团第二届自作诗词楹联书法展览作品集》一册,支付作品收藏费500元整。 2.为6幅优秀作品作者颁发入展优秀作品证书,赠送《“讴歌党恩赞伟业兵地融合奏华章”兵团第二届自作诗词楹联书法展览作品集》一册,支付作品收藏费1000元整。 3.优秀作品作者,具备加入兵团书法家协会条件。获得入展资格作品的作者,具备加入兵团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入选作品的作者具备加入塔城地区书法家协会、兵团第九师书法家协会的入会条件。 十、截稿日期与投稿方式 1.征稿自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2.投稿地址: 塔城市生产街13号小红楼地区书协培训基地 3.联系人: 时岁琪: 附件:《“讴歌党恩赞伟业兵地融合奏华章”兵团第二届自作诗词楹联书法展览作品登记表》 ”讴歌党恩赞伟业兵地融合奏华章” 兵团第二届自作诗词楹联书法展组委会 2023年10月8日 附件: 《“讴歌党恩赞伟业兵地融合奏华章”兵团第二届自作诗词楹联书法展览作品登记表》https://mp.weixin.qq.com/s/2eUbITAqeYqHpoaO2Zcs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