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示灵溪镇外在形象,打造灵溪独特品牌,构建灵溪形象文化,增强市民归属感和城市凝聚力,提高灵溪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灵溪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灵溪城市形象标识(Logo)。
一 征集时间2019年4月27日—2019年5月20日
二 征集内容及作品要求1.能够体现灵溪镇独具特色的自然人文特色,彰显积极向上的城市时代精神。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与其他城市形象标识雷同或相似,且LOGO尚未被注册。
3.LOGO应采用彩色设计,图案简洁、富有个性、创新新颖、寓意贴切、色彩明快,富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4.LOGO易于识别,图形符号功能强,适合在名片、纸杯、席卡、PPT模版及其他需要视觉符号等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
5. 标识的使用组合中要体现含“灵溪”的标准字体(中英文)、标识或名称标准字的单独使用效果或与中英文标准字组合的效果。
6.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新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7.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于1兆,并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
三 征集办法1、面向全社会征集,关心、支持灵溪城市发展的自然人,均可以个人、团体或单位名义应征投稿。
2、参与者应填写《灵溪城市形象标识(Logo)征集启事登记表》。登记表可从灵溪发布下载,填写完毕后,连同作品一起提交指定电子邮箱。
3、投稿作品接受word文档、电子稿件和图片,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标题为“灵溪城市形象标识应征作品”。所有来稿请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投稿邮箱:lxxcb317@163.com。联系人:潘虹,联系电话:0577-64792066。
四 作品评选由灵溪镇人民政府邀请有关专家及业内人士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本次征集设一等奖1名,颁发证书和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颁发证书和奖金5000元;三等奖3名,颁发证书和奖金2000元;纪念奖若干名,从参加征集启事投稿人中随机抽取,征集启事办公室统一寄发精美纪念品。
五 有关事项1、征集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有侵权等违法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2、应征作品一经采用,作品的著作权、修改权、注册权、使用权、收益权等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相关活动宣传、标识标识、展览展示等,除支付一次性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所有征集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自行留存底稿。
六 附件及其他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