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融媒体中心是将原习水县广播电视台、习水县外宣中心整合,由习水县委宣传部管理的县委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中心除原有习水县广播电视台和习水县外宣中心的传统业务外,还开展媒体服务、党建服务、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增值服务等业务,充分发挥媒体优势,打造“媒体+”的新型传媒格局。
中心现有传播平台——电视频道两个——综合频道、经济频道
——广播电台频率一个——习水新闻综合广播FM90.8
——新媒体矩阵——习水县融媒体中心Logo(台标)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热忱欢迎各界人士踊跃参与。
征集时间投稿时间:2019年4月5日-2019年4月25日(以稿件到达时间为准)
网络评选时间:2019年4月26日-2019年5月3日
专家组评选时间:2019年5月4日
公示时间:2019年5月5日-2019年5月12日
征集对象国内外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
征集要求参赛者须保证对提交的作品有著作权(一)投稿作品必须是投稿人原创,如参考第三人作品的,需写明作品参考元素和借鉴来源,。若作品涉及著作权纠纷,相关责任由投稿人全部承担。
(二)内容样式新颖独特,富有创意和意义,能够体现习水红色文化、绿色生态文化,并突出行业特征和新媒体特点,强调媒体融合的和谐统一。
(三)除LOGO(台标)图片外,还需附上文字创意说明,内容中不得出现错别字,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
(四)作品应构思精巧、简介快明、色彩协调,具有个性鲜明、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具有思想性和艺术性,便于识别、记忆,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符合中国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要求。有利于引导、宣传习水县融媒体中心品牌文化。
(五)作品可以是手绘,可以是CAD、corel DRAW、photoshop、3D MAX等设计软件制作。
投稿方式电子稿(一)作品须以形式提供,不接收纸质类作品。电子稿的格式为或、等格式的文件,如为手绘作品,请用相机,手机拍下清晰的图片,或者电脑扫描后再用JPG格式上次,并附上意解。
(二)投稿人务必在作品中标识供稿人的姓名(组织名称)、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无主作品,不纳入评选范围。
(三)投稿作品请以“习水县融媒体中心LOGO+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投稿邮箱地址:
491610829@qq.com
联系人:陈先生
QQ:491610829
电话:18798180450
评选方式(一)网络投票:投稿时间截止后,习水县融媒体中心将于2019年4月26日-5月3日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起大众网络投票。
(二)专家评审组评选:网络投票结束后对前6名作为备选作品,纳入专家评审组进行评选,专家评审组可根据具体情况将第6名之后的作品纳入备选。
(三)备选作品经专家评审组评选为第一名的LOGO(台标),将予以采用。若专家评审组一致认为网络投票的前6名优秀作品不足以作为习水县融媒体中心LOGO(台标)使用的,专家评审组可以不评选出名次。
(四)按照习水县融媒体中心要求,如需对应征作品进行创意分割、融合的,所属作者须积极参与配合,将两个或多个作品创意进行分割、融合。若该作品最终获奖,则作品自动署名为参与分割、融合的所有作品的作者。
奖项设置9999元(一)经专家评审组评定为第一名的LOGO(台标)的创作者将获得创作资金。
用5000元(二)若经专家评审组评审,没有作品被评定为第一名,则选取其中创意、策划最优的作品由作者进行再创作,再创作的作品如被采纳,则习水县融媒体中心只支付基础创作费。
(三)相关税费由获奖者承担。
奖项设置(一)作品被采纳后,习水县融媒体中心即拥有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所有权、使用权、发表权等,并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获奖者有义务根据习水县融媒体中心的要求,对作品进行修改完善。
(二)应征作品无论是否获奖,均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三)应征者参与本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四)提交作品者被视为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公告的所有内容。
(五)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习水县融媒体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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