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宣传部关于征集前锋区城市形象宣传用语、城市形象Logo、区歌歌词的公告为更好地彰显前锋区城市特色、塑造城市形象、推广城市品牌、展现优秀传统文化内涵,进一步提升前锋区的知名度、美誉度,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前锋区城市形象宣传用语、城市形象Logo、区歌歌词,诚邀你的参与。
一、征集时间本次征集活动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3月10日结束。
二、征集类别及评选条件(一)城市形象宣传用语 1.弘扬时代精神,注重城市内涵,格调健康,积极向上,准确反映前锋区城市形象,彰显前锋精神,充分表达城市历史底蕴、文化精髓、人文风貌,凸显前锋区红色文化、宋元文化特色。
2.高度概括前锋新区城市气质,凝练通俗,内涵丰富,朗朗上口,让人一句话就能记住前锋区。
3.字数限定在30字以内,作品应附简要的创意说明。
(二)城市形象Logo 1.能够体现前锋区独具特色的自然景观、悠久深厚的历史人文底蕴、朝气蓬勃的城市形象。
2.易于识别,图形符号功能强,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
3.采用彩色设计,图案简洁、富有个性、创意新颖、寓意贴切,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与其他城市形象标志雷同或相似,且Logo尚未被注册。
5.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志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志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6.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于1兆,并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
(三)区歌歌词 1.符合前锋城市气质与神韵,富含前锋人文地域特色,形象生动、优美流畅,引发受众对前锋区的向往和憧憬。
2.文字简练、概括性强、朗朗上口、易于传唱推广,在音韵、格律等方面符合歌词体例。
3.歌词以普通话为主,如有外文或方言等其他元素,应标明对应的普通话或注释。
4.作品也可以是词曲小样,时长为3-5分钟。
5.作品应附300字以内的创意构思说明。
三、有关事项说明(一)本次征集的前锋区城市形象宣传用语、城市形象Logo、区歌歌词作品一经采用版权归征集方所有,并给予一定的表扬奖励,征集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使用。若提交的作品出现侵权行为,责任由提交者自负。
(二)应征作品均需认真填写《前锋城市形象宣传用语、城市形象Logo、区歌歌词》活动登记表(见附件),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要真实准确。
(三)在作品报送数量上,每人每类作品报送不超过2件。
(四)报送作品时可以直接邮寄至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宣传部宣传股(邮寄时,请在信封左上角标明“作品征集”字样),也可通过电子邮箱发送。
联系人:蒋雨
联系电话:0826-2883081
电子邮箱:
81109085@qq.com 邮编:638019
地址:广安市前锋区区委区政府办公楼101室
(五)本公告具体由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宣传部
201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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