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中市巴州区纪检检查委员会
巴中市巴州区监察委员会
关于征集“清廉巴州”形象标志(LOGO)的
公 告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营造崇廉尚洁的文化氛围,树好清廉巴州形象,经研究决定,特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
“清廉巴州”形象标志(LOGO),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主办单位 中共巴中市巴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巴中市巴州区监察委员会
作品要求
1.
以“清廉巴州”为主题,构思新颖、色彩鲜明、简洁大方、易识易记、寓意深刻,具有典型的象征意义和艺术特色;富有文化品位,融入巴州历史和本地特色的廉洁文化内涵,利于大众理解和认可,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感染力。
2.应征作品需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与巴州的自然、社会、历史、人文等相融合,可结合“廉荣贪耻、尚洁修身、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等廉洁理念,设计出具有巴州特色的廉政文化品牌“LOGO”。
3.应征作品需用电脑制作或手绘,应为A4标准幅面彩色稿,LOGO不小于15cm×15 cm,电脑作品分辨率不低于800×600像素,统一用JPG格式。
4.应征作品须配有文字说明和设计理念的阐述(300字以内) ,并标注作者姓名、单位、地址、邮编、电话和身份证号码。
征集时间2019年1月10日--3月30日。(以电子邮件发出的时间或作品寄出地邮戳为准)
征集对象本次征集对象面向社会公众以及国内广告设计机构。
投稿方式1.以邮寄方式或现场提交纸质稿件,并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2.投稿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纪委监委宣传部406室(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巴州大道西段787号);邮编:636000(信封和电子邮件请注明“形象标志LOGO征集作品”字样);
联系人:陈君蓉
联系电话:0827-5235007,0827-5227592;
电子邮箱:104369108@qq.com。
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由主办单位邀请评审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征集作品进行无记名评选。
评选10名优秀作品,各给予创作费500元;入围前5名者,各给予2000元创作费;作品最终被采用者,给予创作费5000元(含入围创作费)。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获奖作品届时在相关主流媒体进行通知。
相关责任1.本次征集作品
必须是作者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且从未发表和使用过,不得与其它任何作品相同或者类似,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知识产权。如违反上述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已发放的创作费如数追回,任何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承担。
2.本次征集活动中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主办单位所有,获奖作者不得自行使用获奖作品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3.主办单位享有对本次所有征集作品的宣传、出版、展览等任何形式的使用权,并保留对其另行创作的权利,同时不再支付稿酬。
4.本次征集作品稿件一律不退,所产生的创作、邮寄、车旅等费用由作者自行解决。
5.征集作品一经报送,即视为自愿遵守主办单位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有关要求。
6.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https://mp.weixin.qq.com/s/MTu-5LL-QtyvAsSaGToaO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