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区农特产品知名度,扩大宣传我区农特产品品牌美誉度及社会影响力,打造南谯区农特产品公共品牌、提升市场影响力、促进相关产业发展,并大力推动南谯区电子商务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南谯区农特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名字、图案标志(logo)及宣传广告词(广告语),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时间2018年11月10日—2018年12月9日
二征集内容(1)南谯区农特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名字。
(2)南谯区农特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图案标志(logo)。
(3)南谯区农特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宣传广告词(广告语)。
投稿者可选以上征集内容中的其中一项或几项投稿,任一单项如被采用,可单独奖励。
三征集对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有专业设计水准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
四投稿方式及要求(一)投稿要求:
(1)南谯区农特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名字3-5个汉字;宣传广告词不多于10个汉字。
(2)所有创意及设计稿件,需附加少于100个汉字以内的创意或设计说明。
(3)应征作品主题鲜明、寓意深刻、创意独特,便于宣传、推广和使用。
(4)所有创意及设计稿件,一经采纳,知识产权归南谯区商务局所有。
(二)投稿方式:
(1)线上投稿:请将应征作品材料统一放入一个压缩包内,文件夹须取名为:地区+姓名+南谯+联系方式,电子邮件标题为:南谯品牌征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以下邮箱。(电邮地址:903243214@qq.com)
(2)线下投稿:请将设计稿件快递或送至南谯经济开发区(乌衣园)南谯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0550-3038890(南谯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五奖励办法、评审办法及结果公示(一)奖励办法
从入围的优秀作品中确定特等奖1名,即被确定为南谯区农特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名字、品牌图案标志(logo)及品牌宣传广告词(广告语)的,颁发奖金共计10,000元(含税)。
(二)评审办法
评审组由区商务局、行业专家、新闻媒体代表等领域专家组成,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入围的作品进行评选。
(三)结果公示
经评审专家组最终评审后,评选结果将在12月31日前在相关媒体予以公示。
六相关声明(1)应征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应征者可同时提交多套创意方案,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
(2)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均归属主办方所有,并有权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等。
(3)获奖者不得再转让第三方或用于产品开发,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纠纷,由投稿者自行负责。
南谯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2018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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