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宁波(影视)剧本创作征集活动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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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征稿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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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1-17 13:29:41
发布时间: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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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是否曾经在脑海中涌现过无数创作灵感
  却无处倾泻?
  是否心怀激情,满腔热血
  却苦于无法将自己的剧本实现?
  一切将被改变
  第二届宁波(影视)剧本创作征集活动
  期待你的到来!
  行业大佬齐聚一堂
  只为成为你的伯乐
  我们尊重每一位创作者的真挚和努力
  让你的精彩作品
  从构思变为现实
  从文字转化为影像
  携手而行,为梦护航
  主办单位
  宁波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宁波“文艺两新”联盟
  承办单位
  宁波影视产业机构联盟
  宁波市电视艺术家协会
  宁波市影视产业协会
  高新区文联影视协会
  宁波影视文化产教联盟
  支持单位
  宁波民和文化产业园
  宁波美术学校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宁波财经学院象山影视学院
  博地(宁波)现代影视基地
  象山观金钰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浙江中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宁波锐智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浙江森菱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土星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柯氏影业有限公司
  浙江博郎影业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
  上海汇业(宁波)律师事务所
  01
  征集时间
  剧本征集阶段:
  2023年9月25日—2023年12月20日
  投稿作品格式要求详见第三条、投稿方式详见第四条。
  剧本评审阶段:
  2023年12月21日—2024年2月
  公布评选结果:
  2024年3月评选结果将在宁波市影视产业协会微信公众号公布,具体日期以微信公众号刊登为准。
  02
  征稿原则及题材要求
  鼓励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故事内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统一。剧本作品要能够反映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政治、经济、文化、民生等社会发展各个面向的崭新面貌,展现历史文化底蕴和鲜活生动的百姓生活图景。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兼具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贴近时代、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多方面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真实反映“中国梦”和当代丰富多彩的精神生活。
  本活动征集作品要在内容与形式、题材与类型、风格与样式,以及故事叙述、人物塑造、表现手法等方面具有创新意识,同时,须具备可操作性。倡导发掘本土题材,展现地域特色,讲好宁波故事,反映宁波历史和现实文化内涵,对此类题材本届活动将给予特别关注。
  注:电影、电视剧、网络短剧等都可参赛。
  03
  投稿作品格式
  全文格式:【标题二号加粗宋体;内容四号宋体、单倍行距、WORD格式】,引用的内容应以脚标方式注明出处。严禁抄袭!
  投稿作品应包含以下内容,并按照以下顺序排列、制作目录(缺一不可):
  1、标题(以剧名+题材类型命名)2、剧情梗概:300字以内3、人物小传:主要角色300字左右,次要角色100字左右。4、故事大纲:2000~5000字5、完整剧本(不限字数,但须具有基本格式和完整架构、符合影视剧本的篇幅长度)
  04
  投稿方式
  本次征集采用网络投稿方式,请至宁波市影视产业协会微信公众号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毕后,连同按第三条投稿作品格式要求整理的投稿作品,以附件的形式投递至以下邮箱:
  邮箱地址:nbyslm 163.com,邮件标题:投稿+姓名+剧名+题材,邮件附件:报名表、投稿作品(完整格式见第三条)
  注1:若投稿作品为多位作者合作创作的,请每位作者分别填写申请表、一并发送;注2:若投稿作品已发表过的,请作者于投稿作品首部(标题下方)注明发表日期、发表渠道。注3:自活动结束60个工作日之内,若主办方没有联系作者,作者可自行对投稿作品作其他处理。
  05
  版权要求
  1、投稿作者须对投稿作品拥有无可争议的著作权。如投稿作品系改编自他人的作品,须出具该原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为文学剧本的有效授权材料;如投稿作品系真人真事改编,须附作品原型人物/当事人或其有权亲属的书面同意材料。
  2、投稿作品严禁抄袭!凡作品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主办方将即时取消其参评资格;对已经入选的作品和个人,主办方将即时取消其获奖资格。因投稿作品抄袭造成任何争议或损失的,抄袭行为人/侵权人应独立承担责任,若抄袭行为造成主办单位损失的(包括商誉损失),应予全额赔偿。
  06
  评选奖励(含创作补助金)
  一等奖1部,给予创作补助10000元(税前)
  二等奖2部,给予创作补助5000元(税前)
  三等奖3部,给予创作补助2000元(税前)
  入围奖10部,给予价值1000元的礼品
  07
  获奖奖励
  1、经作者同意,主办方将向影视制作机构和制片人推荐获奖作品及经评选后认为优秀的作品,积极推进剧本到影片的转换。
  2、获奖作品及其作者将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创作补助。
  3、评选出的优秀作品的作者将作为骨干创作人员列入宁波市影视产业机构联盟编剧人才库。同时,主办方将为其与影视企业搭建沟通桥梁,举办剧本推介会、交流沙龙等系列活动,丰富其人脉资源、共建内容创作良性生态。
  4、获奖作品、经评选后虽未获奖但认为优秀的作品,将在宁波市影视产业机构联盟备案,经作者同意后将邀请专业人士对剧本提出修改意见,提高剧本对外推荐、转化影视的成功率。
  08
  评委会组成
  由主办方聘请著名编剧、导演、制片人、学者及影评家等组成专家评委团,担任本活动的评选工作。
  09
  特别声明
  所有接触到剧本核心创意和剧情的编剧、制片、导演、出品、影视公司或个人,都应遵守职业道德,不能有泄露、抄袭等行为,一旦出现以上问题发生纠纷,主办方必将提供相关素材作为法律证据、维护原创作者利益。
  10
  其他事项
  1、本活动的动态信息,将不定期在宁波市影视产业协会微信公众平台公开发布,敬请留意。
  2、本活动解释权归宁波市影视产业机构联盟秘书处。
  扫码获取本次活动报名表
  主办方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nbyslm@163.com
  联系电话:0574-87898421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扬帆广场2号楼中单元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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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曾经在脑海中涌现过无数创作灵感
  却无处倾泻?
  是否心怀激情,满腔热血
  却苦于无法将自己的剧本实现?
  一切将被改变
  第二届宁波(影视)剧本创作征集活动
  期待你的到来!
  行业大佬齐聚一堂
  只为成为你的伯乐
  我们尊重每一位创作者的真挚和努力
  让你的精彩作品
  从构思变为现实
  从文字转化为影像
  携手而行,为梦护航
  主办单位
  宁波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宁波“文艺两新”联盟
  承办单位
  宁波影视产业机构联盟
  宁波市电视艺术家协会
  宁波市影视产业协会
  高新区文联影视协会
  宁波影视文化产教联盟
  支持单位
  宁波民和文化产业园
  宁波美术学校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宁波财经学院象山影视学院
  博地(宁波)现代影视基地
  象山观金钰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浙江中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宁波锐智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浙江森菱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土星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柯氏影业有限公司
  浙江博郎影业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
  上海汇业(宁波)律师事务所
  01
  征集时间
  剧本征集阶段:
  2023年9月25日—2023年12月20日
  投稿作品格式要求详见第三条、投稿方式详见第四条。
  剧本评审阶段:
  2023年12月21日—2024年2月
  公布评选结果:
  2024年3月评选结果将在宁波市影视产业协会微信公众号公布,具体日期以微信公众号刊登为准。
  02
  征稿原则及题材要求
  鼓励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故事内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统一。剧本作品要能够反映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政治、经济、文化、民生等社会发展各个面向的崭新面貌,展现历史文化底蕴和鲜活生动的百姓生活图景。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兼具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贴近时代、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多方面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真实反映“中国梦”和当代丰富多彩的精神生活。
  本活动征集作品要在内容与形式、题材与类型、风格与样式,以及故事叙述、人物塑造、表现手法等方面具有创新意识,同时,须具备可操作性。倡导发掘本土题材,展现地域特色,讲好宁波故事,反映宁波历史和现实文化内涵,对此类题材本届活动将给予特别关注。
  注:电影、电视剧、网络短剧等都可参赛。
  03
  投稿作品格式
  全文格式:【标题二号加粗宋体;内容四号宋体、单倍行距、WORD格式】,引用的内容应以脚标方式注明出处。严禁抄袭!
  投稿作品应包含以下内容,并按照以下顺序排列、制作目录(缺一不可):
  1、标题(以剧名+题材类型命名)2、剧情梗概:300字以内3、人物小传:主要角色300字左右,次要角色100字左右。4、故事大纲:2000~5000字5、完整剧本(不限字数,但须具有基本格式和完整架构、符合影视剧本的篇幅长度)
  04
  投稿方式
  本次征集采用网络投稿方式,请至宁波市影视产业协会微信公众号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毕后,连同按第三条投稿作品格式要求整理的投稿作品,以附件的形式投递至以下邮箱:
  邮箱地址:nbyslm 163.com,邮件标题:投稿+姓名+剧名+题材,邮件附件:报名表、投稿作品(完整格式见第三条)
  注1:若投稿作品为多位作者合作创作的,请每位作者分别填写申请表、一并发送;注2:若投稿作品已发表过的,请作者于投稿作品首部(标题下方)注明发表日期、发表渠道。注3:自活动结束60个工作日之内,若主办方没有联系作者,作者可自行对投稿作品作其他处理。
  05
  版权要求
  1、投稿作者须对投稿作品拥有无可争议的著作权。如投稿作品系改编自他人的作品,须出具该原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为文学剧本的有效授权材料;如投稿作品系真人真事改编,须附作品原型人物/当事人或其有权亲属的书面同意材料。
  2、投稿作品严禁抄袭!凡作品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主办方将即时取消其参评资格;对已经入选的作品和个人,主办方将即时取消其获奖资格。因投稿作品抄袭造成任何争议或损失的,抄袭行为人/侵权人应独立承担责任,若抄袭行为造成主办单位损失的(包括商誉损失),应予全额赔偿。
  06
  评选奖励(含创作补助金)
  一等奖1部,给予创作补助10000元(税前)
  二等奖2部,给予创作补助5000元(税前)
  三等奖3部,给予创作补助2000元(税前)
  入围奖10部,给予价值1000元的礼品
  07
  获奖奖励
  1、经作者同意,主办方将向影视制作机构和制片人推荐获奖作品及经评选后认为优秀的作品,积极推进剧本到影片的转换。
  2、获奖作品及其作者将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创作补助。
  3、评选出的优秀作品的作者将作为骨干创作人员列入宁波市影视产业机构联盟编剧人才库。同时,主办方将为其与影视企业搭建沟通桥梁,举办剧本推介会、交流沙龙等系列活动,丰富其人脉资源、共建内容创作良性生态。
  4、获奖作品、经评选后虽未获奖但认为优秀的作品,将在宁波市影视产业机构联盟备案,经作者同意后将邀请专业人士对剧本提出修改意见,提高剧本对外推荐、转化影视的成功率。
  08
  评委会组成
  由主办方聘请著名编剧、导演、制片人、学者及影评家等组成专家评委团,担任本活动的评选工作。
  09
  特别声明
  所有接触到剧本核心创意和剧情的编剧、制片、导演、出品、影视公司或个人,都应遵守职业道德,不能有泄露、抄袭等行为,一旦出现以上问题发生纠纷,主办方必将提供相关素材作为法律证据、维护原创作者利益。
  10
  其他事项
  1、本活动的动态信息,将不定期在宁波市影视产业协会微信公众平台公开发布,敬请留意。
  2、本活动解释权归宁波市影视产业机构联盟秘书处。
  扫码获取本次活动报名表
  主办方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nbyslm@163.com
  联系电话:0574-87898421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扬帆广场2号楼中单元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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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时间:202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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