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雅县地处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塔里木河贯穿县境220公里,塔河两岸有着全国面积最大、保存最完好的原始胡杨林。全县人口27万,下辖12个乡、镇(管委会)。县域内盛产红枣、核桃、苹果、香梨、葡萄、杏、李等精品水果及棉花、粮食、蔬菜、家禽、罗布麻等特色农副产品,这里物产丰美,被授予“中国塔里木胡杨之乡”“中国塔里木棉花之乡”“中国塔里木马鹿之乡”“中国卡拉库尔羊之乡”“中国罗布麻之乡”“中国红柳之乡”“中国塔里木红枣之乡”七大美誉之乡,是闻名国内外的特产之乡、农业大县。为进一步发挥我县农业特色资源优势,扩大沙雅农产品市场美誉度,推进全县域农产品公用品牌创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沙雅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字和logo创意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沙雅县供销社
·二、征集内容1、沙雅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字和logo创意方案;
2、沙雅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广告词。
·三、征集条件(一)区域公用品牌名字和logo创意方案
1、具有地域元素,能体现沙雅历史文化、地理特征、自然资源特色与沙雅农耕文化内涵;
2、突出沙雅红枣、核桃、苹果、香梨、葡萄、杏、李蔬菜、家禽、罗布麻等特色产业;
3、logo造型美观、精炼简洁,图形设计关系统一,色彩运用协调醒目;品牌名字字数控制在6个字以内。
4、可较好地运用于各类农副产品,以及各种包装、平面广告、视频广告中;
5、logo图形视觉冲击力足够强,易记忆,能够引发共鸣以及传播;
6、须为应征者原创,具有较高的独创性,构思巧妙,特征鲜明;
7、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志和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
8、作品图形标志和字体设计稿,应附有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9、作品需保证完整性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全原创,无剽窃行为,无在先使用行为,可供征集方注册使用。
(二)区域公用品牌广告词
投稿内容能体现沙雅农产品特色,朗朗上口,易于传播,简洁明了,具有唯一性,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每人投稿不超过2件,每件作品原则上在12个字以内。
·四、活动参与方式本次活动起止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1月20日止。
1、应征作品为电脑创意图的,作品格式为清晰的JPG格式(分辨率200DPI以上,获奖作品需提供源文件),在截稿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至征集人,提交方式为电子邮件或刻录光盘。
2、应征作品为手绘创意图的,请在截稿日前将手绘稿以邮寄或面交方式递交征集人。
3、请勿在应征作品正面出现能够显示出参赛者身份的信息。
有意者在活动截止日期前,通过以上方式将资料以及设计稿件邮寄或面交至沙雅县供销社(新疆沙雅县北京路联合办公楼3号楼3楼,联系人:刘清秀,联系方式:(0997-8321329),电子资料发送至邮箱:296448490@qq.com,投稿须另行署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内容。
·五、评选方式沙雅县供销社将邀请行业专家和县级有关部门人员组成专家组,对所有递交作品进行审查、评分。
1、初选:专家组对所有递交作品进行打分。按照得分高低顺序,选取品牌名字及logo创意方案5件、广告词5件作品进入终评;
2、终评:由专家组进行评审、打分。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得分最高者为最终入选作品。
·六、奖项设置1、进入终评的作品,品牌名字及logo设计每件奖励价值200元的沙雅县特色礼品。
2、品牌名字及logo设计、广告词最终采用作品,一次性给予价值500元的沙雅县特色礼品。
·七、征集须知1、作品递交须在截止日期前,邮寄以邮件寄出日期为准;截止日期后递交作品,概不接收。
2、征集方对作品参加应征不支付任何费用;作品设计、递交等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应征者自理。
3、应征者须保证设计的作品为本人(单位)原创,未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专利、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利;如有侵权行为,由应征者本人(单位)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4、最终入选作品的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和版权均属征集方所有,除支付一次性奖金外,不另支付稿酬。应征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一经发现,应征者、使用者将负法律责任。
5、递交作品即视为同意本通知条款。
6、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征集方所有。
沙雅县供销社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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