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群众对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的知晓率,提高创建工作参与度,营造食品安全城市全民共建氛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特面向社会征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宣传标志(LOGO)、宣传宣传标语。
一、征集内容(一)创建“食品安全城市”标志(logo)
(二)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宣传宣传标语
二、征集对象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应征
三、征集时间2018年10月29日—2018年12月10日
四、创作要求(一)宣传标志(LOGO)要求 :1、设计简洁、大气,色彩明快、协调,符合新乡市创建食品安全城市主题,体现新乡市历史文化、人文特色和地域特点,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感召力和宣传效果。
2、不接受手绘设计稿,作品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3、设计稿应附有对标志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
4、作品入围后,需能够提供相应的LOGO设计原稿。
5、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且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投稿。如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本人承担。
(二)宣传宣传标语要求 :1、作品要符合新乡市创建食品安全城市主题,体现新乡市历史文化、人文特色和地域特点,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感召力和宣传效果。
2、内容要健康文明,具有较强的亲和力、感召力,简洁明快,朗朗上口,便于记忆,易于传播。
3、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且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投稿。如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本人承担。
五、评选办法(一)征集投稿截止后,主办方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初选。
(二)初选作品在“新乡食品安全”微信公众号专栏发起投票活动。同时在新乡广播电视台微信公号和其他新媒体平台推送投票链接。
(三)邀请相关专家结合网络投票结果进行评审,从入围作品中选出采用奖和入围奖。
(四)评选结果将于2018年12月底在微信公众号和网站上进行公示。
六、奖项设置(一)标志(logo)采用奖1名,奖励现金3000元(税前),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标志(logo)入围奖3名,各奖励现金500元(税前),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主题品牌口号采用奖30名,各奖励现金100元(税前),并颁发荣誉证书。
七、参与方式投稿人填写报名表,连同作品发送至活动征集邮箱:xxszfsab@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标志(logo)、宣传宣传标语征集活动投稿”。
报名表可在微信公众号“新乡食品安全”及新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及通知发布网站均可下载。
八、特别声明(一)应征者可同时参与标志(logo)、主题品牌口号的投稿,也可只参与其中一项投稿;
(二)投稿人所提交标志(logo)、主题品牌口号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不可一稿多投,否则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
(三)每位作者投稿的作品不可反复修改,重复投稿。所有作品以首次投稿内容为准;
(四)创意雷同或相似作品,以投稿先后顺序为准;
(五)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标志(logo)、主题品牌口号一经采用,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投稿人须保证参赛作品终身不以同一作品形式参加其他的设计比赛或转让给他方。否则,主办方将取消其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作者自行保存投稿作品原稿,未采用作品不再退还;
(七)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属于新乡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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