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如皋全域旅游主题形象宣传LOGO和吉祥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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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设计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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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1-15 07:4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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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如皋全域旅游主题形象宣传LOGO和吉祥物的通知
 
   为全面提升如皋市全域旅游的知名度、传播度和吸引力、影响力,以更直观、简练、生动的方式对外展示“全域旅游·长寿如皋”的独特魅力,丰富如皋旅游文化内涵,经研究,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如皋全域旅游主题形象宣传LOGO和吉祥物,具体要求如下:
一、全域旅游主题形象宣传LOGO征集要求
1.内容要求
    如皋全域旅游形象宣传LOGO要充分彰显长寿之乡品牌以及如皋地方特色文化元素(水明楼、雉、盆景等);要贴合如皋全域旅游创建要求,主题鲜明,寓意深刻,健康向上,时代感强;要创意新颖,构思巧妙,图案简洁,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记忆和宣传推广。
2.作品要求
(1)LOGO设计作品应包括一张彩色设计图稿,并且附有对LOGO创意理念、主要内涵、尺寸等的文字说明(500字以内)。
(2)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法上,作品设计要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3)LOGO图案的风格和类型不限,绘稿为A4幅面,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并将标志效果图和设计说明的电子文件一并提交。创作人要保留原创标志图案(电脑制作、手工绘画均可),以备作品入围后调用。
(4)设计作品图稿需存储为JPG格式,图片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并保证缩小到100*100像素时能清晰使用。色彩模式须为RGB色。创意理念和主要内涵的说明文字应提供WORD格式电子文档。
(5)设计者信息可另附说明,不得在设计图稿和设计说明中出现个人姓名、职业和联系方式等。
二、全域旅游吉祥物征集要求
1.内容要求
    吉祥物要体现长寿如皋的旅游品牌与地方特色元素;构思新颖、创意鲜活、造型简洁、形象可爱,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能得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格和年龄段人群的普遍认同。
2.作品要求
(1)创意创意设计方案需包括吉祥物的彩色设计图稿、名字、创作理念、象征意义等。名字需富有特色、简洁响亮、上口易记,并标注于吉祥物设计图稿的正下方;名字应包括中文名字和英文名字;如果吉祥物是由一组卡通形象组成,则应给每个原型设计一个名字(包括中文名字和英文名字)。
(2)利于后期市场开发,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和传播力。
(3)作品以电子文稿形式提交,图稿需存储为JPG格式,图片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色彩模式须为RGB色。对作品的创意理念、象征意义、主要内涵、尺寸等说明文字(500字以内)应提供WORD格式电子文档。创作人要保留原创吉祥物设计图稿(电脑制作、手工绘画均可),以备作品入围后调用。
(4)设计者信息可另附说明,不得在创意创意设计方案中出现个人姓名、职业、联系方式等。
三、投稿要求
1.作品要求以电子形式发送,联系电话:0513-87616945,邮箱地址:lyjrg@163.com
2.请注明投稿人的姓名、详细地址、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如皋全域旅游形象宣传LOGO征集”、“如皋全域旅游吉祥物征集”字样。
3.征集时间于2018年4月20日截止。应征作品以电子邮件的收件时间为准,征集截止时间后所送达作品均不具有评选资格。
四、评选方式
    征集作品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产生最终获奖作品。获奖作品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
    全域旅游主题形象宣传标志征集作品设优秀奖5名,一次性分别给予500元奖励;在优秀作品中选定一个最终作品,作为如皋市全域旅游主题形象标志,一次性给予5000元奖励(不重复享受优秀奖奖励);其他未获奖的参与作品,一次性给予纪念品一份。
    吉祥物征集作品设优秀奖5名,一次性分别给予1000元奖励;在优秀作品中选定一个最终作品,作为如皋全域旅游吉祥物,一次性给予10000元奖励(不重复享受优秀奖奖励);其他未获奖的参与作品,一次性给予纪念品一份。
五、法律保护
1.创意创意设计方案一经获奖(含优秀奖和最终选定作品),其全部知识产权归如皋市旅游局所有,如皋市旅游局有权对获奖标志和吉祥物图案文字进行修改,获奖作品创作人有义务配合如皋市旅游局对作品进行完善工作。未经如皋市旅游局授权,创作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作品一经获奖,知识产权发生转移后,创作人不得再主张其他任何与作品修改、使用、收益等方面的权益。
2.参选作品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或其他权利。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3.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应征作品在公开征集截止日期后一个月内没有收到获奖通知的,作者可自主处理作品。
4.应征者自行负担与本次应征相关的设计费、方案制作费等。
5.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如皋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所有。
 
如皋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http://www.nantong.gov.cn/art/2018/3/28/art_43300_25947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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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如皋全域旅游主题形象宣传LOGO和吉祥物的通知
 
   为全面提升如皋市全域旅游的知名度、传播度和吸引力、影响力,以更直观、简练、生动的方式对外展示“全域旅游·长寿如皋”的独特魅力,丰富如皋旅游文化内涵,经研究,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如皋全域旅游主题形象宣传LOGO和吉祥物,具体要求如下:
一、全域旅游主题形象宣传LOGO征集要求
1.内容要求
    如皋全域旅游形象宣传LOGO要充分彰显长寿之乡品牌以及如皋地方特色文化元素(水明楼、雉、盆景等);要贴合如皋全域旅游创建要求,主题鲜明,寓意深刻,健康向上,时代感强;要创意新颖,构思巧妙,图案简洁,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记忆和宣传推广。
2.作品要求
(1)LOGO设计作品应包括一张彩色设计图稿,并且附有对LOGO创意理念、主要内涵、尺寸等的文字说明(500字以内)。
(2)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法上,作品设计要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3)LOGO图案的风格和类型不限,绘稿为A4幅面,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并将标志效果图和设计说明的电子文件一并提交。创作人要保留原创标志图案(电脑制作、手工绘画均可),以备作品入围后调用。
(4)设计作品图稿需存储为JPG格式,图片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并保证缩小到100*100像素时能清晰使用。色彩模式须为RGB色。创意理念和主要内涵的说明文字应提供WORD格式电子文档。
(5)设计者信息可另附说明,不得在设计图稿和设计说明中出现个人姓名、职业和联系方式等。
二、全域旅游吉祥物征集要求
1.内容要求
    吉祥物要体现长寿如皋的旅游品牌与地方特色元素;构思新颖、创意鲜活、造型简洁、形象可爱,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能得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格和年龄段人群的普遍认同。
2.作品要求
(1)创意创意设计方案需包括吉祥物的彩色设计图稿、名字、创作理念、象征意义等。名字需富有特色、简洁响亮、上口易记,并标注于吉祥物设计图稿的正下方;名字应包括中文名字和英文名字;如果吉祥物是由一组卡通形象组成,则应给每个原型设计一个名字(包括中文名字和英文名字)。
(2)利于后期市场开发,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和传播力。
(3)作品以电子文稿形式提交,图稿需存储为JPG格式,图片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色彩模式须为RGB色。对作品的创意理念、象征意义、主要内涵、尺寸等说明文字(500字以内)应提供WORD格式电子文档。创作人要保留原创吉祥物设计图稿(电脑制作、手工绘画均可),以备作品入围后调用。
(4)设计者信息可另附说明,不得在创意创意设计方案中出现个人姓名、职业、联系方式等。
三、投稿要求
1.作品要求以电子形式发送,联系电话:0513-87616945,邮箱地址:lyjrg@163.com
2.请注明投稿人的姓名、详细地址、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如皋全域旅游形象宣传LOGO征集”、“如皋全域旅游吉祥物征集”字样。
3.征集时间于2018年4月20日截止。应征作品以电子邮件的收件时间为准,征集截止时间后所送达作品均不具有评选资格。
四、评选方式
    征集作品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产生最终获奖作品。获奖作品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
    全域旅游主题形象宣传标志征集作品设优秀奖5名,一次性分别给予500元奖励;在优秀作品中选定一个最终作品,作为如皋市全域旅游主题形象标志,一次性给予5000元奖励(不重复享受优秀奖奖励);其他未获奖的参与作品,一次性给予纪念品一份。
    吉祥物征集作品设优秀奖5名,一次性分别给予1000元奖励;在优秀作品中选定一个最终作品,作为如皋全域旅游吉祥物,一次性给予10000元奖励(不重复享受优秀奖奖励);其他未获奖的参与作品,一次性给予纪念品一份。
五、法律保护
1.创意创意设计方案一经获奖(含优秀奖和最终选定作品),其全部知识产权归如皋市旅游局所有,如皋市旅游局有权对获奖标志和吉祥物图案文字进行修改,获奖作品创作人有义务配合如皋市旅游局对作品进行完善工作。未经如皋市旅游局授权,创作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作品一经获奖,知识产权发生转移后,创作人不得再主张其他任何与作品修改、使用、收益等方面的权益。
2.参选作品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或其他权利。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3.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应征作品在公开征集截止日期后一个月内没有收到获奖通知的,作者可自主处理作品。
4.应征者自行负担与本次应征相关的设计费、方案制作费等。
5.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如皋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所有。
 
如皋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http://www.nantong.gov.cn/art/2018/3/28/art_43300_2594791.html
  关于征集如皋全域旅游主题形象宣传LOGO和吉祥物的通知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18-04-20

更新时间:2022-01-15 07:49:04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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