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洛川)国际苹果博览会征集徽标、会旗、会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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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12-02 12:23:05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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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中国•陕西(洛川)国际苹果博览会是由农业部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苹果产业盛会,为了使博览会形象更加鲜明,标志更加醒目,主题更加突出,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博览会徽标、会旗和会歌。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计主题:苹果——美丽真谛 健康生活
二、设计要求:徽标和会旗要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苹果韵味、健康精神,能够彰显地方特色,构图新颖、简洁流畅、色彩明快、时代感强,符合博览会的整体形象。同时,要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易于识别,可在网站、文件、信笺、宣传用品和媒体宣传等各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会歌要主题突出,激情向上,易记易唱,易于流行。
三、投稿方式与要求:作品均采用A4纸张,全色版本,并将作品装裱在黑色纸板上。同时须提供电子版本的创意创意设计方案(坐标图、注明cmyk值)。作品须配有设计创意文字说明。个人和机构均可提交作品参选,并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机构名字、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手机、e-mail,并提供个人身份或机构有效证件复印件。
四、评选办法和奖励本次征集活动将由相关方面组成评委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通过评审,对徽标、会旗、会歌分别确定3名入围者,从入围者中产生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奖金20000元(含税),二等奖奖金5000元,三等奖奖金3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最终确定的形象标志及获奖名单将在相关媒体公示。
五、著作权及其他1、所有投稿作品要求是作者本人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应征者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应征作品,也没有许可任何人(包括法人、非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应征作品。2、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应征者寄送的有关资料、稿件等概不退还,作品一经入围,其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归组委会所有,作者享有管委会指定的署名权。管委会无须征得应征者同意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方式和使用方式。3、应征者提交应征作品,视为应征者接受管委会的委托创作应征作品,其著作权归管委会独家所有,管委会对应征作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切著作权(署名权除外)。4、组委会有权以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形式和期限使用应征作品,未经管委会同意,包括应征者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 5、组委会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归管委会所有。 6、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间以任何方式向管委会主张分享其应征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或者其他利益。7、中奖者须与管委会签订《形象标志著作权转让承诺书》等相关协议。8、应征者的投稿行为视为接受本征集方案的全部内容。 9、本征集方案的解释权归中国•陕西(洛川)苹果博览会组委会。
六、投稿地址和截止日期来稿请寄: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迎宾大道洛川苹果现代产业园区办公室邮编:727400截止日期:征集于2013年8月31日(均以当地邮戳为准)截止。本次征集活动专用邮箱:所有作品不接受网上投稿。 联 系 人:岳武斌 王峰刚 联系电话:0911—8283201       
中国•陕西(洛川)国际苹果博览会组委会
2013年7月10日

http://www.china-fruit.com.cn/Detail_1102729_10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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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陕西(洛川)国际苹果博览会是由农业部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苹果产业盛会,为了使博览会形象更加鲜明,标志更加醒目,主题更加突出,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博览会徽标、会旗和会歌。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计主题:苹果——美丽真谛 健康生活
二、设计要求:徽标和会旗要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苹果韵味、健康精神,能够彰显地方特色,构图新颖、简洁流畅、色彩明快、时代感强,符合博览会的整体形象。同时,要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易于识别,可在网站、文件、信笺、宣传用品和媒体宣传等各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会歌要主题突出,激情向上,易记易唱,易于流行。
三、投稿方式与要求:作品均采用A4纸张,全色版本,并将作品装裱在黑色纸板上。同时须提供电子版本的创意创意设计方案(坐标图、注明cmyk值)。作品须配有设计创意文字说明。个人和机构均可提交作品参选,并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机构名字、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手机、e-mail,并提供个人身份或机构有效证件复印件。
四、评选办法和奖励本次征集活动将由相关方面组成评委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通过评审,对徽标、会旗、会歌分别确定3名入围者,从入围者中产生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奖金20000元(含税),二等奖奖金5000元,三等奖奖金3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最终确定的形象标志及获奖名单将在相关媒体公示。
五、著作权及其他1、所有投稿作品要求是作者本人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应征者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应征作品,也没有许可任何人(包括法人、非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应征作品。2、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应征者寄送的有关资料、稿件等概不退还,作品一经入围,其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归组委会所有,作者享有管委会指定的署名权。管委会无须征得应征者同意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方式和使用方式。3、应征者提交应征作品,视为应征者接受管委会的委托创作应征作品,其著作权归管委会独家所有,管委会对应征作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切著作权(署名权除外)。4、组委会有权以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形式和期限使用应征作品,未经管委会同意,包括应征者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 5、组委会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归管委会所有。 6、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间以任何方式向管委会主张分享其应征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或者其他利益。7、中奖者须与管委会签订《形象标志著作权转让承诺书》等相关协议。8、应征者的投稿行为视为接受本征集方案的全部内容。 9、本征集方案的解释权归中国•陕西(洛川)苹果博览会组委会。
六、投稿地址和截止日期来稿请寄: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迎宾大道洛川苹果现代产业园区办公室邮编:727400截止日期:征集于2013年8月31日(均以当地邮戳为准)截止。本次征集活动专用邮箱:所有作品不接受网上投稿。 联 系 人:岳武斌 王峰刚 联系电话:0911—8283201       
中国•陕西(洛川)国际苹果博览会组委会
2013年7月10日

http://www.china-fruit.com.cn/Detail_1102729_10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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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洛川)国际苹果博览会征集徽标、会旗、会歌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13-08-31

更新时间:2021-12-02 12:23:05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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