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绍兴县志愿服务工作总会LOGO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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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4-22 12: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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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为更好地展示绍兴县志愿服务工作形象,普及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激发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引导全县人民积极投身加快实现“走在前列的经济强县、转型升级的示范基地、现代开放的魅力新城、宜居乐业的幸福水乡”的生动实践,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绍兴县志愿服务工作总会LOGO和形象语。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作品内容
  绍兴县志愿服务工作总会LOGO和形象语
  二、应征作品要求
  1、作品要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时代特征,力求反映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主要内容的志愿精神,充分展示绍兴县的地方特色、文化底蕴和人文精神。
  2、应征作品必须是应征者原创,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公开展出过,未被任何机构用过。禁止一切形式的抄袭等不端行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设计者自行承担,与征集单位无关。
  三、应征作品设计要求
  (一)LOGO
  1、采用彩色图形设计。构图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寓意贴切,富有美感、动感和时代感,具有较高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给人以深刻印象;
  2、设计作品需能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并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3、彩色设计图纸的文件应分别为CDR、JPG和TIFF三种格式,清晰度大于300dpi,同时另附具体的分析解释和立意说明。
  (二)形象语
  1、要求通俗易懂,言简意赅,清新流畅,贴近社会公众,便于记忆;
  2、具有地域特点、时代特征、人文特质,富有感召力和影响力;
  3、字数不超过20字,并附有简要的分析解释。
  四、征集范围
  热衷志愿服务的组织和个人
  五、评选方式
  评审机构由绍兴县文明办组织聘请有关专家和志愿者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确定入围的LOGO、形象语作品各3件,最终产生获奖作品。终评结果报县文明委审定后公示。
  六、奖励办法
  1、最终入围的6件作品(LOGO、形象语各3件)分别奖励人民币1000元、500元,经评审确定为绍兴县志愿服务工作总会LOGO、形象语的作品,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元、1000元。
  2、应征组织及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3、公示结果后未录用的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七、应征作品的权属
  被评审确定为绍兴县志愿服务工作总会LOGO、形象语的作品,其知识产权归绍兴县志愿服务工作总会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征集单位有权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有权决定录用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并不再支付给创作者任何费用。
  八、征集时间与联系方式
  自即日起至2013年3月5日截止。所有应征作品均采用电子邮件附件方式传输,请投稿者在邮件中写明作者姓名、单位、电子邮箱地址、详细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并在邮件主题写明“绍兴县志愿服务工作总会LOGO、形象语”字样。
  邮箱:xfsxwmr@126.com
  联系电话:0575-84119114
  QQ:1878718773(幸福水乡文明人志愿者)
  绍兴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2月25日
http://news.zgkqw.com/news/system/2013/02/25/0101965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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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展示绍兴县志愿服务工作形象,普及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激发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引导全县人民积极投身加快实现“走在前列的经济强县、转型升级的示范基地、现代开放的魅力新城、宜居乐业的幸福水乡”的生动实践,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绍兴县志愿服务工作总会LOGO和形象语。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作品内容
  绍兴县志愿服务工作总会LOGO和形象语
  二、应征作品要求
  1、作品要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时代特征,力求反映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主要内容的志愿精神,充分展示绍兴县的地方特色、文化底蕴和人文精神。
  2、应征作品必须是应征者原创,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公开展出过,未被任何机构用过。禁止一切形式的抄袭等不端行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设计者自行承担,与征集单位无关。
  三、应征作品设计要求
  (一)LOGO
  1、采用彩色图形设计。构图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寓意贴切,富有美感、动感和时代感,具有较高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给人以深刻印象;
  2、设计作品需能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并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3、彩色设计图纸的文件应分别为CDR、JPG和TIFF三种格式,清晰度大于300dpi,同时另附具体的分析解释和立意说明。
  (二)形象语
  1、要求通俗易懂,言简意赅,清新流畅,贴近社会公众,便于记忆;
  2、具有地域特点、时代特征、人文特质,富有感召力和影响力;
  3、字数不超过20字,并附有简要的分析解释。
  四、征集范围
  热衷志愿服务的组织和个人
  五、评选方式
  评审机构由绍兴县文明办组织聘请有关专家和志愿者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确定入围的LOGO、形象语作品各3件,最终产生获奖作品。终评结果报县文明委审定后公示。
  六、奖励办法
  1、最终入围的6件作品(LOGO、形象语各3件)分别奖励人民币1000元、500元,经评审确定为绍兴县志愿服务工作总会LOGO、形象语的作品,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元、1000元。
  2、应征组织及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3、公示结果后未录用的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七、应征作品的权属
  被评审确定为绍兴县志愿服务工作总会LOGO、形象语的作品,其知识产权归绍兴县志愿服务工作总会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征集单位有权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有权决定录用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并不再支付给创作者任何费用。
  八、征集时间与联系方式
  自即日起至2013年3月5日截止。所有应征作品均采用电子邮件附件方式传输,请投稿者在邮件中写明作者姓名、单位、电子邮箱地址、详细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并在邮件主题写明“绍兴县志愿服务工作总会LOGO、形象语”字样。
  邮箱:xfsxwmr@126.com
  联系电话:0575-84119114
  QQ:1878718773(幸福水乡文明人志愿者)
  绍兴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2月25日
http://news.zgkqw.com/news/system/2013/02/25/0101965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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