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版权局有偿征集吉林版权登记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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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1-25 20:43:49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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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从12月1日起,至2013年1月31日止,省新闻出版(版权)局面向全省(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加,各艺术院校也可组织学生集体参加)开展“吉林省版权作品登记标志设计比赛活动”。
  据介绍,吉林省版权登记标志的设计要求:图案简洁大方,具有鲜明的知识产权内涵和特征,能够体现出吉林地域文化特点,具有时代感,便于识别,要有“吉林版权登记标志”字样,此文字可以图文结合,也可以在图形之外单列。

  本次征集标志的最终入选作品,将被用于吉林省内的版权作品自愿登记证书及登记作品实物上,用于标志吉林省版权登记作品的地域性。
  具体要求如下:
  投稿作品要求彩色绘制,如黑白绘制应标明色块组成,平面图案要求提供正面与背面效果图(包括电子版)。设计应尽量提供电脑绘制的电子版(电子文件应为可用于印刷的通用图像格式),提交纸质作品效果图时,一并提供电子版。
  效果图尺寸至少以A4纸的大小为标准,参赛作品正面不得署名,姓名及联系方式应另附单页纸说明。投稿者应另附说明文字提供作品的创意思路及作品表达的主题思想。投稿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且未发表过的作品。作者对所投稿件的著作权及名誉权等相关法律责任负责。所有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如设计作品被最终采用,将被广泛标志于在吉林省进行版权登记的各类作品之上,用以表示作品已经我省著作权管理部门登记保护,标志使用以“公益性”为主。被采用的标志作品的著作权将约定由吉林省版权局所有,主办单位将以奖金的形式向作者支付相应稿酬。
  纸质稿件寄至:长春市人民大街4646号省版权局办公室,邮政编码:130021
  电子文本发至:brli@163.com
  征集活动联系电话及传真:0431-85644760、86037735
  为保证公正性,标志评选工作将由吉林省版权局组织的评审组采取匿名评审方式进行。凡入围作品均可获得参与纪念奖一份。组委会将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奖品,一等奖一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二名,各奖现金500元;三等奖三名,各奖现金300元,一、二、三等奖名单将在吉林省版权局网站公示。
  相关:
  作品有了“登记证”就相当于有了“身份证”
  “给自己的作品办个作品登记证书,就相当于办个‘身份证明’。”昨日,省新闻出版(版权)局版权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已经成为许多作者保护自身权益的首选办法。
  作品登记的主要功能有以下几项:
  一是初步确权。通过著作权人向版权管理部门交付作品,并填写一系列申请文件,版权管理部门初步确认作品的权利归属。这在相当程度上有助于避免或减少纠纷的发生。
  二是作为初步证据。当作品被侵权需要主张权利时,作品登记证书可作为著作权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明。
  三是便于作品交易流转。作品进行登记以后,取得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的内容可以作为拥有权利的证明,有利于版权交易的进行。作品的价值实现和行使著作权的实际意义,在于以各种方式使用作品或是授权他人使用作品。使用者在取得授权时,也会对授权人身份和权利的来源进行审核或者要求提供证明。向使用者提供由版权管理部门出具的登记证明,将会有助于推动作品交易的顺利完成。
  吉林省版权局作品登记咨询电话:0431-86037735。
http://news.xwh.cn/news/system/2012/12/04/0103085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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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2月1日起,至2013年1月31日止,省新闻出版(版权)局面向全省(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加,各艺术院校也可组织学生集体参加)开展“吉林省版权作品登记标志设计比赛活动”。
  据介绍,吉林省版权登记标志的设计要求:图案简洁大方,具有鲜明的知识产权内涵和特征,能够体现出吉林地域文化特点,具有时代感,便于识别,要有“吉林版权登记标志”字样,此文字可以图文结合,也可以在图形之外单列。

  本次征集标志的最终入选作品,将被用于吉林省内的版权作品自愿登记证书及登记作品实物上,用于标志吉林省版权登记作品的地域性。
  具体要求如下:
  投稿作品要求彩色绘制,如黑白绘制应标明色块组成,平面图案要求提供正面与背面效果图(包括电子版)。设计应尽量提供电脑绘制的电子版(电子文件应为可用于印刷的通用图像格式),提交纸质作品效果图时,一并提供电子版。
  效果图尺寸至少以A4纸的大小为标准,参赛作品正面不得署名,姓名及联系方式应另附单页纸说明。投稿者应另附说明文字提供作品的创意思路及作品表达的主题思想。投稿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且未发表过的作品。作者对所投稿件的著作权及名誉权等相关法律责任负责。所有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如设计作品被最终采用,将被广泛标志于在吉林省进行版权登记的各类作品之上,用以表示作品已经我省著作权管理部门登记保护,标志使用以“公益性”为主。被采用的标志作品的著作权将约定由吉林省版权局所有,主办单位将以奖金的形式向作者支付相应稿酬。
  纸质稿件寄至:长春市人民大街4646号省版权局办公室,邮政编码:130021
  电子文本发至:brli@163.com
  征集活动联系电话及传真:0431-85644760、86037735
  为保证公正性,标志评选工作将由吉林省版权局组织的评审组采取匿名评审方式进行。凡入围作品均可获得参与纪念奖一份。组委会将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奖品,一等奖一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二名,各奖现金500元;三等奖三名,各奖现金300元,一、二、三等奖名单将在吉林省版权局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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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有了“登记证”就相当于有了“身份证”
  “给自己的作品办个作品登记证书,就相当于办个‘身份证明’。”昨日,省新闻出版(版权)局版权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已经成为许多作者保护自身权益的首选办法。
  作品登记的主要功能有以下几项:
  一是初步确权。通过著作权人向版权管理部门交付作品,并填写一系列申请文件,版权管理部门初步确认作品的权利归属。这在相当程度上有助于避免或减少纠纷的发生。
  二是作为初步证据。当作品被侵权需要主张权利时,作品登记证书可作为著作权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明。
  三是便于作品交易流转。作品进行登记以后,取得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的内容可以作为拥有权利的证明,有利于版权交易的进行。作品的价值实现和行使著作权的实际意义,在于以各种方式使用作品或是授权他人使用作品。使用者在取得授权时,也会对授权人身份和权利的来源进行审核或者要求提供证明。向使用者提供由版权管理部门出具的登记证明,将会有助于推动作品交易的顺利完成。
  吉林省版权局作品登记咨询电话:0431-86037735。
http://news.xwh.cn/news/system/2012/12/04/0103085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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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13-01-31

更新时间:2022-01-25 20:43:49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投稿邮箱:brl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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