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容环卫行业有偿征集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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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2-08 20: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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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为切实加强城市管理,牢固树立“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理念,打造更加清爽靓丽的城市形象,营造更加整洁有序的道路环境,提升市民生活品质,在打造“清爽城市”中形成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城市管理局面,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市容环卫工作的满意度,充分吸纳和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工作,拓宽广大人民群众利益表达渠道,从而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的整体水平。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现诚向社会公开征集“宁波市容环卫”行业标志及宣传用语。
一、 宁波市市容环卫行业介绍
1949年6月市市容环卫处的成立拉开了宁波市容环卫事业发展的序幕,期间经过多次改革、重组,最终于2005年8月确立了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并指明了行业的发展方向。
目前,宁波市市容环卫行业主要负责保持全市范围内的市容环境卫生,为市民提供一个清爽整洁的生活环境。业务方面包括:一是市容市貌的整洁有序,包括户外广告的设置、“三乱”的清理、城中村设施的改建提升等;二是环境卫生的干净清爽,包括道路清扫、公厕改建、垃圾清运、粪便处理等;三是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监管,包括对清运企业的监管、消纳场地的协调等。
截止2011年底,中心城区道路清扫保洁面积为3812.89
万平方米,生活垃圾清运量为90.73万吨,无害化处理率100%,公厕335座。宁波全大市共有环卫职工10212人,拥有各种环卫作业机动车辆736余辆,公厕395座,垃圾中转站40个。
二、征集内容“宁波市容环卫”行业标志及宣传用语
三、征集用途
征集作品将作为宁波市市容环卫行业的统一识别标志及宣传用语,主要用于对外宣传、交流等。
四、设计要求
(一)标志设计要求
1、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充分体现宁波市容环卫的内涵和特点;
2、寓意深刻,创意独特,富有时代特征和艺术感染力,贴近宁波市容环卫工作实际;
3、设计新颖,图案简洁,便于识别和记忆,便于放大缩小,便于制作,适合各种场合使用。
(二)宣传用语征集要求
1、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充分体现宁波市容环卫工作的内涵和特点;
2、语言简洁易懂,朗朗上口,易于传播,富有感染力,贴近宁波市容环卫工作实际。
五、征集范围
凡关心支持宁波市市容环卫工作的广告制作公司、文化传播公司、设计公司、大中专院校等单位,以及爱好设计制作的个人均可参加,提交作品的数量不限。
六、评审和奖励办法
采用专家评审和公众投票相结合的评选方式,市城管局市容环卫处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来稿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向社会公示。
(一)标志:通过对所有应征作品的初选,确定3件入围作品,分别给予人民币500元奖励;在初选的基础上,经公众投票及专家评审,最终确定1件中选作品,给予人民币2500元奖励(不重复计奖)。
(二)宣传用语根据应征作品数量、质量等实际情况,经公众投票和专家评审,确定5—10件中选作品,分别给予人民币500元奖励。
七、投稿要求
(一)提交作品时应注明下列信息: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联系地址(以个人名义参加的作者应注明真实姓名并提供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单位名义参加的作者应注明单位全称,注册地址、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联系人)。
(二)标志作品电脑制作或手工绘制均可,电脑设计产品需提交A4幅面彩色打印稿和电子稿各一份(电子稿需同时具备CDR和JPEG两种格式),手工绘图直接寄送。请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附设计说明。所有参与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三)截止日期为2012年5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被征集作品均需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作品一旦录用,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均无偿归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八、投稿方式
(一)应征作品电子邮件请发送到nbshirong@yahoo.com.cn。
(二)来稿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标志征集”字样;
(三)联系单位: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联系人:范奕齐;联系电话:(0574)87191169;
(四)邮寄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08号9楼,邮编:315000。
九、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所有。
http://www.167.gov.cn/Newsinfoview.asp?newsId=2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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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城市管理,牢固树立“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理念,打造更加清爽靓丽的城市形象,营造更加整洁有序的道路环境,提升市民生活品质,在打造“清爽城市”中形成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城市管理局面,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市容环卫工作的满意度,充分吸纳和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工作,拓宽广大人民群众利益表达渠道,从而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的整体水平。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现诚向社会公开征集“宁波市容环卫”行业标志及宣传用语。
一、 宁波市市容环卫行业介绍
1949年6月市市容环卫处的成立拉开了宁波市容环卫事业发展的序幕,期间经过多次改革、重组,最终于2005年8月确立了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并指明了行业的发展方向。
目前,宁波市市容环卫行业主要负责保持全市范围内的市容环境卫生,为市民提供一个清爽整洁的生活环境。业务方面包括:一是市容市貌的整洁有序,包括户外广告的设置、“三乱”的清理、城中村设施的改建提升等;二是环境卫生的干净清爽,包括道路清扫、公厕改建、垃圾清运、粪便处理等;三是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监管,包括对清运企业的监管、消纳场地的协调等。
截止2011年底,中心城区道路清扫保洁面积为3812.89
万平方米,生活垃圾清运量为90.73万吨,无害化处理率100%,公厕335座。宁波全大市共有环卫职工10212人,拥有各种环卫作业机动车辆736余辆,公厕395座,垃圾中转站40个。
二、征集内容“宁波市容环卫”行业标志及宣传用语
三、征集用途
征集作品将作为宁波市市容环卫行业的统一识别标志及宣传用语,主要用于对外宣传、交流等。
四、设计要求
(一)标志设计要求
1、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充分体现宁波市容环卫的内涵和特点;
2、寓意深刻,创意独特,富有时代特征和艺术感染力,贴近宁波市容环卫工作实际;
3、设计新颖,图案简洁,便于识别和记忆,便于放大缩小,便于制作,适合各种场合使用。
(二)宣传用语征集要求
1、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充分体现宁波市容环卫工作的内涵和特点;
2、语言简洁易懂,朗朗上口,易于传播,富有感染力,贴近宁波市容环卫工作实际。
五、征集范围
凡关心支持宁波市市容环卫工作的广告制作公司、文化传播公司、设计公司、大中专院校等单位,以及爱好设计制作的个人均可参加,提交作品的数量不限。
六、评审和奖励办法
采用专家评审和公众投票相结合的评选方式,市城管局市容环卫处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来稿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向社会公示。
(一)标志:通过对所有应征作品的初选,确定3件入围作品,分别给予人民币500元奖励;在初选的基础上,经公众投票及专家评审,最终确定1件中选作品,给予人民币2500元奖励(不重复计奖)。
(二)宣传用语根据应征作品数量、质量等实际情况,经公众投票和专家评审,确定5—10件中选作品,分别给予人民币500元奖励。
七、投稿要求
(一)提交作品时应注明下列信息: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联系地址(以个人名义参加的作者应注明真实姓名并提供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单位名义参加的作者应注明单位全称,注册地址、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联系人)。
(二)标志作品电脑制作或手工绘制均可,电脑设计产品需提交A4幅面彩色打印稿和电子稿各一份(电子稿需同时具备CDR和JPEG两种格式),手工绘图直接寄送。请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附设计说明。所有参与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三)截止日期为2012年5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被征集作品均需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作品一旦录用,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均无偿归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八、投稿方式
(一)应征作品电子邮件请发送到nbshirong@yahoo.com.cn。
(二)来稿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标志征集”字样;
(三)联系单位: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联系人:范奕齐;联系电话:(0574)87191169;
(四)邮寄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08号9楼,邮编:315000。
九、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所有。
http://www.167.gov.cn/Newsinfoview.asp?newsId=2490-

 宁波市容环卫行业有偿征集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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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时间:2012-05-15

更新时间:2022-02-08 20: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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