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有偿征集乡村旅游形象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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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7-30 07:27:3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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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重庆市武隆县双河乡
乡村旅游形象标志和主题品牌口号有偿征集活动公告
为进一步挖掘双河乡乡村旅游文化品牌,做大做强乡村旅游产业,提升双河乡村旅游知名度,特开展双河乡乡村旅形象标志和主题品牌口号有偿征集活动。
一、征集内容
双河乡乡村旅游形象标志和主题品牌口号。
二、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人士
三、主办单位
中共武隆县双河乡委员会、武隆县双河乡人民政府
四、作品要求
(一)能展现双河乡乡村旅游文化,具有较强的震撼力、号召力。
(二)充分体现双河乡乡村旅游资源和产品特色,鲜明独特,具有感染力和广告宣传效果。
(三)应征品牌口号要求主题深刻、文字简练、简明易记、富于美感,不超过20字。
(四)旅游文化标志要求识别性强,整体构图要体现出自然和休闲的乡村旅游氛围;能充分体现双河乡乡村旅游的内涵和文化特征,外形简洁、色调明快、构思精巧、寓意深刻、视觉形象鲜明。
(五)参选作品应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参选设计或任何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习俗;作品一经采用,其知识产权归武隆县双河乡人民政府所有, 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
五、投稿说明
(一)主题品牌口号与标志配套一起作一幅完整作品投稿,设计稿件应附带200字以内文字说明,说明设计意图、创作理念和作品含义,同时需注明投稿人身份(姓名、年龄、性别、地址、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等)。
(二)投稿人应提供书面彩色稿件一式两份,均采用A4纸规格,应注明标准比例、标准色、字体和尺寸。
(三)投稿人应同时提供乡村旅游形象标志和主题品牌口号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一律采用JPG/TIF(300dpi以上,A4幅面)格式。
(四)参选设计稿件一律不退还,投稿人应保留完整的原始草稿或原始设计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五)征集结果公示后,未入围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六)凡投稿均视为同意本通知的所有内容并受约束。
(七)征稿时间为2012年4月9日至2012年6月30日。投稿邮寄:重庆市武隆县双河乡人民政府办公室(邮编:408523),并注明“重庆市武隆县双河乡旅游形象标志和主题品牌口号创意创意设计方案”。联系人:苏浩鹏,联系电话:023—77730226,手机:13647651425;电子邮件地址:(704494506@qq.com) 。
(八)作品一经录用,其所有权、使用权及修改权属双河乡人民政府永久所有。如涉及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投稿者自留底稿,来稿恕不退还。
六、评选方式及奖励
1、评选办法:由双河乡人民政府邀请有关专家及业内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确定6项入围创意创意设计方案,在双河乡人民政府政务网上进行网络投票(http://shx.cqwl.gov.cn/),按照网络投票结果占60%,评审委员会现场评审结果占40%的比例确定奖次。
2、设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设二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设三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3、投稿作品同时具有公益性无偿赠与主办方,投稿后所有权归属于主办方,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拥有永久完全的财产权利,包括著作权、使用权等。
备注:
1、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双河乡党委政府;
2、欢迎有意者登陆武隆县双河乡人民政府政务网(http://shx.cqwl.gov.cn/)查阅双河乡旅游文化、旅游产品、旅游资源等详细资料。
中共武隆县双河乡委员会
武隆县双河乡人民政府
2012年4月5日
http://shx.cqwl.gov.cn/html/22/zwgk/gzdt/news_544_212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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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县双河乡
乡村旅游形象标志和主题品牌口号有偿征集活动公告
为进一步挖掘双河乡乡村旅游文化品牌,做大做强乡村旅游产业,提升双河乡村旅游知名度,特开展双河乡乡村旅形象标志和主题品牌口号有偿征集活动。
一、征集内容
双河乡乡村旅游形象标志和主题品牌口号。
二、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人士
三、主办单位
中共武隆县双河乡委员会、武隆县双河乡人民政府
四、作品要求
(一)能展现双河乡乡村旅游文化,具有较强的震撼力、号召力。
(二)充分体现双河乡乡村旅游资源和产品特色,鲜明独特,具有感染力和广告宣传效果。
(三)应征品牌口号要求主题深刻、文字简练、简明易记、富于美感,不超过20字。
(四)旅游文化标志要求识别性强,整体构图要体现出自然和休闲的乡村旅游氛围;能充分体现双河乡乡村旅游的内涵和文化特征,外形简洁、色调明快、构思精巧、寓意深刻、视觉形象鲜明。
(五)参选作品应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参选设计或任何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习俗;作品一经采用,其知识产权归武隆县双河乡人民政府所有, 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
五、投稿说明
(一)主题品牌口号与标志配套一起作一幅完整作品投稿,设计稿件应附带200字以内文字说明,说明设计意图、创作理念和作品含义,同时需注明投稿人身份(姓名、年龄、性别、地址、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等)。
(二)投稿人应提供书面彩色稿件一式两份,均采用A4纸规格,应注明标准比例、标准色、字体和尺寸。
(三)投稿人应同时提供乡村旅游形象标志和主题品牌口号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一律采用JPG/TIF(300dpi以上,A4幅面)格式。
(四)参选设计稿件一律不退还,投稿人应保留完整的原始草稿或原始设计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五)征集结果公示后,未入围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六)凡投稿均视为同意本通知的所有内容并受约束。
(七)征稿时间为2012年4月9日至2012年6月30日。投稿邮寄:重庆市武隆县双河乡人民政府办公室(邮编:408523),并注明“重庆市武隆县双河乡旅游形象标志和主题品牌口号创意创意设计方案”。联系人:苏浩鹏,联系电话:023—77730226,手机:13647651425;电子邮件地址:(704494506@qq.com) 。
(八)作品一经录用,其所有权、使用权及修改权属双河乡人民政府永久所有。如涉及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投稿者自留底稿,来稿恕不退还。
六、评选方式及奖励
1、评选办法:由双河乡人民政府邀请有关专家及业内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确定6项入围创意创意设计方案,在双河乡人民政府政务网上进行网络投票(http://shx.cqwl.gov.cn/),按照网络投票结果占60%,评审委员会现场评审结果占40%的比例确定奖次。
2、设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设二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设三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3、投稿作品同时具有公益性无偿赠与主办方,投稿后所有权归属于主办方,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拥有永久完全的财产权利,包括著作权、使用权等。
备注:
1、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双河乡党委政府;
2、欢迎有意者登陆武隆县双河乡人民政府政务网(http://shx.cqwl.gov.cn/)查阅双河乡旅游文化、旅游产品、旅游资源等详细资料。
中共武隆县双河乡委员会
武隆县双河乡人民政府
2012年4月5日
http://shx.cqwl.gov.cn/html/22/zwgk/gzdt/news_544_21285.html


 武隆有偿征集乡村旅游形象标志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1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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