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全球有偿征集旅游纪念品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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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12-06 08:27:58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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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胡里山炮台杯”厦门旅游纪念品评选暨创意设计大赛一、活动时间:2012年3月30日—2012年6月30日二、活动对象:社会各界关心厦门旅游事业、从事与旅游纪念品设计、制作、生产、销售相关的单位和个人三、评选及大赛内容:1.实物类:围绕厦门地域文化特点、景点特色、风土人情、旅游消费而设计的景区创意产品、人文旅游产品、高科技产品等与地域文化结合的旅游产品实物(可以是现有已流通商品或者是实物样品)。2.创意设计类:围绕厦门地域文化特点、景点特色、风土人情、旅游消费而设计的景区创意产品、人文旅游产品、高科技产品等与地域文化结合的旅游产品原创设计稿。四、评选阶段:作品征集阶段:2012.3.30-2012.6.15作品评选阶段:2012.6.16-2012.6.25作品评选揭晓:2012.6.30五、参与方式:参与活动应征者需登入新浪活动专题上传电子文档(或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活动指定邮箱),同时将参选/参赛材料邮寄至指定地址。(电子文档及参选/参赛材料具体要求详见XXX)报送时间:截止至2012.6.15(参赛材料邮件以投递当地邮戳为准)邮寄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厦禾路111号假日商城15楼 厦门亚太旅游发展中心 邮编:361004活动邮箱:visitxm@sina.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旅游纪念品征集“)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2-5319159 传真:0592-5319157六、作品要求:1.参选实物作品及参赛的创意创意设计方案应能够体现厦门地域文化特色和风土人情,具有较大的市场推广潜力;2.参选实物作品应在本类产品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具有较强的创意,较高的工艺水平,具有一定收藏价值;3.参赛的创意创意设计方案应具备较高的创意性,可实现批量生产;七、作品提交:通过新浪活动专题上传的电子文档应包括以下内容:1.《厦门旅游纪念品评选暨创意设计大赛应征表》2.参加实物作品评选的参选者应提交实物作品的数码照片(图片限定jpeg格式,不超过3张);3.参加方案创意设计大赛的参赛者,应提交作品平面效果图(图片限定jpeg格式,不超过3张);4.参加实物作品评选的参选者及参加方案创意设计大赛的参赛者应将所有电子文档以压缩文件打包上传(压缩文档可为rar或zip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M); 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参选/参赛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厦门旅游纪念品评选暨创意设计大赛应征表》(一式三份);2.参加实物作品评选的参选者应提供实物作品(实物作品重量一般不超过10公斤,外包装尺寸一般不超过50cm*50cm*50cm);3.参加方案创意设计大赛的参赛者,应提交作品效果图打印稿(不少于3张,图稿尺寸为A4纸张大小,打印精度300dpi以上);4.所有参选/参赛材料不再退还,请自留底稿;八、奖项设置-特等奖(1名):奖金20,000元;荣誉证书;厦门3天2夜免费体验之旅;-优秀奖(10名):奖金人民币1,000元;荣誉证书;五星级酒店住宿;-入围奖(50名):价值200元闽南旅游一卡通备注:以上征集所设奖项没有达标者可以空缺;所有偿金均以人民币形式支付,奖金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颁奖单位代扣代缴。九、奖品发放方式参加实物作品评选的参选者以私信形式告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地址、邮编,奖品通过中国邮政挂号信方式寄出,另外奖金获得者我们将在确认您的身份后,尽快和您取得联系备注:1、所有偿品均不兑换成现金;2、微博私信通知后1个月内,请入选者尽快与我们联系,过期将视为放弃;十、特别说明:1.参加实物作品评选的参选者,均有机会获得活动主办方采购订单,若参选者无批量生产的能力,活动主办方将视情况买断其作品知识产权;2.参加方案创意设计大赛的参赛作品一经入选,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将全部归厦门市旅游局所有;3.参选/参赛者须保证其享有参选/参赛作品完整的知识产权,凡涉及知识产权等法律问题,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后果,活动主办方不承担法律责任,并以此通知视同完成告知义务;4.凡参选/参赛作品涉及知识产权争议,厦门市旅游局将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十一、评选及揭晓方式投稿截止日期为2012年6月15日(邮寄方式以投递当地邮戳为准)。投稿截止后,由大赛组委会邀请权威专家、学者和业界人士组成评委会,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照标准和程序开展评选工作。评选结果于2012年6月30日公示(评选结果公示平台:新浪活动专题、厦门市旅游局官网、胡里山炮台景区新浪官方微博)。以上评选及大赛所设奖项没有达标者可以空缺;所有偿金均以人民币形式支付,奖金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颁奖单位代扣代缴。十二、活动声明参选/参赛者须保证其享有参选/参赛作品完整的知识产权,凡涉及知识产权等法律问题,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后果,活动主办方不承担法律责任,并以此通知视同完成告知义务。1.本次征集不收取报名费,来稿的邮寄和作品制作等费用由参选/参赛者自理。活动主办方不承担参赛作品在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途中的损坏和丢失责任,一切后果由参选/参赛者自行承担;2.活动主办方根据需要对获奖设计稿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设计者的同意,活动主办方以任何形式使用获奖设计稿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设计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主张分享其获奖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和其他利益;3.对于已存在专利权的实物作品,经过获奖者的同意,活动主办方可根据需要对实物作品作出一定的修改,然后协商采购;4.-本次活动评选过程将公开、公平、公正,评委会将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进行评选,整个评选过程将经过公证人员公证;5.-凡参选/参赛者均被视为同意本征集公告所有条款
http://common.fj.sina.com.cn/xm/lv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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