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有偿征集普法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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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5-11 13:51:39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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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一、活动背景
  2011年是“六五”普法开启年。为全面开启福州市“六五”普法工作,打造普法品牌,提升知名度,增强社会认知度、参与度,决定面向全市公开征集福州普法标志。
  二、主办单位
  福州市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州市司法局
  三、活动时间
  2011年12月4日~2011年12月31日
  四、活动规则
  (一)作品要求
  1、应征作品须为原创性,不得抄袭他人作品。
  2、采用平面图案设计形式,设计要构思巧妙、结构简洁、色彩协调、具有较强的可分辨性视觉冲击力,并易于识别记忆,便于推广。
  3、突出主题。紧密围绕“六五”普法,突出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基础性保障作用。
  4、体现特色。作品要充分展示福州风土人情、文化底蕴,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强烈的时代特征。
  (二)作品权属
  应征作品是应征者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的知识产权,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应征者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该作品,亦没有许可任何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该作品。出现侵权事件,由应征者承担所有责任。鼓励市民举报侵权作品,对举报属实者给予奖励。
  应征者向主办单位提交应征作品,视为应征者接受主办单位的委托创作应征作品,其著作权为主办单位独家所有。主办单位对应征作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切著作权(署名权除外)。
  主办单位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应征作品,未经主办单位同意,包括主办单位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应征作品。主办单位除根据本征集方案的有关规定向有关应征者支付奖金外,将不再向应征者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三)投稿材料及方式   投稿者须同时提供:(1)电脑制作效果图一份(A4纸打印)及创意设计说明一份。(2)纸质版资料请寄或送至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51号福州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收),邮编:350005,电子版请发至邮箱fzsfxjc@sina.com。(3)交稿时请注明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
  (四)评选方式
  2012年1月3日~2012年1月10日。主办单位组织相关专家和有关领导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审,结合专家和有关领导意见,评出最终获奖作品。
  奖励办法:
  1、对入围作品,采纳作为福州普法标志的作品,一等奖1名给予人民币3000元奖励;
  2、对入围作品,二等奖2名各给予人民币1000元奖励;
  3、对入围作品,三等奖3名各给予人民币800元奖励。
  (五)有关说明
  1、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或其他非征集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征集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主办单位对所有应征作品拥有修改或部分采用的权利(若不同意,请予事先说明);
  3、所有来稿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4、本次活动由主办单位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航武、王瑞安 联系电话:83305901
http://news.fznews.com.cn/zhengwu/2011-12-4/2011124sn9ymbsEkj2354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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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背景
  2011年是“六五”普法开启年。为全面开启福州市“六五”普法工作,打造普法品牌,提升知名度,增强社会认知度、参与度,决定面向全市公开征集福州普法标志。
  二、主办单位
  福州市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州市司法局
  三、活动时间
  2011年12月4日~2011年12月31日
  四、活动规则
  (一)作品要求
  1、应征作品须为原创性,不得抄袭他人作品。
  2、采用平面图案设计形式,设计要构思巧妙、结构简洁、色彩协调、具有较强的可分辨性视觉冲击力,并易于识别记忆,便于推广。
  3、突出主题。紧密围绕“六五”普法,突出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基础性保障作用。
  4、体现特色。作品要充分展示福州风土人情、文化底蕴,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强烈的时代特征。
  (二)作品权属
  应征作品是应征者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的知识产权,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应征者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该作品,亦没有许可任何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该作品。出现侵权事件,由应征者承担所有责任。鼓励市民举报侵权作品,对举报属实者给予奖励。
  应征者向主办单位提交应征作品,视为应征者接受主办单位的委托创作应征作品,其著作权为主办单位独家所有。主办单位对应征作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切著作权(署名权除外)。
  主办单位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应征作品,未经主办单位同意,包括主办单位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应征作品。主办单位除根据本征集方案的有关规定向有关应征者支付奖金外,将不再向应征者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三)投稿材料及方式   投稿者须同时提供:(1)电脑制作效果图一份(A4纸打印)及创意设计说明一份。(2)纸质版资料请寄或送至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51号福州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收),邮编:350005,电子版请发至邮箱fzsfxjc@sina.com。(3)交稿时请注明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
  (四)评选方式
  2012年1月3日~2012年1月10日。主办单位组织相关专家和有关领导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审,结合专家和有关领导意见,评出最终获奖作品。
  奖励办法:
  1、对入围作品,采纳作为福州普法标志的作品,一等奖1名给予人民币3000元奖励;
  2、对入围作品,二等奖2名各给予人民币1000元奖励;
  3、对入围作品,三等奖3名各给予人民币800元奖励。
  (五)有关说明
  1、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或其他非征集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征集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主办单位对所有应征作品拥有修改或部分采用的权利(若不同意,请予事先说明);
  3、所有来稿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4、本次活动由主办单位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航武、王瑞安 联系电话:83305901
http://news.fznews.com.cn/zhengwu/2011-12-4/2011124sn9ymbsEkj2354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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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11-12-31

更新时间:2022-05-11 13:51:39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投稿邮箱:fzsfxjc@sina.com

赛事说明: 文章所有内容均来自主办方,如有疑问,请联系主办方咨询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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