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湖区广播电视台有偿征集形象LOGO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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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6-07 13:4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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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鼎湖区位于广东省中部,是珠三角重要组成部分,属珠三角经济区和肇庆市经济发展中心区。鼎湖区扼西江水陆之咽喉,加上在建的南广、贵广高铁、广佛肇城际轻轨、江肇高速和拟建的广(州)佛(山)肇(庆)高速,鼎湖将成为粤中西部的重要交通枢纽。鼎湖历史文化厚实,“山、城、湖、江、瀑”和谐一体,山水迷人,风光旖旎,各显风姿的名胜景区遍布区内。 肇庆市鼎湖区广播电视中心位于广东四大名山之首—鼎湖山南麓,以客观、准确、及时为导向,传播鼎湖区发生的新闻及各项事件,协助党委、政府构建倾听民意、反映民生沟通平台。 为了更好地展示鼎湖广播电视的时代风貌和行业特色,鼎湖区广播电视台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形象LOGO标志(Logo)。具体细则如下: 一、设计要求: 1、形象LOGO标志能够反映鼎湖区精神风貌、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内涵,应体现时代特征和电视媒体特性。 2、形象LOGO标志图案构思新颖、简洁明快、寓意深刻、含义明确、便于识别,并与其他电视台的形象LOGO标志有明显区别 。 3、新形象LOGO标志适用于制作电视屏幕标志、采访设备和用品标志、印刷品标志、徽章以及衍生品等。 4、作品须原创,拒绝模仿,入选作品要能顺利进行商标注册。   二、来稿要求:   1、应征作品可以是手工稿、电脑制作稿或JPG电子图片等,图案规格:统一为15cmX15cm,用A4纸绘制或打印,彩色图稿请填充颜色,并用印刷色注明色值;单色图稿,一律使用灰色。图稿无需装裱。   2、应征作品须包括图案、设计理念和创意说明文字,并注明作者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地址。   3、应征作品的图稿和文案,一律不退,未入围作品可由征集方自行处理。 4、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由来稿者承担一切责任。 5、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肇庆市鼎湖区广播电视台。 三、评选与奖励   1、本台成立形象LOGO标志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初步评选,推荐出10个入围作品,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站、鼎湖区广播电视台和《今日鼎湖》栏目上公示,并接受市民评选。   2、在综合评审委员会意见和市民投票结果的基础上,从入围作品中评选出一等奖1个(奖金两万元)、入围奖10个(奖金五千元)(所有偿金的个人调节税均由获得者承担);最终评选结果将向社会公示。   3、应征作品获奖后,本台将正式书面通知作者,其涉及的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鼎湖区广播电视台,创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发表、使用。   4、一般情况下,选用一等奖的设计图稿作本台新形象LOGO标志,也可以由形象LOGO标志评选委员会综合入围奖的设计图稿制作本台新形象LOGO标志。   四、征稿时间:2011年9月30日截止 五、应征作品投递: 1.来稿请寄往如下地址资料:肇庆市鼎湖区创业路八号鼎湖区广播电视台办公室“形象LOGO标志征集组”收 邮编:576070,联系人:冯小姐,电话:0758-2695298。   2.来信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征集稿件”字样。  3.报名参与的相关表格及文书可通过肇庆市鼎湖政府网(http://www.zqdh.com.cn/)下载,请认真填写后附带应征作品一并寄出。
肇庆市鼎湖区广播电视台2011年6月22日
附件一:肇庆市鼎湖区广播电视台形象LOGO标志征集活动著作权转让承诺书.doc
附件二:肇庆市鼎湖区广播电视台形象LOGO标志设计比赛表.doc
http://www.zq.net.cn/News/ShowArticle.asp?ArticleID=9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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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湖区位于广东省中部,是珠三角重要组成部分,属珠三角经济区和肇庆市经济发展中心区。鼎湖区扼西江水陆之咽喉,加上在建的南广、贵广高铁、广佛肇城际轻轨、江肇高速和拟建的广(州)佛(山)肇(庆)高速,鼎湖将成为粤中西部的重要交通枢纽。鼎湖历史文化厚实,“山、城、湖、江、瀑”和谐一体,山水迷人,风光旖旎,各显风姿的名胜景区遍布区内。 肇庆市鼎湖区广播电视中心位于广东四大名山之首—鼎湖山南麓,以客观、准确、及时为导向,传播鼎湖区发生的新闻及各项事件,协助党委、政府构建倾听民意、反映民生沟通平台。 为了更好地展示鼎湖广播电视的时代风貌和行业特色,鼎湖区广播电视台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形象LOGO标志(Logo)。具体细则如下: 一、设计要求: 1、形象LOGO标志能够反映鼎湖区精神风貌、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内涵,应体现时代特征和电视媒体特性。 2、形象LOGO标志图案构思新颖、简洁明快、寓意深刻、含义明确、便于识别,并与其他电视台的形象LOGO标志有明显区别 。 3、新形象LOGO标志适用于制作电视屏幕标志、采访设备和用品标志、印刷品标志、徽章以及衍生品等。 4、作品须原创,拒绝模仿,入选作品要能顺利进行商标注册。   二、来稿要求:   1、应征作品可以是手工稿、电脑制作稿或JPG电子图片等,图案规格:统一为15cmX15cm,用A4纸绘制或打印,彩色图稿请填充颜色,并用印刷色注明色值;单色图稿,一律使用灰色。图稿无需装裱。   2、应征作品须包括图案、设计理念和创意说明文字,并注明作者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地址。   3、应征作品的图稿和文案,一律不退,未入围作品可由征集方自行处理。 4、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由来稿者承担一切责任。 5、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肇庆市鼎湖区广播电视台。 三、评选与奖励   1、本台成立形象LOGO标志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初步评选,推荐出10个入围作品,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站、鼎湖区广播电视台和《今日鼎湖》栏目上公示,并接受市民评选。   2、在综合评审委员会意见和市民投票结果的基础上,从入围作品中评选出一等奖1个(奖金两万元)、入围奖10个(奖金五千元)(所有偿金的个人调节税均由获得者承担);最终评选结果将向社会公示。   3、应征作品获奖后,本台将正式书面通知作者,其涉及的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鼎湖区广播电视台,创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发表、使用。   4、一般情况下,选用一等奖的设计图稿作本台新形象LOGO标志,也可以由形象LOGO标志评选委员会综合入围奖的设计图稿制作本台新形象LOGO标志。   四、征稿时间:2011年9月30日截止 五、应征作品投递: 1.来稿请寄往如下地址资料:肇庆市鼎湖区创业路八号鼎湖区广播电视台办公室“形象LOGO标志征集组”收 邮编:576070,联系人:冯小姐,电话:0758-2695298。   2.来信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征集稿件”字样。  3.报名参与的相关表格及文书可通过肇庆市鼎湖政府网(http://www.zqdh.com.cn/)下载,请认真填写后附带应征作品一并寄出。
肇庆市鼎湖区广播电视台2011年6月22日
附件一:肇庆市鼎湖区广播电视台形象LOGO标志征集活动著作权转让承诺书.doc
附件二:肇庆市鼎湖区广播电视台形象LOGO标志设计比赛表.doc
http://www.zq.net.cn/News/ShowArticle.asp?ArticleID=9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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