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法治“金钥匙”工程征集形象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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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3-05 09:43:21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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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为深入推进法治启东建设,积极争创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经市委政法委、市依治办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启并实施法治“金钥匙”工程,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法治“金钥匙”工程的形象标志和宣传宣传标语。
一、征集作品要求
1、形象标志的设计要求是:法治主题鲜明、构思新颖巧妙、外观简洁明快,具有较强的创意性、识别性、独特性和可观性,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和推广。
2、宣传宣传标语的撰写要求是:法治主题鲜明、寓意深刻、文字简练、朗朗上口,便于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和传播。
二、征集及评选时间
1、作品征集阶段:自2011年4月28日至2011年5月18日止(以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或送交稿时间为准)。在我市各类媒体发布征集公告,向社会各界征集作品。
2、专家评定阶段和公众投票阶段:自2011年5月20日至5月30日止。由市依治办邀请相关部门领导和有关方面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确定入围的形象标志5件和宣传宣传标语5条,并经网络、短信、报纸等媒体对入围的5件形象标志和5条宣传宣传标语进行公众投票。根据公开投票结果和专家意见,最终确定采用作品,并由市依治办审定后正式向社会公示。
三、奖励标准
投稿作品被直接采用为启东市法治“金钥匙”工程形象标志、宣传宣传标语的分别奖励人民币2000元、8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相关入围的形象标志、宣传宣传标语分别奖励人民币500元、200元,并颁发入围证书。
四、投稿要求
1、形象标志和宣传宣传标语的投稿人应提供书面稿件或电子稿件。
2、投稿人须用A4纸写上设计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及标明投稿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投稿人须完整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3、应征时可将形象标志和宣传宣传标语分别提出,也可将二者综合考虑,组合提出。形象宣传宣传标语不得使用生僻字,文字一般不超过15个字。
五、投稿方式
1、QQ在线投稿:1281711204;
2、E-mail投稿:fzqd2008@163.com;
3、寄/送地址:江苏省启东市民乐中路516号市委政法委法治科龚晓涛收,邮编226200。
六、特别声明
1、投稿作品必须是应征者按照本公告要求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使用过。
2、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等合法权利,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投稿者承担。
3、被选定的形象标志和宣传宣传标语,其著作权归启东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4、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一律不予退还。
5、投稿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公告的所有约定。
6、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启东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启东市委政法委员会 启东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4月25日
http://www.qidongnews.com/html/2011-4/201142893757.htm<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src="//DeSign/articleJS/hzh.js"></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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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法治启东建设,积极争创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经市委政法委、市依治办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启并实施法治“金钥匙”工程,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法治“金钥匙”工程的形象标志和宣传宣传标语。
一、征集作品要求
1、形象标志的设计要求是:法治主题鲜明、构思新颖巧妙、外观简洁明快,具有较强的创意性、识别性、独特性和可观性,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和推广。
2、宣传宣传标语的撰写要求是:法治主题鲜明、寓意深刻、文字简练、朗朗上口,便于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和传播。
二、征集及评选时间
1、作品征集阶段:自2011年4月28日至2011年5月18日止(以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或送交稿时间为准)。在我市各类媒体发布征集公告,向社会各界征集作品。
2、专家评定阶段和公众投票阶段:自2011年5月20日至5月30日止。由市依治办邀请相关部门领导和有关方面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确定入围的形象标志5件和宣传宣传标语5条,并经网络、短信、报纸等媒体对入围的5件形象标志和5条宣传宣传标语进行公众投票。根据公开投票结果和专家意见,最终确定采用作品,并由市依治办审定后正式向社会公示。
三、奖励标准
投稿作品被直接采用为启东市法治“金钥匙”工程形象标志、宣传宣传标语的分别奖励人民币2000元、8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相关入围的形象标志、宣传宣传标语分别奖励人民币500元、200元,并颁发入围证书。
四、投稿要求
1、形象标志和宣传宣传标语的投稿人应提供书面稿件或电子稿件。
2、投稿人须用A4纸写上设计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及标明投稿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投稿人须完整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3、应征时可将形象标志和宣传宣传标语分别提出,也可将二者综合考虑,组合提出。形象宣传宣传标语不得使用生僻字,文字一般不超过15个字。
五、投稿方式
1、QQ在线投稿:1281711204;
2、E-mail投稿:fzqd2008@163.com;
3、寄/送地址:江苏省启东市民乐中路516号市委政法委法治科龚晓涛收,邮编226200。
六、特别声明
1、投稿作品必须是应征者按照本公告要求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使用过。
2、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等合法权利,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投稿者承担。
3、被选定的形象标志和宣传宣传标语,其著作权归启东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4、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一律不予退还。
5、投稿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公告的所有约定。
6、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启东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启东市委政法委员会 启东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4月25日
http://www.qidongnews.com/html/2011-4/201142893757.htm<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src="//DeSign/articleJS/hzh.js"></script>


 启东法治“金钥匙”工程征集形象标志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11-05-18

更新时间:2022-03-05 09:43:21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投稿邮箱:fzqd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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