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旅游有偿征集形象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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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设计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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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11-13 13:15:43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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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为集中反映大丰市旅游基本内涵、地域特征和人文元素,以更直观、简练、易记的方式向国内外游客展示大丰旅游形象,进一步提升大丰知名度和美誉度,经研究,现面向国内外公开征集大丰旅游形象标志及主题品牌口号。具体通知如下。
一、设计主题
麋鹿故乡、湿地之都、黄海港城、上海“飞地”;
二、设计要求  形象标志作品要求主题突出,视觉形象鲜明,构图简洁明快,感觉清新自然,具独创性、识别性、创意性,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标志能力和审美价值,通用易识,适合在各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
主题品牌口号要求主题突出,通俗易懂,简练押韵,具独创性、识别性、创意性,全面表达大丰人文内涵、旅游形象。中文最多16个字,配英文对照。
形象标志与主题品牌口号互相呼应。
三、作品格式要求
  1、形象标志作品纸张尺寸使用竖版(A3)、彩色,包括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设计图样及技术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第二部分为对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主要包括该项设计所蕴含的意义、背景等。主题品牌口号作品打印于A3纸,包括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品牌口号内容;第二部分为品牌口号理念说明。
2、形象标志设计作品及主题品牌口号分别打印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注明作者姓名、选送单位、详细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其余两份隐去上述附加信息。
3、投稿人需手工楷书签名申明作品为作者原创。
4、形象标志及主题品牌口号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四、征集评选办法
  1、征集时间:征稿启示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5月5日;
2、投稿办法:
  (1)邮寄或直接送达大丰市旅游局办公室,地址:大丰市健康东路1号(信封注明“参评作品”字样),邮编:224100,收件人:张女士,王女士;
  (2)发电子邮件至:dflyjbgs@163.com
(3)联系电话:0515-83938176。
3、评选办法:大丰市成立由各方面专家、学者、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于2011年5月6日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初审,评出形象标志、主题品牌口号入围作品各6件,向社会公示一周,广泛征求全市人民群众意见。5月12日,评审委员会结合公示结果,终评出中标形象标志作品和主题品牌口号各1件、入围作品各6件,于5月16日中国·大丰第二届麋鹿生态旅游节开幕式时揭晓。
五、奖项设置
  设形象标志、主题品牌口号中标奖各1名,奖金各10000元人民币(税后);入围奖各6名,奖金各2000元人民币(税后)。获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中标奖奖金含形象标志、主题品牌口号著作权转让费。
六、其他事项
1、大丰市基本情况可在中国大丰政府门户网(http://www.dafeng.gov.cn )和大丰市旅游局网站(http://dflyj.com )阅读链接。
2、评选结果在中国旅游网、上海市、江苏省、盐城市有关媒体及大丰日报、中国大丰政府门户网站、大丰市旅游局网站等公示。
3、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4、应征作品在评选揭晓前,不得交付其他单位使用;如因作者一稿多投,引起经济和法律纠纷,由作者承担责任。应征作品如有抄袭侵权,由作者承担责任。
5、投稿作品相同者,以活动组织方先期收到者为准。
6、根据《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活动组织方拥有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包括作品注册权、使用权、收益权,并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获奖作品的作者不再享有作品著作权及相关使用权、收益权。
  7、大丰市旅游局对此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
大丰市委宣传部
大丰市旅游局
2011年4月11日http://www.dafeng.js.cn/Html/gggs/09184677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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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集中反映大丰市旅游基本内涵、地域特征和人文元素,以更直观、简练、易记的方式向国内外游客展示大丰旅游形象,进一步提升大丰知名度和美誉度,经研究,现面向国内外公开征集大丰旅游形象标志及主题品牌口号。具体通知如下。
一、设计主题
麋鹿故乡、湿地之都、黄海港城、上海“飞地”;
二、设计要求  形象标志作品要求主题突出,视觉形象鲜明,构图简洁明快,感觉清新自然,具独创性、识别性、创意性,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标志能力和审美价值,通用易识,适合在各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
主题品牌口号要求主题突出,通俗易懂,简练押韵,具独创性、识别性、创意性,全面表达大丰人文内涵、旅游形象。中文最多16个字,配英文对照。
形象标志与主题品牌口号互相呼应。
三、作品格式要求
  1、形象标志作品纸张尺寸使用竖版(A3)、彩色,包括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设计图样及技术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第二部分为对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主要包括该项设计所蕴含的意义、背景等。主题品牌口号作品打印于A3纸,包括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品牌口号内容;第二部分为品牌口号理念说明。
2、形象标志设计作品及主题品牌口号分别打印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注明作者姓名、选送单位、详细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其余两份隐去上述附加信息。
3、投稿人需手工楷书签名申明作品为作者原创。
4、形象标志及主题品牌口号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四、征集评选办法
  1、征集时间:征稿启示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5月5日;
2、投稿办法:
  (1)邮寄或直接送达大丰市旅游局办公室,地址:大丰市健康东路1号(信封注明“参评作品”字样),邮编:224100,收件人:张女士,王女士;
  (2)发电子邮件至:dflyjbgs@163.com
(3)联系电话:0515-83938176。
3、评选办法:大丰市成立由各方面专家、学者、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于2011年5月6日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初审,评出形象标志、主题品牌口号入围作品各6件,向社会公示一周,广泛征求全市人民群众意见。5月12日,评审委员会结合公示结果,终评出中标形象标志作品和主题品牌口号各1件、入围作品各6件,于5月16日中国·大丰第二届麋鹿生态旅游节开幕式时揭晓。
五、奖项设置
  设形象标志、主题品牌口号中标奖各1名,奖金各10000元人民币(税后);入围奖各6名,奖金各2000元人民币(税后)。获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中标奖奖金含形象标志、主题品牌口号著作权转让费。
六、其他事项
1、大丰市基本情况可在中国大丰政府门户网(http://www.dafeng.gov.cn )和大丰市旅游局网站(http://dflyj.com )阅读链接。
2、评选结果在中国旅游网、上海市、江苏省、盐城市有关媒体及大丰日报、中国大丰政府门户网站、大丰市旅游局网站等公示。
3、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4、应征作品在评选揭晓前,不得交付其他单位使用;如因作者一稿多投,引起经济和法律纠纷,由作者承担责任。应征作品如有抄袭侵权,由作者承担责任。
5、投稿作品相同者,以活动组织方先期收到者为准。
6、根据《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活动组织方拥有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包括作品注册权、使用权、收益权,并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获奖作品的作者不再享有作品著作权及相关使用权、收益权。
  7、大丰市旅游局对此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
大丰市委宣传部
大丰市旅游局
2011年4月11日http://www.dafeng.js.cn/Html/gggs/09184677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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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11-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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