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电视台有偿征集形象LOGO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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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6-09 15:21:43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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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电视台形象LOGO标志是电视媒体重要的形象代言,是不可缺少的视觉元素,是一个地区人文、精神、文化的缩影。为了全面优化合肥电视台的品牌形象,进一步拓展电视频道发展空间,打造连接媒介本身和受众的桥梁,更好地服务于广大观众。现面向社会,公开有偿征集合肥电视台频道新形象LOGO标志设计图案。热诚欢迎广大群众踊跃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计要求:
  1、能够反映合肥市的精神风貌、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应体现出电视媒体特性。具有较强的现代设计理念和视觉冲击力。与本台“始于凡,所为非凡”的理念相契合。
  2、图案构思新颖、简洁明快、寓意深刻、便于识别,与其他电视台形象LOGO标志有明显区别。
  3、既适用于电视屏幕,又适用于采访设备和相关用品、印刷品、徽章等标志。
  4、投送作品必须是原创,拒绝模仿、抄袭、雷同,严禁侵犯知识产权。
  二、征集要求:
  1、应征作品可以是手工稿、电脑制作稿或JPG电子图片等,用A4纸绘制或打印,彩色的图稿请填充颜色,图稿无需装裱。
  2、应征作品须包括图案、设计理念和创意说明,并写明作者姓名、邮编、地址、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地址。
  3、应征作品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由作品提交者担一切责任。
  4、应征作品的图案和文稿一律不退。本次征集活动结束后,未获奖作品作者可自行处理。
  5、形象LOGO标志一经采用,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合肥电视台,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三、评选与奖励方案:
  1、组织有关专家成立形象LOGO标志评选小组,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应征作品进行初选,从中筛选出十个作品入围,在电视台等媒体上公示,征集观众意见。
  2、综合各方面意见后,再次组织评选小组从入围作品中再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一名、三等奖两名,奖金分别为10000元、2000元、1000元。
  3、若我台以入围作品为基础,综合其他因素,重新设计新形象LOGO标志,则对基础成份所占新形象LOGO标志比例给予注明。
  4、召开形象LOGO标志征集表彰会,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作者分别给予相应的奖励。
  四、征集时间:
  2011年3 月 28日 至 2011年4月27日
  五、应征作品投送地点:
  地址:合肥电视台总编室
  邮箱:hftvzbs@sina.cn
  电话:3509023
  联系人:陈梅梅
  六、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合肥电视台。
http://www.hefei.gov.cn/n1070/n304559/n310411/n311852/191294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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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台形象LOGO标志是电视媒体重要的形象代言,是不可缺少的视觉元素,是一个地区人文、精神、文化的缩影。为了全面优化合肥电视台的品牌形象,进一步拓展电视频道发展空间,打造连接媒介本身和受众的桥梁,更好地服务于广大观众。现面向社会,公开有偿征集合肥电视台频道新形象LOGO标志设计图案。热诚欢迎广大群众踊跃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计要求:
  1、能够反映合肥市的精神风貌、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应体现出电视媒体特性。具有较强的现代设计理念和视觉冲击力。与本台“始于凡,所为非凡”的理念相契合。
  2、图案构思新颖、简洁明快、寓意深刻、便于识别,与其他电视台形象LOGO标志有明显区别。
  3、既适用于电视屏幕,又适用于采访设备和相关用品、印刷品、徽章等标志。
  4、投送作品必须是原创,拒绝模仿、抄袭、雷同,严禁侵犯知识产权。
  二、征集要求:
  1、应征作品可以是手工稿、电脑制作稿或JPG电子图片等,用A4纸绘制或打印,彩色的图稿请填充颜色,图稿无需装裱。
  2、应征作品须包括图案、设计理念和创意说明,并写明作者姓名、邮编、地址、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地址。
  3、应征作品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由作品提交者担一切责任。
  4、应征作品的图案和文稿一律不退。本次征集活动结束后,未获奖作品作者可自行处理。
  5、形象LOGO标志一经采用,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合肥电视台,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三、评选与奖励方案:
  1、组织有关专家成立形象LOGO标志评选小组,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应征作品进行初选,从中筛选出十个作品入围,在电视台等媒体上公示,征集观众意见。
  2、综合各方面意见后,再次组织评选小组从入围作品中再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一名、三等奖两名,奖金分别为10000元、2000元、1000元。
  3、若我台以入围作品为基础,综合其他因素,重新设计新形象LOGO标志,则对基础成份所占新形象LOGO标志比例给予注明。
  4、召开形象LOGO标志征集表彰会,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作者分别给予相应的奖励。
  四、征集时间:
  2011年3 月 28日 至 2011年4月27日
  五、应征作品投送地点:
  地址:合肥电视台总编室
  邮箱:hftvzbs@sina.cn
  电话:3509023
  联系人:陈梅梅
  六、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合肥电视台。
http://www.hefei.gov.cn/n1070/n304559/n310411/n311852/19129466.html


 合肥电视台有偿征集形象LOGO标志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11-04-27

更新时间:2021-06-09 15:21:43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投稿邮箱:hftvzbs@sin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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