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广播电视台征集新形象LOGO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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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8-20 08:42:07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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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为适应沛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展频道发展空间,全面提升频道品牌形象,沛县广播电视台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形象LOGO标志。 一、形象LOGO标志设计要求 1、寓意深刻,充分体现沛县“刘邦故里、大汉之源,龙城水乡、生态沛县”的独特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内涵,体现时代特征,突出广播电视行业特点,符合电视视觉效果。 2、图案清晰、简洁,色彩搭配适当,文字、符号组合协调统一,富有美感、动感和时代感,具有现代设计理念和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和记忆。不与其他形象LOGO标志雷同或相似。 3、适用于电视屏幕、广播电视采访设备、场地、印刷品、徽章以及广播电视衍生品的标志,标志具备良好的延展性,便于在各种载体介质上应用; 4、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未在其他场合过使用过,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知识产权,因作品本身造成的争议由作者负责。 二、形象LOGO标志征集寄送及标准要求 1、来稿备纸质样本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样本设计的形象LOGO标志图案长宽统一为12cm×12cm,用A4纸绘制或A4照片纸打印,设计的色稿,应用印刷色注明色值,无需装裱;电子版设计图稿图案不小于1200×1200像素,文件格式可采用jpg、psd、cdr,分辨率300dpi,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并同时提供JPG格式较小尺寸样稿文件一份。 2、应征者注意保存设计稿源文件,作品入围后须向征集方提交该作品设计稿源文件(如矢量文件或分层文件); 3、图标清晰,色彩准确,并附300字以内寓意或创意说明。 4、注明设计者真实姓名、详细地址、邮编、电话、邮箱。 5、纸质样本寄:江苏省沛县电视台办公室 赵先生 收;地址:江苏省沛县新沛路25号 邮编:221600,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形象LOGO标志征集稿件”字样。电子版请发邮箱: pxtvzp@163.com 。 6、征稿时间:2011年2月24日至2011年3月23日。 三、评选及奖励办法 沛县广播电视台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应征作品进行初选,从中评出入围作品若干,并通过网站及多种媒体向社会公示。入围作品,每件给予 2000元奖励,入围作品如采用作新形象LOGO标志,给予 10000 元奖励。 四、说明 1、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未被采用的来稿作者可自行处理。 2、作品一经选中,知识产权归沛县广播电视台所有,同时沛县广播电视台有权以自己认为合适的方式使用和修改该作品。 3、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投稿者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4、沛县情况介绍请登录沛县门户网站查看,网址: http://www.px.gov.cn/zjpx/ 5、本次征集活动沛县广播电视台拥有最终解释权。 6、咨询电话:0516—89634654,电子邮箱: pxtvzp@163.com 沛县广播电视台 2011年2月23日
http://www.px.gov.cn/xxgk/zwgk/tzgg/20110223/1625557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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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沛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展频道发展空间,全面提升频道品牌形象,沛县广播电视台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形象LOGO标志。 一、形象LOGO标志设计要求 1、寓意深刻,充分体现沛县“刘邦故里、大汉之源,龙城水乡、生态沛县”的独特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内涵,体现时代特征,突出广播电视行业特点,符合电视视觉效果。 2、图案清晰、简洁,色彩搭配适当,文字、符号组合协调统一,富有美感、动感和时代感,具有现代设计理念和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和记忆。不与其他形象LOGO标志雷同或相似。 3、适用于电视屏幕、广播电视采访设备、场地、印刷品、徽章以及广播电视衍生品的标志,标志具备良好的延展性,便于在各种载体介质上应用; 4、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未在其他场合过使用过,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知识产权,因作品本身造成的争议由作者负责。 二、形象LOGO标志征集寄送及标准要求 1、来稿备纸质样本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样本设计的形象LOGO标志图案长宽统一为12cm×12cm,用A4纸绘制或A4照片纸打印,设计的色稿,应用印刷色注明色值,无需装裱;电子版设计图稿图案不小于1200×1200像素,文件格式可采用jpg、psd、cdr,分辨率300dpi,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并同时提供JPG格式较小尺寸样稿文件一份。 2、应征者注意保存设计稿源文件,作品入围后须向征集方提交该作品设计稿源文件(如矢量文件或分层文件); 3、图标清晰,色彩准确,并附300字以内寓意或创意说明。 4、注明设计者真实姓名、详细地址、邮编、电话、邮箱。 5、纸质样本寄:江苏省沛县电视台办公室 赵先生 收;地址:江苏省沛县新沛路25号 邮编:221600,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形象LOGO标志征集稿件”字样。电子版请发邮箱: pxtvzp@163.com 。 6、征稿时间:2011年2月24日至2011年3月23日。 三、评选及奖励办法 沛县广播电视台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应征作品进行初选,从中评出入围作品若干,并通过网站及多种媒体向社会公示。入围作品,每件给予 2000元奖励,入围作品如采用作新形象LOGO标志,给予 10000 元奖励。 四、说明 1、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未被采用的来稿作者可自行处理。 2、作品一经选中,知识产权归沛县广播电视台所有,同时沛县广播电视台有权以自己认为合适的方式使用和修改该作品。 3、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投稿者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4、沛县情况介绍请登录沛县门户网站查看,网址: http://www.px.gov.cn/zjpx/ 5、本次征集活动沛县广播电视台拥有最终解释权。 6、咨询电话:0516—89634654,电子邮箱: pxtvzp@163.com 沛县广播电视台 201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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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时间:201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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