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征集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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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1-19 1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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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一、活动目的
1.1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经四川省民政厅核准后依法登记,于2007年成立,由四川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管的公募性基金会。该基金会以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保护奖励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宣传英雄人物和英雄事迹等为主要任务。
1.2举办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标志征集活动(以下简称“征集活动”),旨在遴选符合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理念和主题、体现见义勇为精神的基金会标志,并通过征集活动向社会传播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弘扬社会正气,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活动组织
2.1主办单位: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 四川省平面设计师协会;
2.2承办单位:四川英盟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3协办单位:四川大学艺术学院、西南交通大学艺术与传播学院、川音成都美术学院、西南民族大学艺术学院、成都大学美术学院、成都黑蚁设计有限公司、成都炳火设计有限公司。
三、征集范围
3.1所有关心、支持见义勇为的个人和机构,均可按照本规则参加征集活动。凡应征作品的创作者,只需正确填写并签署《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标志征集活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标志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并按本规则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送达应征作品,即可成为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标志征集活动的应征者。
3.2 任何参与本征集活动组织和评选工作的个人和机构,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3.3 应征者不能以任何方式使社会公众认为其与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有事实上并不存在的关联,也不能在未经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就其应征情况进行公开宣传。
四、作品要求
4.1 本征集活动以应征作品为对象进行征集、评选。对于每一应征作品,应征者应提交包括标志设计稿、《报名表》和《承诺书》等三份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规则规定者,概不符合应征条件。所有应征稿件应使用中文编制。
4.2《标志设计稿》应包含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标志设计和设计说明,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4.2.1标志的设计应当体现基金会以传承中华民族见义勇为传统美德,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宗旨。  4.2.2标志设计应该突出强调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地域文化、公益性兼蓄的特点。  4.2.3在标志设计中,应于适当位置尽可能体现以下元素中的一种或几种:    a.四川(Sichuan)    b.见义勇为    c.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请加上英文)Sichuan Foundation Fo r Justice An d Courage  4.2.4标志的绘制形象要符合“好看、好懂、好记、好用”的原则。  4.2.5标志要拥有再创作的空间,通过再创作可以应用于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宣传与推介的各种表现方式中。  4.2.6标志设计应为彩色版和黑白版两种设计图稿,分别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同时提供应征作品及《报名表》、《承诺书》的数据光盘一份,电子文件技术参数:作品幅面A4,像素精度300dpi,文件格式:JPG的CMYK 印刷格式。《报名表》、《承诺书》必须能够在word软件打开。光盘表面注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作品题目,以较牢固的包装方式,挂号邮寄或快递或直接交付到征集办。  4.2.7标志的设计说明应有助于评选时评委对作品的理解,其内容旨在阐述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标志形象的设计思路、理念和标志的含义。应征者应将设计说明打印或正楷书写于A4规格的纸上,说明文字应当字迹清晰,表述完整。  4.2.8 《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标志设计稿》中不应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所有此类信息只能按要求填写在《报名表》上。
4.3 一件应征作品应提交一份《报名表》,由应征者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应征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
4.4 一件应征作品应提交一份《承诺书》,由创作者亲笔签署(创作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创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
4.5《报名表》、《承诺书》打印出来签名后贴在《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标志设计稿》打印稿背面。
4.6所有寄送至征集办的应征作品及相关资料概不退还。
五、征集办法
5.1 应征者不需缴纳报名费。
5.2 应征作品只能以邮寄或直接交付的方式送达如下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外东洪河大道中路351号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标志征集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邮编:610110  咨询电话:+86-28-84682030
  5.3 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征集办所在地邮局接收当日邮戳为准;以直接交付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征集办签收时间为准。征集办不接受除邮寄和直接交付以外的其他方式送达的应征作品。
  5.4 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应征稿件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止时间之前补正。
5.5 应征者可以从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官方网站上下载本规则、《报名表》、《承诺书》等相关文件。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官方网站网址为http://finearts.sicnu.edu.cn/。
六、知识产权
  6.1 应征作品应为应征者本人的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应征者须保证对其参赛作品拥有完全充分的知识产权,无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入围及获奖作品一经发现存在抄袭或其他侵权行为,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赛、入围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奖品、获奖证书,并在有关媒体公示其侵权行为。
6.2获奖者接受奖金,即意味着获奖作品相关知识产权完全属予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对作品进行复制、散布、展示及演绎等权利,而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无需为此向获奖者支付额外费用。-
6.3 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标志的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6.4获奖者保留对作品的署名权。
七、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于2010年12月20日开始,于2011年2月28日北京时间18时整截止(以下简称“截止时间”)。任何于截止时间之后送达作品者,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八、评委组成
8.1为保证对作品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和导向,征集办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
九、评选原则
9.1创意
9.2表现技巧
9.3符合主题
十、奖项设置
10.1入围奖15名,每件奖励人民币500元。
10.2优秀奖4名,每件奖励人民币2000元。
10.3中标奖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
10.4上述奖金金额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国家及地区(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纳税。
10.5活动主办单位将向获奖应征者颁发获奖证书。
10.6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兼中兼得,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
10.7评选揭晓后,征集办将在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和四川省平面设计师协会官方网站上公示获奖者名单。
十一、活动日程
11.1稿件征集完成,2011年2月28日北京时间18时整截稿;
11.2征集办统一组织稿件统计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作品将由征集办组织评委初评,甄选出入围奖共15件;
11.3终评:在入围作品中评出优秀作品5件;在优秀作品中评选出中标作品1件。2011年3月10日前公示终评结果。
十二、未竟事宜
对本次活动产生的任何疑议,征集办保留最终解释权。
相关资料下载:  1、承诺书.doc  2、登记表.doc
http://scpda.org/view/?id=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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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目的
1.1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经四川省民政厅核准后依法登记,于2007年成立,由四川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管的公募性基金会。该基金会以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保护奖励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宣传英雄人物和英雄事迹等为主要任务。
1.2举办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标志征集活动(以下简称“征集活动”),旨在遴选符合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理念和主题、体现见义勇为精神的基金会标志,并通过征集活动向社会传播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弘扬社会正气,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活动组织
2.1主办单位: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 四川省平面设计师协会;
2.2承办单位:四川英盟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3协办单位:四川大学艺术学院、西南交通大学艺术与传播学院、川音成都美术学院、西南民族大学艺术学院、成都大学美术学院、成都黑蚁设计有限公司、成都炳火设计有限公司。
三、征集范围
3.1所有关心、支持见义勇为的个人和机构,均可按照本规则参加征集活动。凡应征作品的创作者,只需正确填写并签署《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标志征集活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标志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并按本规则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送达应征作品,即可成为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标志征集活动的应征者。
3.2 任何参与本征集活动组织和评选工作的个人和机构,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3.3 应征者不能以任何方式使社会公众认为其与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有事实上并不存在的关联,也不能在未经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就其应征情况进行公开宣传。
四、作品要求
4.1 本征集活动以应征作品为对象进行征集、评选。对于每一应征作品,应征者应提交包括标志设计稿、《报名表》和《承诺书》等三份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规则规定者,概不符合应征条件。所有应征稿件应使用中文编制。
4.2《标志设计稿》应包含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标志设计和设计说明,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4.2.1标志的设计应当体现基金会以传承中华民族见义勇为传统美德,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宗旨。  4.2.2标志设计应该突出强调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地域文化、公益性兼蓄的特点。  4.2.3在标志设计中,应于适当位置尽可能体现以下元素中的一种或几种:    a.四川(Sichuan)    b.见义勇为    c.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请加上英文)Sichuan Foundation Fo r Justice An d Courage  4.2.4标志的绘制形象要符合“好看、好懂、好记、好用”的原则。  4.2.5标志要拥有再创作的空间,通过再创作可以应用于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宣传与推介的各种表现方式中。  4.2.6标志设计应为彩色版和黑白版两种设计图稿,分别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同时提供应征作品及《报名表》、《承诺书》的数据光盘一份,电子文件技术参数:作品幅面A4,像素精度300dpi,文件格式:JPG的CMYK 印刷格式。《报名表》、《承诺书》必须能够在word软件打开。光盘表面注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作品题目,以较牢固的包装方式,挂号邮寄或快递或直接交付到征集办。  4.2.7标志的设计说明应有助于评选时评委对作品的理解,其内容旨在阐述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标志形象的设计思路、理念和标志的含义。应征者应将设计说明打印或正楷书写于A4规格的纸上,说明文字应当字迹清晰,表述完整。  4.2.8 《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标志设计稿》中不应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所有此类信息只能按要求填写在《报名表》上。
4.3 一件应征作品应提交一份《报名表》,由应征者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应征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
4.4 一件应征作品应提交一份《承诺书》,由创作者亲笔签署(创作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创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
4.5《报名表》、《承诺书》打印出来签名后贴在《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标志设计稿》打印稿背面。
4.6所有寄送至征集办的应征作品及相关资料概不退还。
五、征集办法
5.1 应征者不需缴纳报名费。
5.2 应征作品只能以邮寄或直接交付的方式送达如下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外东洪河大道中路351号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标志征集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邮编:610110  咨询电话:+86-28-84682030
  5.3 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征集办所在地邮局接收当日邮戳为准;以直接交付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征集办签收时间为准。征集办不接受除邮寄和直接交付以外的其他方式送达的应征作品。
  5.4 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应征稿件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止时间之前补正。
5.5 应征者可以从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官方网站上下载本规则、《报名表》、《承诺书》等相关文件。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官方网站网址为http://finearts.sicnu.edu.cn/。
六、知识产权
  6.1 应征作品应为应征者本人的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应征者须保证对其参赛作品拥有完全充分的知识产权,无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入围及获奖作品一经发现存在抄袭或其他侵权行为,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赛、入围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奖品、获奖证书,并在有关媒体公示其侵权行为。
6.2获奖者接受奖金,即意味着获奖作品相关知识产权完全属予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对作品进行复制、散布、展示及演绎等权利,而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无需为此向获奖者支付额外费用。-
6.3 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标志的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6.4获奖者保留对作品的署名权。
七、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于2010年12月20日开始,于2011年2月28日北京时间18时整截止(以下简称“截止时间”)。任何于截止时间之后送达作品者,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八、评委组成
8.1为保证对作品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和导向,征集办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
九、评选原则
9.1创意
9.2表现技巧
9.3符合主题
十、奖项设置
10.1入围奖15名,每件奖励人民币500元。
10.2优秀奖4名,每件奖励人民币2000元。
10.3中标奖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
10.4上述奖金金额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国家及地区(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纳税。
10.5活动主办单位将向获奖应征者颁发获奖证书。
10.6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兼中兼得,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
10.7评选揭晓后,征集办将在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和四川省平面设计师协会官方网站上公示获奖者名单。
十一、活动日程
11.1稿件征集完成,2011年2月28日北京时间18时整截稿;
11.2征集办统一组织稿件统计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作品将由征集办组织评委初评,甄选出入围奖共15件;
11.3终评:在入围作品中评出优秀作品5件;在优秀作品中评选出中标作品1件。2011年3月10日前公示终评结果。
十二、未竟事宜
对本次活动产生的任何疑议,征集办保留最终解释权。
相关资料下载:  1、承诺书.doc  2、登记表.doc
http://scpda.org/view/?id=5



 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征集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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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时间:2011-02-28

更新时间:2022-01-19 1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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