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征集标志

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征集标志

平面设计征集
0

元奖金

102

人关注

2

人点评

更新时间:2021-08-08 09:45:47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来源:会员/上传
大赛简介
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标志征集通知
   杨浦是中国近代工业和现代都市文明的发源地之一,具有百年工业文明、百年大学文明和百年市政文明“三个百年”的深厚历史文化底蕴。市委、市政府作出建设杨浦知识创新区重大战略决策以来,杨浦区按照“三区融合、联动发展”的核心理念,坚持自主创新、整合各类创新资源,把老工业城区的改造同发展知识产业、构建区域创新体系结合起来,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优先发展知识型生产性服务业,使经济结构和城区发展方式有了重大变化,科教资源和创新要素不断积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初步把一个以制造业为主的传统工业区转变为知识创新型城区。2010年1月5日,国家科技部正式批复杨浦为全国首批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  为进一步展示杨浦形象,彰显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特色,激发全区干部群众共同参与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全面提升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标志设计创意。  一、征集单位  1、征集单位:杨浦区委宣传部  2、协办单位:杨浦时报、杨浦有线电视中心、杨浦区门户网站  二、征集范围    凡愿意遵守本次征集活动规则的个人和团体均可提供作品参选。   三、作品要求  《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标志设计稿》应包含标志设计图案和设计说明,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标志设计应当体现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的内涵和三个百年文明历史底蕴的有机结合。  2、标志的绘制形象要符合“好看、好懂、好记、好用”的原则,易于在纪念品、印刷品上印制,易于在公共场合、庆典场所展示、悬挂。  3、标志设计应为彩色版设计图稿,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  4、标志的设计说明应有助于评选时评委对作品的理解,其内容旨在阐述标志形象的设计思路、理念和标志的含义。应征者应将设计说明打印或正楷书写于A4规格的纸上,说明文字应当字迹清晰,表述完整。  5、应征作品应为应征者本人的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四、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自即日起至2011年2月28日17时整截止(以下简称“截止时间”)。任何于截止时间之后送达作品者,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五、应征办法   1、应征作品应附页注明作者姓名、年龄、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相关资料。  2、应征作品(封面请注明“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标志征集”字样)可邮寄或直接交付至如下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江浦路549号1906室,邮编:200082;也可电子邮件的方式投稿,E-mail:ypqbzj@126.com  3、咨询电话:25032144  4、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相关规定。应征稿件不符合本征集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止时间之前补正。   六、应征作品的评选和决定   1、本次征集活动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领导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办法另定。   2、标志征集单位拥有决定杨浦创新型试点城区标志设计的最终权利。  七、奖励   1、征集活动设特等奖一名,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一等奖奖励人民币3000元,二等奖奖励人民币2000元,三等奖奖励人民币500元。特等奖将被采纳为杨浦区创新型试点城区标志,奖励人民币20000元。  2、上述奖励金额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纳税。   3、评选揭晓后,征集单位将在杨浦时报、杨浦有线电视台等相关媒体公示获奖者名单。  八、相关声明   1、征集单位对其所收到的所有应征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 2、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它非征集单位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征集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征集单位或其指定机构即有权无偿将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用于新闻报道、展览、网络传播或结集出版发行,而无需征得应征者同意,亦无需向其支付报酬。   4、成为杨浦创新型试点城区标志设计的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自始即归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所有。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有权对成为杨浦创新型试点城区标志设计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5、征集单位对本征集活动各条目均保留最终解释权。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杨浦区委宣传部
http://www.shyp.gov.cn/html/website/pfk/2010-12-10/detail_64624.html


推荐设计大赛信息

暂无点评

查看更多评论
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标志征集通知
   杨浦是中国近代工业和现代都市文明的发源地之一,具有百年工业文明、百年大学文明和百年市政文明“三个百年”的深厚历史文化底蕴。市委、市政府作出建设杨浦知识创新区重大战略决策以来,杨浦区按照“三区融合、联动发展”的核心理念,坚持自主创新、整合各类创新资源,把老工业城区的改造同发展知识产业、构建区域创新体系结合起来,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优先发展知识型生产性服务业,使经济结构和城区发展方式有了重大变化,科教资源和创新要素不断积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初步把一个以制造业为主的传统工业区转变为知识创新型城区。2010年1月5日,国家科技部正式批复杨浦为全国首批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  为进一步展示杨浦形象,彰显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特色,激发全区干部群众共同参与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全面提升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标志设计创意。  一、征集单位  1、征集单位:杨浦区委宣传部  2、协办单位:杨浦时报、杨浦有线电视中心、杨浦区门户网站  二、征集范围    凡愿意遵守本次征集活动规则的个人和团体均可提供作品参选。   三、作品要求  《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标志设计稿》应包含标志设计图案和设计说明,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标志设计应当体现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的内涵和三个百年文明历史底蕴的有机结合。  2、标志的绘制形象要符合“好看、好懂、好记、好用”的原则,易于在纪念品、印刷品上印制,易于在公共场合、庆典场所展示、悬挂。  3、标志设计应为彩色版设计图稿,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  4、标志的设计说明应有助于评选时评委对作品的理解,其内容旨在阐述标志形象的设计思路、理念和标志的含义。应征者应将设计说明打印或正楷书写于A4规格的纸上,说明文字应当字迹清晰,表述完整。  5、应征作品应为应征者本人的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四、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自即日起至2011年2月28日17时整截止(以下简称“截止时间”)。任何于截止时间之后送达作品者,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五、应征办法   1、应征作品应附页注明作者姓名、年龄、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相关资料。  2、应征作品(封面请注明“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标志征集”字样)可邮寄或直接交付至如下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江浦路549号1906室,邮编:200082;也可电子邮件的方式投稿,E-mail:ypqbzj@126.com  3、咨询电话:25032144  4、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相关规定。应征稿件不符合本征集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止时间之前补正。   六、应征作品的评选和决定   1、本次征集活动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领导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办法另定。   2、标志征集单位拥有决定杨浦创新型试点城区标志设计的最终权利。  七、奖励   1、征集活动设特等奖一名,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一等奖奖励人民币3000元,二等奖奖励人民币2000元,三等奖奖励人民币500元。特等奖将被采纳为杨浦区创新型试点城区标志,奖励人民币20000元。  2、上述奖励金额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纳税。   3、评选揭晓后,征集单位将在杨浦时报、杨浦有线电视台等相关媒体公示获奖者名单。  八、相关声明   1、征集单位对其所收到的所有应征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 2、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它非征集单位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征集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征集单位或其指定机构即有权无偿将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用于新闻报道、展览、网络传播或结集出版发行,而无需征得应征者同意,亦无需向其支付报酬。   4、成为杨浦创新型试点城区标志设计的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自始即归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所有。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有权对成为杨浦创新型试点城区标志设计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5、征集单位对本征集活动各条目均保留最终解释权。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杨浦区委宣传部
http://www.shyp.gov.cn/html/website/pfk/2010-12-10/detail_64624.html


 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征集标志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11-02-28

更新时间:2021-08-08 09:45:47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投稿邮箱:ypqbzj@126.com

赛事说明: 文章所有内容均来自主办方,如有疑问,请联系主办方咨询相关事宜。

赛事交流:如您有兴趣可以加入征集服务网赛事交流群,可以咨询交流分享,也可发布任务需求,接单做任务,设计兼职,打造一个解决多元需求,互利多方,实现价值最大化的征集服务群,入群联系微信:zhengjicom

微信沟通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