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有奖征集LOGO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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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10-25 16:49:52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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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CSIP)于2009年12月开启了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工作。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从解决中小企业实际困难入手,在技术创新、信息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投融资咨询、品牌推广、项目对接等方面,向企业提供覆盖其整个生命周期的完善的公共服务,给予中小企业切实的帮助。
  同时,还通过多种形式与各类综合平台及专业平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共同形成覆盖全国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体系,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中小企业又快又好发展,助力中小企业走向产业化规模经济之路。
  为进一步打造平台形象,提升平台的影响力和美誉度,现就平台形象标志(LOGO)创意方案开展征集启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办法适用范围
  从2010年10月01日开始至2010年10月15日止,作品要求以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递送,邮寄作品以邮件发出地邮戳所示时间为准。
  二、参加者
  有兴趣参加活动,支持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人士(自然人)以及公司、企业、组织、机构、院校或其它实体均可参加本次活动,以上合称为本次活动的“参加者”。
  三、活动参加方式
  1.参选作品可按照以下两种方式提交
  (a)参选作品的电子资料一份。
  (b)参选作品的设计图四份(A4幅画纸打印或手画),其中三份隐去署名。
  2.提交参选作品时,参加者应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a)作品简介一份,应以中文或者英文提供;
  (b)设计思想。
  3.提交作品的地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东路5号博望园西配楼10号
  工业和信息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 公共平台服务处
  邮编:100038 联系人:刘晓航
  电话:010-63951881-8505 传真:010-63973485
  电子邮件:liuxiaoh@csip.org.cn
  四、参选作品的创作要求
  1.参选作品的创作要求
  (a)参选作品的所有内容均属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未曾以任何方式公开使用;
  (b)体现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风采;
  (c)体现“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地位,以及建立覆盖企业整个生命周期的最完善的服务体系,建设覆盖全国的多级架构统一管理的公共服务网络体系的特征”;
  (d)具有时代特征和艺术水平,具有为社会广为接受和认同的基础。
  2.参选作品创作的注意事项
  (a)参选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
  (b)参选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
  五、参选作品的评选
  1.评选时间
  征集评选活动将于2010年10月01日至10月15日期间进行。评选结果将于2010年11月公示。
  2.评选方式
  由“工业和信息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 公共平台服务处”聘请领导、专家组成评委会评出最终获奖作品。本次大赛设一等奖一名、入围奖二名。作品将作为“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标志。
  3.奖项
  一等奖一名,可获颁奖证书及以下奖品任选:
  Ø 价值2000元的数码产品一部;
  Ø 价值1800元、多种热门课程的NITE在线课程卡,详情参见“www.nite.org.cn”
  入围奖二名,可获颁奖证书及以下奖品任选:
  Ø Mp3一部;
  Ø 价值900元、多种热门课程的NITE在线课程卡。
  4、其他
  所有获奖作品的版权归“工业和信息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所有。因条件有限,所有作品不予退稿,请自留底稿。
  六、作品公示
  获奖的作品将在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官网(www.smecn.org.cn)公示。
  七、活动日程安排
  2010年10月01日至10月15日:作品征集。
  2010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作品评选。
  2010年11月:宣布评选结果。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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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CSIP)于2009年12月开启了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工作。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从解决中小企业实际困难入手,在技术创新、信息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投融资咨询、品牌推广、项目对接等方面,向企业提供覆盖其整个生命周期的完善的公共服务,给予中小企业切实的帮助。
  同时,还通过多种形式与各类综合平台及专业平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共同形成覆盖全国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体系,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中小企业又快又好发展,助力中小企业走向产业化规模经济之路。
  为进一步打造平台形象,提升平台的影响力和美誉度,现就平台形象标志(LOGO)创意方案开展征集启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办法适用范围
  从2010年10月01日开始至2010年10月15日止,作品要求以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递送,邮寄作品以邮件发出地邮戳所示时间为准。
  二、参加者
  有兴趣参加活动,支持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人士(自然人)以及公司、企业、组织、机构、院校或其它实体均可参加本次活动,以上合称为本次活动的“参加者”。
  三、活动参加方式
  1.参选作品可按照以下两种方式提交
  (a)参选作品的电子资料一份。
  (b)参选作品的设计图四份(A4幅画纸打印或手画),其中三份隐去署名。
  2.提交参选作品时,参加者应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a)作品简介一份,应以中文或者英文提供;
  (b)设计思想。
  3.提交作品的地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东路5号博望园西配楼10号
  工业和信息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 公共平台服务处
  邮编:100038 联系人:刘晓航
  电话:010-63951881-8505 传真:010-63973485
  电子邮件:liuxiaoh@csip.org.cn
  四、参选作品的创作要求
  1.参选作品的创作要求
  (a)参选作品的所有内容均属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未曾以任何方式公开使用;
  (b)体现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风采;
  (c)体现“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地位,以及建立覆盖企业整个生命周期的最完善的服务体系,建设覆盖全国的多级架构统一管理的公共服务网络体系的特征”;
  (d)具有时代特征和艺术水平,具有为社会广为接受和认同的基础。
  2.参选作品创作的注意事项
  (a)参选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
  (b)参选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
  五、参选作品的评选
  1.评选时间
  征集评选活动将于2010年10月01日至10月15日期间进行。评选结果将于2010年11月公示。
  2.评选方式
  由“工业和信息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 公共平台服务处”聘请领导、专家组成评委会评出最终获奖作品。本次大赛设一等奖一名、入围奖二名。作品将作为“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标志。
  3.奖项
  一等奖一名,可获颁奖证书及以下奖品任选:
  Ø 价值2000元的数码产品一部;
  Ø 价值1800元、多种热门课程的NITE在线课程卡,详情参见“www.nite.org.cn”
  入围奖二名,可获颁奖证书及以下奖品任选:
  Ø Mp3一部;
  Ø 价值900元、多种热门课程的NITE在线课程卡。
  4、其他
  所有获奖作品的版权归“工业和信息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所有。因条件有限,所有作品不予退稿,请自留底稿。
  六、作品公示
  获奖的作品将在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官网(www.smecn.org.cn)公示。
  七、活动日程安排
  2010年10月01日至10月15日:作品征集。
  2010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作品评选。
  2010年11月:宣布评选结果。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二
2000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有奖征集LOGO标志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10-10-15

更新时间:2021-10-25 16:49:52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投稿邮箱:liuxiaoh@csip.org.cn

赛事说明: 文章所有内容均来自主办方,如有疑问,请联系主办方咨询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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