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有奖征集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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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7-26 13: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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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关于开展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徽标征集活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文件,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提高服务机构及平台的品牌影响力、知名度和公信力,改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争取政府部门、广大中小企业的支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面向社会开展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徽标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徽标名字: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二、征集组织。本次徽标征集活动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主办,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承办。
三、征集时间。2010年8月20日至2010年10月10日
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简介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是政府为改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带动社会服务资源共同构建的服务中小企业的“窗口”。具有服务热线电话、网络在线、服务大厅等服务通道,提供各类涉及中小企业的政策信息发布、解读、咨询服务;受理中小企业事务,解答提出的问题,提供顾问式咨询服务;提供创业辅导、管理咨询、人才引进、投资融资、贷款担保、产权交易、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对外合作、展览展销、会计代理、法律维权等各类专业服务机构信息,受理对服务机构的投诉等。
公共服务平台的宗旨:服务中小企业,助力创业发展。
行为准则:诚信、开放、务实、公正。
五、徽标设计要求
(一)参选作品应充分反映“服务中小企业,助力创业发展”的宗旨,具有真诚服务,相伴成长,营造中小企业“家”的氛围,帮助中小企业排忧解难的品牌形象。
(二)参选作品应体现科学技术与文化艺术的结合,设计结构清晰、构思明确、色彩和谐,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适合各种宣传用途,适用于长期固定使用,便于制作。
(三)参选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其他著名徽标和标志,不得侵犯他人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不得含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内容。
六、投稿需知
(一)投稿人需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徽标征集设计人员信息表》;设计图稿,即参选作品;设计和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即设计说明书。
(二)投稿人可以提交多份参选作品,每份参选作品应附有对应的设计说明书,否则参选作品视为无效。多份参选作品时,作品名字应以“作者姓名-作品号”形式标注。集体创作时,请以一位主创人员的身份投稿。
(三)投稿人需同时使用以下两种方式提交:
1.邮寄。A4高分辨率彩色作品打印稿和光盘。打印稿推荐使用A4铜板纸,不须装裱;光盘中须包含提交的三方面材料;信封上注明“徽标征集”字样。
邮寄地址为:北京西城区月坛南待26号院内1号楼5010室 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邮政编码:100825。
2.发电子邮件。请将全套材料发info@sme.gov.cn
请于2010年9月30日之前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投稿,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四)徽标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活动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
(五)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六)《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徽标征集表》可从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www.sme.gov.cn)下载,空白表格复印有效。
七、应征作品的评选及奖励
由活动主办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中国中小企业杂志等媒体上公示。活动设徽标入围奖5名,各发奖金人民币1000元及获奖证书,其中入选奖1名,发给奖金人民币5000元及入选证书。所有中奖者自行交纳税金。
八、联系方法
联系人员: 王 征
联系电话: 010-68579942 传真: 010-68575152
电子邮箱:info@sme.gov.cn
九、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活动主办单位。
附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徽标征集表
中小企业司
二○一○年八月十日
http://www.sme.gov.cn/web/assembly/action/browsePage.do?channelID=10089&contentID=1281870665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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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徽标征集活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文件,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提高服务机构及平台的品牌影响力、知名度和公信力,改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争取政府部门、广大中小企业的支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面向社会开展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徽标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徽标名字: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二、征集组织。本次徽标征集活动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主办,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承办。
三、征集时间。2010年8月20日至2010年10月10日
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简介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是政府为改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带动社会服务资源共同构建的服务中小企业的“窗口”。具有服务热线电话、网络在线、服务大厅等服务通道,提供各类涉及中小企业的政策信息发布、解读、咨询服务;受理中小企业事务,解答提出的问题,提供顾问式咨询服务;提供创业辅导、管理咨询、人才引进、投资融资、贷款担保、产权交易、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对外合作、展览展销、会计代理、法律维权等各类专业服务机构信息,受理对服务机构的投诉等。
公共服务平台的宗旨:服务中小企业,助力创业发展。
行为准则:诚信、开放、务实、公正。
五、徽标设计要求
(一)参选作品应充分反映“服务中小企业,助力创业发展”的宗旨,具有真诚服务,相伴成长,营造中小企业“家”的氛围,帮助中小企业排忧解难的品牌形象。
(二)参选作品应体现科学技术与文化艺术的结合,设计结构清晰、构思明确、色彩和谐,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适合各种宣传用途,适用于长期固定使用,便于制作。
(三)参选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其他著名徽标和标志,不得侵犯他人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不得含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内容。
六、投稿需知
(一)投稿人需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徽标征集设计人员信息表》;设计图稿,即参选作品;设计和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即设计说明书。
(二)投稿人可以提交多份参选作品,每份参选作品应附有对应的设计说明书,否则参选作品视为无效。多份参选作品时,作品名字应以“作者姓名-作品号”形式标注。集体创作时,请以一位主创人员的身份投稿。
(三)投稿人需同时使用以下两种方式提交:
1.邮寄。A4高分辨率彩色作品打印稿和光盘。打印稿推荐使用A4铜板纸,不须装裱;光盘中须包含提交的三方面材料;信封上注明“徽标征集”字样。
邮寄地址为:北京西城区月坛南待26号院内1号楼5010室 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邮政编码:100825。
2.发电子邮件。请将全套材料发info@sme.gov.cn
请于2010年9月30日之前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投稿,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四)徽标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活动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
(五)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六)《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徽标征集表》可从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www.sme.gov.cn)下载,空白表格复印有效。
七、应征作品的评选及奖励
由活动主办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中国中小企业杂志等媒体上公示。活动设徽标入围奖5名,各发奖金人民币1000元及获奖证书,其中入选奖1名,发给奖金人民币5000元及入选证书。所有中奖者自行交纳税金。
八、联系方法
联系人员: 王 征
联系电话: 010-68579942 传真: 010-68575152
电子邮箱:info@sme.gov.cn
九、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活动主办单位。
附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徽标征集表
中小企业司
二○一○年八月十日
http://www.sme.gov.cn/web/assembly/action/browsePage.do?channelID=10089&contentID=1281870665643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有奖征集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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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时间:2010-09-30

更新时间:2021-07-26 13: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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