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有奖征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形象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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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6-10 11:30:33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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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青岛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形象标志
征集公告

青岛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由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指导、青岛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运营管理的综合服务平台。该平台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综合性、公益性、普惠性服务。 “中心”将在青岛中小企业信息网(www.smeqd.gov.cn)和中小企业服务热线(55585558)等载体的基础上,吸收符合条件的银行、担保、管理咨询、培训等优秀服务机构入驻,为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中心”位于青岛市市北区辽源路与绍兴路交界东侧的青岛市担保信息基地内,总建筑面积约为4500平方米,具备信息发布、人才培训、创业辅导、技术支持、管理咨询、融资担保、市场开拓、法律援助、国际技术交流合作九大服务功能。
“中心”能集中方便地帮助中小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共性需求和问题,是中小企业反映诉求、获取信息、学习交流、改善管理、提供非盈利性专业化服务的重要渠道和场所,也是青岛市中小企业工作部门服务企业的重要窗口和依托。
为积极促进“中心”发展,有利于“中心”的宣传,形成品牌效应,更好的服务于中小企业,“中心”拟向社会各界人士征集形象标志,现发布如下征集公告:
一、标志设计要求
(一) 标志设计要体现现代设计理念,具时代感。
(二) 体现“中心”的服务性质及功能。
(三) 标志图案设计要求构思精巧,简洁明快,寓意深刻,
创意新颖,颜色协调,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感染力。
(四) 标志设计应征时应提供标志图案彩色和黑白设计效
果图、设计创意说明。
(五) 标志图样提交纸面尺寸为A4纸21cm×29cm。
(六) 标志须带有“青岛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寓意的中英文名称缩写字样,有图形,图文组合。
二、征集时间和报送方法
(一)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9月17日止,以邮寄邮戳或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二) 报送方式:来稿邮寄至:青岛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并注明标志图案征集字样,地址:青岛市延安三路129号11楼1105房间,邮政编码:266071;联系人:李超;联系电话:0532-83881052;电子邮箱:qdida@126.com。
(三) 凡应征作品恕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四) 应征作品可以一人多稿,但最多不能超过三个。
(五) 作品提交,应征者须提交以下材料:
1、作品彩色样稿两份(A4纸打印);
2、电子版作品(通过电子邮箱发送);
3、身份证复印件。
4、请在设计作品背面注明设计者的信息和联系方式。
三、评审方法
“中心”将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及相关人员组成中心标志设计比赛评审小组,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最终确定一个设计标志。
四、奖励办法
1、应征作品经评审小组评审,筛选、评比出三个优秀标志
创意方案,每位设计者奖励3000元。
2、入选的前三名标志图案,送市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经
筛选最后确定一个最优创意方案作为“中心”永久性标志名字和图案,再奖励标志设计者5000元。
五、相关法律说明
(一)应征作品应为原创,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若已发放奖金,则追回奖金,且所有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本人承担。
(二)作品一经采用,其著作权、修改权、使用权等知识产权和一切相关权益均归青岛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所有,设计者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进行类似创作、使用和许可他人使用。
(三)应征者投稿即表示同意我单位在相关活动及宣传中
拥有所投稿作品的使用权和发布权。
(四)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青岛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
所有。
(五)凡应征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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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公告

青岛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由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指导、青岛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运营管理的综合服务平台。该平台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综合性、公益性、普惠性服务。 “中心”将在青岛中小企业信息网(www.smeqd.gov.cn)和中小企业服务热线(55585558)等载体的基础上,吸收符合条件的银行、担保、管理咨询、培训等优秀服务机构入驻,为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中心”位于青岛市市北区辽源路与绍兴路交界东侧的青岛市担保信息基地内,总建筑面积约为4500平方米,具备信息发布、人才培训、创业辅导、技术支持、管理咨询、融资担保、市场开拓、法律援助、国际技术交流合作九大服务功能。
“中心”能集中方便地帮助中小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共性需求和问题,是中小企业反映诉求、获取信息、学习交流、改善管理、提供非盈利性专业化服务的重要渠道和场所,也是青岛市中小企业工作部门服务企业的重要窗口和依托。
为积极促进“中心”发展,有利于“中心”的宣传,形成品牌效应,更好的服务于中小企业,“中心”拟向社会各界人士征集形象标志,现发布如下征集公告:
一、标志设计要求
(一) 标志设计要体现现代设计理念,具时代感。
(二) 体现“中心”的服务性质及功能。
(三) 标志图案设计要求构思精巧,简洁明快,寓意深刻,
创意新颖,颜色协调,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感染力。
(四) 标志设计应征时应提供标志图案彩色和黑白设计效
果图、设计创意说明。
(五) 标志图样提交纸面尺寸为A4纸21cm×29cm。
(六) 标志须带有“青岛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寓意的中英文名称缩写字样,有图形,图文组合。
二、征集时间和报送方法
(一)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9月17日止,以邮寄邮戳或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二) 报送方式:来稿邮寄至:青岛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并注明标志图案征集字样,地址:青岛市延安三路129号11楼1105房间,邮政编码:266071;联系人:李超;联系电话:0532-83881052;电子邮箱:qdida@126.com。
(三) 凡应征作品恕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四) 应征作品可以一人多稿,但最多不能超过三个。
(五) 作品提交,应征者须提交以下材料:
1、作品彩色样稿两份(A4纸打印);
2、电子版作品(通过电子邮箱发送);
3、身份证复印件。
4、请在设计作品背面注明设计者的信息和联系方式。
三、评审方法
“中心”将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及相关人员组成中心标志设计比赛评审小组,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最终确定一个设计标志。
四、奖励办法
1、应征作品经评审小组评审,筛选、评比出三个优秀标志
创意方案,每位设计者奖励3000元。
2、入选的前三名标志图案,送市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经
筛选最后确定一个最优创意方案作为“中心”永久性标志名字和图案,再奖励标志设计者5000元。
五、相关法律说明
(一)应征作品应为原创,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若已发放奖金,则追回奖金,且所有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本人承担。
(二)作品一经采用,其著作权、修改权、使用权等知识产权和一切相关权益均归青岛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所有,设计者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进行类似创作、使用和许可他人使用。
(三)应征者投稿即表示同意我单位在相关活动及宣传中
拥有所投稿作品的使用权和发布权。
(四)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青岛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
所有。
(五)凡应征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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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1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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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邮箱:qdida@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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