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有奖征集齐鲁先锋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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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7-23 10: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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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大众网济南6月28日讯(记者 冯炜程)记者从今天召开的“齐鲁先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委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领导小组即日起将面向全国征集“齐鲁先锋”标志和“齐鲁先锋之歌”歌词。 据了解,山东省从2010年4月开始,在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为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提高活动的参与率和质量,有关部门决定向社会征集“齐鲁先锋”标志和“齐鲁先锋之歌”歌词。 据介绍此次征集共两项内容:一是“齐鲁先锋”标志设计;二是创作“齐鲁先锋之歌”歌词。应征者可以应征其中一项内容,也可以同时应征两项内容。 根据要求,“齐鲁先锋”标志设计要与中国共产党先锋队的标志元素相贯通,体现时代精神,体现山东省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特色,主题鲜明、内涵丰富,造形美观大方、简洁、新颖,容易识别,方便应用,具有标志和激励作用。“齐鲁先锋之歌”歌词创作,要突出继承党的优良传统与体现时代要求相结合,展示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牢记党的宗旨,履行光荣使命,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的精神风范,反映广大党员心声,作品有较好的切入点,简短易记,便于传唱,易于流传。 据介绍,本次征集活动截止到2010年9月30日,征集评选结果奖在大众日报、大众网公示,并通知获奖机构或者本人。

“齐鲁先锋”标志、“齐鲁先锋之歌”歌词征集通知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中共山东省委决定以争做“齐鲁先锋”为载体,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提高活动的参与率和质量,特面向社会征集“齐鲁先锋”标志和“齐鲁先锋之歌”歌词。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概况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的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0〕9号),从2010年4月开始,在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活动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科学发展、富民强省为主题,以追逐时代、创造辉煌、为民造福、为党争光为价值取向,以争做齐鲁先锋为载体,以创建“五个好”齐鲁先锋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齐鲁先锋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基层干部的骨干带头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动力源泉。 为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区别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基层党组织的职责任务,区分不同群体党员的岗位特点,分别提出活动载体。农村党组织和党员争做“带富先锋”;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党员争做“和谐先锋”;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争做“创业先锋”;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争做“服务先锋”;高等学校党组织和党员争做“科教兴鲁先锋”;科研、文化、卫生、体育、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等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争做“敬业先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和党员争做“兴业先锋”。 二、征集内容 征集两项内容:一是“齐鲁先锋”标志设计;二是创作“齐鲁先锋之歌”歌词。可以应征其中一项内容,也可以同时应征两项内容。 “齐鲁先锋”标志设计要与中国共产党先锋队的标志元素相贯通,体现时代精神,体现山东省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特色,主题鲜明、内涵丰富,造形美观大方、简洁、新颖,容易识别,方便应用,具有标志和激励作用。 “齐鲁先锋之歌”歌词创作,要突出继承党的优良传统与体现时代要求相结合,展示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牢记党的宗旨,履行光荣使命,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的精神风范,反映广大党员心声,作品有较好的切入点,简短易记,便于传唱,易于流传。 三、征集规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征集时间。从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9月30日(电子邮件以发出日期为准,信函以邮戳为准)。征集评选结果在《大众日报》、大众网公示,并通知获奖机构或者本人。 3、应征方资格。全国范围的自然人、法人、相关组织均可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4、标志和歌词作品,每个单位或自然人申报不超过2件。 5、应征稿件一律不退还。 6、相关法律问题。应征方提交的应征方案应为原创作品,不得剽窃、抄袭、模仿或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征集方对所有应征方案进行综合对比,择优奖励。获奖的应征作品知识产权归征集方独家所有,歌词作者有署名权。 四、投稿方式 1、信函投稿,标志或歌词应征作品均用A4纸打印一式3份,背面粘贴《“齐鲁先锋”标志应征表》或《“齐鲁先锋之歌”歌词应征表》(应征表格从大众网下载打印)。不方便上网的,也可以在A4纸背面注明:作品名字,作者(合作者)姓名、笔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创意说明。在邮寄密封袋上标出“作品征集”字样,保留相关的原始邮寄凭证以备查。通过挂号信或快递提交到以下地址:济南市大纬二路147号省委一宿舍小院里3号楼,邮编:250001,收件人:山东省委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31—82050986。 2、电子邮件投稿,标志设计每件建立单独文件夹,包括JPG格式、300dpi分辨率、A4幅面的设计稿和《“齐鲁先锋”标志应征表》。应征方案的电子文本发送至邮箱:qlxfbs@dzwww.com。歌词应征作品每件单独建立文件夹,包括应征歌词和《“齐鲁先锋之歌”歌词应征表》,发送至邮箱:qlgc@dzwww.com。 五、评审及奖励 1、经专家评审产生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和奖金。 2、标志设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伍万元;二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贰万元;三等奖6名,各奖励人民币壹万元。 3、歌词设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叁万元;二等奖10名,各奖励人民币壹万元;三等奖20名,各奖励人民币伍千元。-
中共山东省委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领导小组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201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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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先锋”标志“齐鲁先锋之歌”歌词征集通知
征集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主题用语通知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中共山东省委决定以争做“齐鲁先锋”为载体,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提高活动的参与率和质量,现就面向社会征集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主题用语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要求 1、主题用语的创作可以围绕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概括提炼“齐鲁先锋”品牌的核心理念及其价值体系;同时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党组织和不同群体党员的特点,围绕农村党组织和党员争做“带富先锋”,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党员争做“和谐先锋”,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争做“创业先锋”,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争做“服务先锋”,高等学校党组织和党员争做“科教兴鲁先锋”,科研、文化、卫生、体育、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等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争做“敬业先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和党员争做“兴业先锋”进行总结归纳和创造提炼。 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格言、警句、品牌口号,也可纳入本次活动的征集范围。 2、主题用语创作要紧扣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这个主体,通过宗旨、权利、义务、责任和激励、自律、警示、监督等方面的主题用语,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增强先锋意识,把握先锋内涵,实践先锋使命,展示先锋形象。 3、征集用语要主题鲜明、准确达意、言简意赅、朗朗上口、便于记忆。 4、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均可应征投稿。 二、活动安排 征集时间:从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9月30日。请参与者于2010年9月30日(电子邮件以发出日期为准,信函以邮戳为准)前将参评主题用语邮寄至党员干部之友杂志社(地址:济南市纬一路482号;邮编:250001;电子邮箱:dygbzy@126.com)或支部生活杂志社(地址:济南市建国小经三路21号;邮编:250001;电子邮箱: sdzbsh@vip.sina.com)。 省委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领导小组对征集用语进行筛选综合,确立省委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主题用语,向社会公开发布。期间,《党员干部之友》、《支部生活》将选登部分优秀主题用语。[!--empirenews.page--] 三、评选奖励 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将聘请有关专家、代表组成评委会,对征集到的主题用语进行评选。评选按照齐鲁先锋和其他领域先锋分类进行,各设一、二、三等奖和纪念奖。获奖名单在《党员干部之友》和《支部生活》上刊登。 征集活动评选共设一等奖20名,各颁发证书和奖金壹千元;二等奖50名,各颁发证书和奖金伍百元;三等奖100名,各颁发证书和奖金叁百元。
中共山东省委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6月30日
http://www.dzwww.com/shandong/sdnews/201006/t20100628_568170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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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济南6月28日讯(记者 冯炜程)记者从今天召开的“齐鲁先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委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领导小组即日起将面向全国征集“齐鲁先锋”标志和“齐鲁先锋之歌”歌词。 据了解,山东省从2010年4月开始,在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为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提高活动的参与率和质量,有关部门决定向社会征集“齐鲁先锋”标志和“齐鲁先锋之歌”歌词。 据介绍此次征集共两项内容:一是“齐鲁先锋”标志设计;二是创作“齐鲁先锋之歌”歌词。应征者可以应征其中一项内容,也可以同时应征两项内容。 根据要求,“齐鲁先锋”标志设计要与中国共产党先锋队的标志元素相贯通,体现时代精神,体现山东省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特色,主题鲜明、内涵丰富,造形美观大方、简洁、新颖,容易识别,方便应用,具有标志和激励作用。“齐鲁先锋之歌”歌词创作,要突出继承党的优良传统与体现时代要求相结合,展示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牢记党的宗旨,履行光荣使命,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的精神风范,反映广大党员心声,作品有较好的切入点,简短易记,便于传唱,易于流传。 据介绍,本次征集活动截止到2010年9月30日,征集评选结果奖在大众日报、大众网公示,并通知获奖机构或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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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中共山东省委决定以争做“齐鲁先锋”为载体,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提高活动的参与率和质量,特面向社会征集“齐鲁先锋”标志和“齐鲁先锋之歌”歌词。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概况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的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0〕9号),从2010年4月开始,在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活动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科学发展、富民强省为主题,以追逐时代、创造辉煌、为民造福、为党争光为价值取向,以争做齐鲁先锋为载体,以创建“五个好”齐鲁先锋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齐鲁先锋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基层干部的骨干带头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动力源泉。 为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区别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基层党组织的职责任务,区分不同群体党员的岗位特点,分别提出活动载体。农村党组织和党员争做“带富先锋”;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党员争做“和谐先锋”;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争做“创业先锋”;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争做“服务先锋”;高等学校党组织和党员争做“科教兴鲁先锋”;科研、文化、卫生、体育、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等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争做“敬业先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和党员争做“兴业先锋”。 二、征集内容 征集两项内容:一是“齐鲁先锋”标志设计;二是创作“齐鲁先锋之歌”歌词。可以应征其中一项内容,也可以同时应征两项内容。 “齐鲁先锋”标志设计要与中国共产党先锋队的标志元素相贯通,体现时代精神,体现山东省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特色,主题鲜明、内涵丰富,造形美观大方、简洁、新颖,容易识别,方便应用,具有标志和激励作用。 “齐鲁先锋之歌”歌词创作,要突出继承党的优良传统与体现时代要求相结合,展示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牢记党的宗旨,履行光荣使命,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的精神风范,反映广大党员心声,作品有较好的切入点,简短易记,便于传唱,易于流传。 三、征集规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征集时间。从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9月30日(电子邮件以发出日期为准,信函以邮戳为准)。征集评选结果在《大众日报》、大众网公示,并通知获奖机构或者本人。 3、应征方资格。全国范围的自然人、法人、相关组织均可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4、标志和歌词作品,每个单位或自然人申报不超过2件。 5、应征稿件一律不退还。 6、相关法律问题。应征方提交的应征方案应为原创作品,不得剽窃、抄袭、模仿或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征集方对所有应征方案进行综合对比,择优奖励。获奖的应征作品知识产权归征集方独家所有,歌词作者有署名权。 四、投稿方式 1、信函投稿,标志或歌词应征作品均用A4纸打印一式3份,背面粘贴《“齐鲁先锋”标志应征表》或《“齐鲁先锋之歌”歌词应征表》(应征表格从大众网下载打印)。不方便上网的,也可以在A4纸背面注明:作品名字,作者(合作者)姓名、笔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创意说明。在邮寄密封袋上标出“作品征集”字样,保留相关的原始邮寄凭证以备查。通过挂号信或快递提交到以下地址:济南市大纬二路147号省委一宿舍小院里3号楼,邮编:250001,收件人:山东省委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31—82050986。 2、电子邮件投稿,标志设计每件建立单独文件夹,包括JPG格式、300dpi分辨率、A4幅面的设计稿和《“齐鲁先锋”标志应征表》。应征方案的电子文本发送至邮箱:qlxfbs@dzwww.com。歌词应征作品每件单独建立文件夹,包括应征歌词和《“齐鲁先锋之歌”歌词应征表》,发送至邮箱:qlgc@dzwww.com。 五、评审及奖励 1、经专家评审产生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和奖金。 2、标志设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伍万元;二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贰万元;三等奖6名,各奖励人民币壹万元。 3、歌词设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叁万元;二等奖10名,各奖励人民币壹万元;三等奖20名,各奖励人民币伍千元。-
中共山东省委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领导小组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201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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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中共山东省委决定以争做“齐鲁先锋”为载体,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提高活动的参与率和质量,现就面向社会征集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主题用语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要求 1、主题用语的创作可以围绕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概括提炼“齐鲁先锋”品牌的核心理念及其价值体系;同时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党组织和不同群体党员的特点,围绕农村党组织和党员争做“带富先锋”,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党员争做“和谐先锋”,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争做“创业先锋”,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争做“服务先锋”,高等学校党组织和党员争做“科教兴鲁先锋”,科研、文化、卫生、体育、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等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争做“敬业先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和党员争做“兴业先锋”进行总结归纳和创造提炼。 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格言、警句、品牌口号,也可纳入本次活动的征集范围。 2、主题用语创作要紧扣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这个主体,通过宗旨、权利、义务、责任和激励、自律、警示、监督等方面的主题用语,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增强先锋意识,把握先锋内涵,实践先锋使命,展示先锋形象。 3、征集用语要主题鲜明、准确达意、言简意赅、朗朗上口、便于记忆。 4、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均可应征投稿。 二、活动安排 征集时间:从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9月30日。请参与者于2010年9月30日(电子邮件以发出日期为准,信函以邮戳为准)前将参评主题用语邮寄至党员干部之友杂志社(地址:济南市纬一路482号;邮编:250001;电子邮箱:dygbzy@126.com)或支部生活杂志社(地址:济南市建国小经三路21号;邮编:250001;电子邮箱: sdzbsh@vip.sina.com)。 省委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领导小组对征集用语进行筛选综合,确立省委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主题用语,向社会公开发布。期间,《党员干部之友》、《支部生活》将选登部分优秀主题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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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时间:2010-09-30

更新时间:2022-07-23 10: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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