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青少年体育活动设施条件,省政府决定今年在全省所有县(市、区)建成福建省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建设标准:二片灯光篮球场、一片小型足球场和室内乒乓球、羽毛球活动馆,在全省城市街道社区和乡镇建成一片灯光篮球场和健身路径的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场所,为青少年提供良好的体育锻练健身场地。这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体质健康工作,促进青少年身体健康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为做好品牌宣传,福建省体育局决定向社会广泛征集福建省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标志(LOGO和活动馆外立面大型图案),真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标志设计要求
1.图案简洁,含义明确,创意新颖独到,色调明快,引人注目,能反映青少年体育活动的特点;
2.反映青少年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具有鲜明的时代感;
3、标志应具强烈的可辩性,其中主标志与活动馆外立面大型图案应相协调,形成统一的标志、图案系统;
4.标志可为单色,也可为多色,但最多不要超过三色
5.可适用于各种场合长期固定使用。
二、活动馆外立面大型图案1件(二幅):
每幅图案规格约2.5米×4米(长×宽),位于建筑主立面中部外窗玻璃面上,要求与建筑外墙玻璃颜色融合,采用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