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质量兴市,不断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加快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总体水平,促进产业振兴,日照市人民政府制定颁布了《日照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日政发〔2010〕3号文件),决定自2010年起,建立实施日照市市长质量奖制度,作为市政府质量领域的最高荣誉奖项。
日照市市长质量奖分为两个奖项:1、日照市质量管理奖。奖给在全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等领域取得卓越绩效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企业;2、日照市质量贡献奖。奖给在质量管理、质量科研攻关、质量教育培训和质量宣传等工作岗位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为做好市长质量奖的评选和宣传工作,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市内外开展日照市市长质量奖标志(标志)和奖杯设计图案的征集启事。
一、征集时间
2010年4月28日至2010年6月10日。
二、征集方案
(一) 日照市市长质量奖标志(标志)
(二) 奖杯图案
1、日照市市长质量奖(日照市质量管理奖)奖杯图案
2、日照市市长质量奖(日照市质量贡献奖)奖杯图案
以上图案(一)、(二)可以单独设计提供,也可以整体设计一起提供,但图案(二)2种奖杯图案必须整体提供。
三、设计要求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原创性,此前未在其它方面采用或应用。
(二)能够体现日照市最高质量荣誉的定位;能够表达坚持质量第一,追求卓越绩效的理念;能够体现日照特色。
(三)主题鲜明、构思新颖、线条简练、色彩明快。做到喻意于形、形意结合,富有时代感,不易和其它标志相混淆。
(四)创意方案以计算机制图为佳,也可用手工绘制。
(五)应提供设计图案释义,文字表达清晰,简明扼要。
(六)参选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
四、评选和奖励
日照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质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所征集的创意方案进行初选,评选出日照市市长质量奖标志(标志)、奖杯入围方案各2-3个,分别给予创意方案入围者1000元的奖励,并报市长从入围方案中确定最终采用方案。一旦方案被采用,其作品产权即归属日照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并分别给予创意方案采用者3000元的奖励。所有征集方案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稿底。
五、提交方式
参加征集活动者需注明姓名、年龄、单位、职务、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以及作品说明等。作品以电子邮件或纸制稿件形式均可。
联 系 人 :刘 涛 崔玉峰 刘高扬 高 凡
电话/传真:0633-8179096
联系地址 :日照市五莲路336号 质量大厦907室
电子邮箱 :
rz12365@163.com 邮政编码:276826
日照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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