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体育局运动康复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江苏省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是为国家和省市优秀运动队提供运动康复及疗养服务的专业场所,为发扬体育健身的多元化功能,同时向社会大众提供温泉水疗、运动康复、健身培训、旅游休闲及会议食宿等公共服务,是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经济实体。本基地坐落在洪泽县老子山镇、洪泽湖畔,占地130亩,有完善的客房、餐饮、会议、温泉、健康训练等设施、设备。基地2010年4月底完成全部装修并于当年下半年正式投入使用。
为传播基地经营理念,推动品牌营销,塑造企业形象彰显企业文化,特向社会公开征集“江苏省体育局运动康复基地”徽标。
一、征集内容与时间
1、征集内容:江苏省体育局运动康复基地徽标。
2、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0年4月15日止(以按要求送达日期为准)。
二、设计总体要求
(一)主题鲜明。着力彰显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理念;体现水乡文化、地域风情特点,表现江苏深厚的文化底蕴和鲜明的地域特色;体现温泉医学、运动康复特点,表现出温泉、健身及旅游休闲等特色品牌。
(二)构思新颖。要求内涵丰富、创意鲜活、色彩明快,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体现时代感和艺术性,具有人性化和亲和力,能得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和不同年龄段人群的普遍认同。
(三)易于制作。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三、应征作品提交
以个人名义和团体名义提交作品均可。作品请采用A4纸张,全色版本,并请将作品装裱在黑色纸板上。
设计者还须提交下列文字材料:
1、作品的创作理念和作品含义的准备描述;
2、作者姓名(或单位名字)、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还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
3、签署的著作权确认书。
四、应征作品评选和奖励
1、基地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选定入围作品五件,每件作品获入围奖人民币1000元。在此基础上确定入选作品一件,获奖金人民币5000元(含入围奖奖金)。请获奖者按照国家规定自行纳税。
2、基地对应征作品拥有最终裁定权,并保留对徽标另行创作的权利。
五、应征作品权属
1、应征者确认向基地提交的应征作品,为应征者接受基地的委托创作的原创作品,没有任何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纠纷,该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包括署名权)由基地享有。基地对应征作品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切著作权。
2、基地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应征作品,未经基地同意,包括应征者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
3、基地有权对应征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
4、基地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归基地所有。
5、基地除根据本征集方案的有关规定向有关应征者支付奖金外,将不再向应征者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6、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向基地主张分享其应征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或者其他利益。
六、评选结果公示及联系方式
征集评选结果将通过江苏省体育局网站和其他相关媒体发布。
邮寄地址:南京市广州路191号五环大厦1904室。
邮政编码:210029
联 系 人:徐光辉
联系电话:025-51889552(兼传真)
http://www.jssports.gov.cn/html/xwzx/tzgg/366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