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河东新形象,提高河东区的知名度,以更直观、简炼、易记的方式向社会表达河东城市的独特魅力,决定对河东区城市形象宣传用语、城市形象标志、张贴画公开向社会征集,制定本方案。
一、 征集内容
河东区城市形象宣传用语、城市形象标志、张贴画。
二、城市特色
河东区是临沂市委、市政府倾力打造的“半壁江山”, 位于沂河东岸,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是东夷文化的重要发祥地。距今1万年前的凤凰岭文化,填补了山东省上古人类社会发展史的空白,“凤凰”是河东城市文化的象征。河东环境优美,资源丰富,汤头温泉闻名遐迩,温泉开发山东第一、全国领先。境内有滨河景区、临沂国际影视城、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汤泉旅游区等多处旅游度假胜地。河东工业经济蓬勃发展,食品加工、五金机械、新型建材、轻工工艺四大主导产业优势明显。城市建设快速推进,是一座现代化滨水生态宜居城市。
三、征集时间
2010年4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
四、征集范围
在《今日河东》和全市知名网站上发出征集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吸引全市的专业人才进行创作。
五、 征集要求
要充分体现河东区的区域特色、城市内涵、资源优势、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具有较强的传播性和视听震撼力、吸引力。
1、城市形象宣传用语:能够充分展示河东区独特的区域特色、自然景观、生态特色、人文底蕴,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宣传效果,文字精练,韵味传神,朗朗上口,并配简要文字说明。
2、城市形象标志、张贴画:主题凸显,构思新颖,外形简洁,寓意深刻,形象鲜明,具有较强的创意性、识别性、独特性和可观性,适合在各种载体上推广。
3、城市形象宣传用语和城市形象标志、张贴画既是单独的征集对象,又可统一为有机的整体,最好相互呼应,做到图文并茂,旨趣呼应,气韵贯通,和谐相融,有充足的形象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鼓励专业人士和专业公司进行整体设计。
六、 奖项设置
每个征集项目分别设立三个奖项。具体为:
(一) 河东区城市形象宣传用语
设一等奖1个,奖励现金500元,并颁发证书;二等奖2个,分别给予奖励现金300元, 并颁发证书;三等奖3名,颁发证书及纪念品。
(二) 河东区城市形象标志
设一等奖1个,奖励现金1000元,并颁发证书;二等奖2个,分别奖励现金500元, 并颁发证书;三等奖3名,颁发证书及纪念品。
(三) 河东区城市形象张贴画
设一等奖1个,奖励现金1000元,颁发证书;二等奖2个,各奖励现金500元, 并颁发证书;三等奖3名,颁发证书及纪念品。
七、投稿方式
1、城市形象宣传用语和城市形象标志、张贴画均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投稿。
投稿邮寄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新闻中心,邮政编码:276034,邮寄时请在信封右下方注明“形象宣传征集”字样,电子邮箱地址:hdxcbxwzx@126.com,联系电话:0539-2932230。
2、城市形象标志、张贴画要提供书面或电子稿件一份,并需要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以及设计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
3、投稿时,一并写清身份说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4、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八、评奖办法
1、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征集作品进行初评。
2、由评审委员会评出入围宣传用语、入围城市形象标志、张贴画各10个,在新闻媒体上公示,邀请社会公众在此范围内投票选出河东区城市形象宣传用语、城市形象标志、张贴画各一幅。
3、结合公众投票结果,根据评审委员会意见,分别评选出城市形象宣传用语、城市形象标志、张贴画三个奖项,确定出河东城市形象宣传用语、城市形象标志、张贴画。并通过组织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河东城市形象宣传用语、城市形象标志、张贴画。
九、其他事宜
1、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为原创、且是未发表过的作品,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主办方不承担法律责任,并以此通知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主办方拥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
3、稿件作品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为准(依投寄当地邮戳时间为先后次序)。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由主办方保管。
4、本次征集不收取报名费,来稿的邮寄和作品制作等费用由作者自理。主办方不承担参投稿件在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途中的损坏和丢失的责任。-
5、主办方在对提交的作品进行使用时,有权进行适当修改或对不适合的内容进行删减。
6、主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中共河东区委宣传部
2010年3月25日
http://www.hedong.gov.cn/html/2010-03-30/113282007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