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山东河口经济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发展形象,扩大影响力,提升知名度,努力打造具有丰富内涵、浓郁特色的开发区品牌,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山东河口经济开发区形象标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各专业广告设计公司及业余爱好者。
二、征集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3月20日止。
三、 设计要求
1、主题明确,风格简洁,寓意深刻,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
2、立足河口实际,突出河口特色,体现开放、发展、服务等职能。。
四、作品提交
1、来稿请采用电子版以及彩色图片两种方式。纸质稿件应征作品一律采用a4纸张彩色打印;电子稿件一律为 a4 纸规格,不低于 300dpi,以 jpg 图片格式网上提交。应征者请保存高质量的电子原稿,以备调用。
2、来稿须附明确的设计理念说明(200字以内)
3、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名字、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4、来稿特快专递请寄: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河庆路175号开元大厦202房间,邮编:257200。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河口开发区形象设计”。
五、法律条件
1、创意方案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
2、提交的设计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和公开使用;所有作者必须是设计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专有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3、入选作品知识产权(含所有权、版权、修改权、使用权、展览权、署名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等)归河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所有,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也不得向山东河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被征集作品主张著作权。
4、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作品概不退回,请作者自留底稿。
5、征集结果公示后,未入围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6、凡投稿均视为同意本通知的所有内容并受约束。
7、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山东河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六、奖项评选
1、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所有作品进行评审,确定入围作品和入选作品。
2、入围作品5件,每件奖金1000元人民币;入选作品1件,奖金15000元人民币。
3、入围、入选作品将在“中国黄河口”网站上公示。主办单位将与入选作品作者签署相关协议。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亓先生(山东河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房间)
联系电话: 0546-3633868 3636166 15605461857
传真电话: 0546-3638716
邮箱地址:
sdhkkfq@126.com hk0546@sina.comhttp://www.sdhekou.gov.cn/html/2010-02/content-100226073424726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