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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以下简称“创基会”)是按照团中央的要求,由重庆市人民政府授权、共青团重庆市委主管的公募性基金会,是经重庆市民政局核准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创基会旨在通过资金扶持、技能培训、信息服务、政策协调和社会倡导,助推青年创业就业,促进青年成长发展。为更好地宣传推介创基会,进一步打造创基会社会公益形象,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创基会标志,通知如下: 一、作品设计要求 1、标志可以是文字(中文、英文都可)、图形或两者结合,要充分体现创基会的性质、宗旨和业务范围及创基会内涵。 2、作品应为平面设计,图案设计要简洁大方,创意新颖,含义深远,既有强烈的时代感,又要充分体现出重庆市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特征,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 3、作品须提供彩色标准图(标明色标)、黑白标准图、制作比例图和电脑设计稿光盘;图样一律采用A4纸绘制或打印,电脑设计稿一律用光盘刻录。 4、设计图稿统一为CDR后缀图型文件,上传时可转换为JPG后缀图型文件进行,另附包含创作原稿、创作设计思想理念、创意内容、颜色搭配意义等设计说明。 5、请作者提交作品的同时,应一并提交《应征表》、《应征作品创作人承诺书》(见附件,创作人为多人的,委托其中一人填写)。在截止日期之前未提交《应征表》、《应征作品创作人承诺书》其中任何一项文件的,相应作品丧失参选资格,通过邮件投稿的可用传真形式递交作者签署的《应征表》和《应征作品创作人承诺书》。 6、作品须未曾公开发表,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二、作品征集时间 2010年2月24日至2010年3月15日(邮寄作品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作品提交方式 1、以个人或团体名义提交作品均可。 2、应征者请登录创基会网站http://www.cqfyee.org/,下载《应征表》、《应征作品创作人承诺书》,并详细了解创基会的性质、宗旨、业务范围等相关背景内容。 3、投稿采取书面稿+电子版方式: (1)书面投稿请寄至:重庆市渝中区中山四路81号202室重庆市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秘书处,邮编:400015。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创基会标志征集”字样。 (2)电子版投稿请发送至:cqscjh@126.com,作品以附件形式发送。请在邮件标题注明“创基会标志征集”字样。 4、所有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5、创基会有权对选中方案作适当修改。方案一经采用,其版权和使用权均归创基会所有。 四、评选表彰方式 1、征稿截止后,由重庆市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创基会秘书处组织评选,评比结果将公示于有关媒体上。 2、标志将被用于创基会宣传手册、网站主页和本会相关物品及活动中。创基会有权对标志进行修改。 3、标志作品一经确定,将一次性奖励作品创作者3000元。创基会享有作品的使用权和所有权。 五、免责声明 创基会收到的所有作品及《应征表》、《应征作品创作人承诺书》不予退还。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活动组织工作的原因造成的作品丢失或损坏的,本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知识产权声明 作品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入围作品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权益归创基会所有,但创作人享有署名权。 七、其他 创基会对本征集通知、《应征表》及《应征作品创作人承诺书》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 系 人:江洋、王曦 联系电话:023-63863036,传真:023-63865761。 附件: 1.重庆市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标志征集应征表 2.重庆市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标志征集应征作品创作人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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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以下简称“创基会”)是按照团中央的要求,由重庆市人民政府授权、共青团重庆市委主管的公募性基金会,是经重庆市民政局核准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创基会旨在通过资金扶持、技能培训、信息服务、政策协调和社会倡导,助推青年创业就业,促进青年成长发展。为更好地宣传推介创基会,进一步打造创基会社会公益形象,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创基会标志,通知如下: 一、作品设计要求 1、标志可以是文字(中文、英文都可)、图形或两者结合,要充分体现创基会的性质、宗旨和业务范围及创基会内涵。 2、作品应为平面设计,图案设计要简洁大方,创意新颖,含义深远,既有强烈的时代感,又要充分体现出重庆市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特征,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 3、作品须提供彩色标准图(标明色标)、黑白标准图、制作比例图和电脑设计稿光盘;图样一律采用A4纸绘制或打印,电脑设计稿一律用光盘刻录。 4、设计图稿统一为CDR后缀图型文件,上传时可转换为JPG后缀图型文件进行,另附包含创作原稿、创作设计思想理念、创意内容、颜色搭配意义等设计说明。 5、请作者提交作品的同时,应一并提交《应征表》、《应征作品创作人承诺书》(见附件,创作人为多人的,委托其中一人填写)。在截止日期之前未提交《应征表》、《应征作品创作人承诺书》其中任何一项文件的,相应作品丧失参选资格,通过邮件投稿的可用传真形式递交作者签署的《应征表》和《应征作品创作人承诺书》。 6、作品须未曾公开发表,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二、作品征集时间 2010年2月24日至2010年3月15日(邮寄作品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作品提交方式 1、以个人或团体名义提交作品均可。 2、应征者请登录创基会网站http://www.cqfyee.org/,下载《应征表》、《应征作品创作人承诺书》,并详细了解创基会的性质、宗旨、业务范围等相关背景内容。 3、投稿采取书面稿+电子版方式: (1)书面投稿请寄至:重庆市渝中区中山四路81号202室重庆市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秘书处,邮编:400015。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创基会标志征集”字样。 (2)电子版投稿请发送至:cqscjh@126.com,作品以附件形式发送。请在邮件标题注明“创基会标志征集”字样。 4、所有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5、创基会有权对选中方案作适当修改。方案一经采用,其版权和使用权均归创基会所有。 四、评选表彰方式 1、征稿截止后,由重庆市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创基会秘书处组织评选,评比结果将公示于有关媒体上。 2、标志将被用于创基会宣传手册、网站主页和本会相关物品及活动中。创基会有权对标志进行修改。 3、标志作品一经确定,将一次性奖励作品创作者3000元。创基会享有作品的使用权和所有权。 五、免责声明 创基会收到的所有作品及《应征表》、《应征作品创作人承诺书》不予退还。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活动组织工作的原因造成的作品丢失或损坏的,本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知识产权声明 作品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入围作品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权益归创基会所有,但创作人享有署名权。 七、其他 创基会对本征集通知、《应征表》及《应征作品创作人承诺书》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 系 人:江洋、王曦 联系电话:023-63863036,传真:023-63865761。 附件: 1.重庆市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标志征集应征表 2.重庆市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标志征集应征作品创作人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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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时间:2010-03-15
更新时间:2022-06-13 21:39:08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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