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全民读书月”征集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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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6-19 1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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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宁波全民读书月”活动是我市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提高宁波文化软实力,实现全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把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推向新阶段的重要举措之一。其主题是:读书·明智·发展;其宣言是:人人好读书,好书人人读。今后,我市将于每年第二季度举办“宁波全民读书月”活动。为集思广益、进一步扩大影响、提升形象,将“宁波全民读书月”打造成文化活动精品,更好地体现“全民关注、全民参与、全民受益”的原则,经研究,决定举办“宁波全民读书月”徽标和主题歌征集活动。
  一、徽标设计要求
  1.徽标用于“宁波全民读书月”相关电子、纸质宣传品以及有关证书中,设计要简明、新颖,视觉明快,寓意深远,易于制作;
  2.要充分体现“宁波全民读书月”的理念和宣言;
  3.参加应征的作品必须为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4.可以采用形象图案或中、英文名字的抽象图案;
  5.设计图案采用A4纸规格,一式三份。其中彩色清样图案1份,黑白清样图案1份,黑白坐标图案1份并在每份图纸的右下角注明设计人姓名或单位,同时另附图案设计详细文字说明;
  6.设计单位和个人最多可报送3个创意方案。
  二、主题歌创作要求
  1.主题歌将用于“宁波全民读书月”有关的各项宣传、推广和文化活动;
  2.主题歌征集活动分作词和作曲两类进行;
  3.所有应征作品均应鲜明、生动地体现宁波全民读书月的理念和宣言,并具有“通俗流畅、易于传唱、感染力强、魅力持久”的艺术特点;
  4.所有应征作品均应是原创歌词、曲谱,其体裁、风格不限;
  5.上述应征作品须上交歌词、曲谱或歌谱一份(曲谱应以简谱或者五线谱形式提供;歌谱是指曲谱与歌词的组合,其中歌词应填写在相应音符的下方),打印、手写均可。
  三、优秀作品的评选及奖励
  1.由宁波全民读书月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小组,对所征集到的作品进行筛选、评定,选出入围作品(徽标、歌词、曲谱)各5个。5个入围方案将连同设计(创作)者姓名、单位在中国宁波网公示10天,以广泛征询各界人士意见,接受网民网络投票,然后由评选小组根据征询意见和网络投票结果,从入围作品中选出一个作品作为入选作品。
  2.奖项设置:三项征集各设入选奖1名,奖金5000元;设入围奖4名,奖金各1000元。
  四、入选作品使用
  入选作品将在“宁波全民读书月”活动的各种场合使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作者保留署名权,其他权益归属宁波全民读书月组委会。宁波全民读书月组委会向作者支付5000元人民币奖金作为有关权利转让金后,有权在不损害作者署名权的范围内自主使用该作品。作者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与该作品有关的权利。
  五、应征方式
  1.参与对象为全体新老宁波人。寄送方案请注明作品创作者的姓名、职务、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电子邮件。
  2.寄送的方案中需注明“本作品确系本人或集体创作”字样,并签名。
  3.寄送的方案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如作者有特殊要求,请在来稿中说明。
  4.参征作品请于2010年3月31日前寄:宁波市县前街61号宁波市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处,邮编:315100,请在信封右上方注明“征集”字样。
  5.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者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本活动有关权利义务的规定。
  6.本活动由宁波市文明办负责解释。
  六、联系办法
  宁波市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处
  联系人:陈三俊、刘长生
  电话:0574-87182716、87182778(兼传真)
  E-mail:wcnrc828@163.com
  宁波全民读书月组委会办公室
  2010年2月4日

“宁波全民读书月”活动是我市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提高宁波文化软实力,实现全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把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推向新阶段的重要举措之一。其主题是:读书·明智·发展;其宣言是:人人好读书,好书人人读。今后,我市将于每年第二季度举办“宁波全民读书月”活动。为集思广益、进一步扩大影响、提升形象,将“宁波全民读书月”打造成文化活动精品,更好地体现“全民关注、全民参与、全民受益”的原则,经研究,决定举办“宁波全民读书月”徽标和主题歌征集活动。
  一、徽标设计要求
  1.徽标用于“宁波全民读书月”相关电子、纸质宣传品以及有关证书中,设计要简明、新颖,视觉明快,寓意深远,易于制作;
  2.要充分体现“宁波全民读书月”的理念和宣言;
  3.参加应征的作品必须为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4.可以采用形象图案或中、英文名字的抽象图案;
  5.设计图案采用A4纸规格,一式三份。其中彩色清样图案1份,黑白清样图案1份,黑白坐标图案1份并在每份图纸的右下角注明设计人姓名或单位,同时另附图案设计详细文字说明;
  6.设计单位和个人最多可报送3个创意方案。
  二、主题歌创作要求
  1.主题歌将用于“宁波全民读书月”有关的各项宣传、推广和文化活动;
  2.主题歌征集活动分作词和作曲两类进行;
  3.所有应征作品均应鲜明、生动地体现宁波全民读书月的理念和宣言,并具有“通俗流畅、易于传唱、感染力强、魅力持久”的艺术特点;
  4.所有应征作品均应是原创歌词、曲谱,其体裁、风格不限;
  5.上述应征作品须上交歌词、曲谱或歌谱一份(曲谱应以简谱或者五线谱形式提供;歌谱是指曲谱与歌词的组合,其中歌词应填写在相应音符的下方),打印、手写均可。
  三、优秀作品的评选及奖励
  1.由宁波全民读书月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小组,对所征集到的作品进行筛选、评定,选出入围作品(徽标、歌词、曲谱)各5个。5个入围方案将连同设计(创作)者姓名、单位在中国宁波网公示10天,以广泛征询各界人士意见,接受网民网络投票,然后由评选小组根据征询意见和网络投票结果,从入围作品中选出一个作品作为入选作品。-
  2.奖项设置:三项征集各设入选奖1名,奖金5000元;设入围奖4名,奖金各1000元。
  四、入选作品使用
  入选作品将在“宁波全民读书月”活动的各种场合使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作者保留署名权,其他权益归属宁波全民读书月组委会。宁波全民读书月组委会向作者支付5000元人民币奖金作为有关权利转让金后,有权在不损害作者署名权的范围内自主使用该作品。作者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与该作品有关的权利。
  五、应征方式
  1.参与对象为全体新老宁波人。寄送方案请注明作品创作者的姓名、职务、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电子邮件。
  2.寄送的方案中需注明“本作品确系本人或集体创作”字样,并签名。
  3.寄送的方案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如作者有特殊要求,请在来稿中说明。
  4.参征作品请于2010年3月31日前寄:宁波市县前街61号宁波市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处,邮编:315100,请在信封右上方注明“征集”字样。
  5.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者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本活动有关权利义务的规定。
  6.本活动由宁波市文明办负责解释。
  六、联系办法
  宁波市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处
  联系人:陈三俊、刘长生
  电话:0574-87182716、87182778(兼传真)
  E-mail:wcnrc828@163.com
  宁波全民读书月组委会办公室
  2010年2月4日

“宁波全民读书月”活动是我市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提高宁波文化软实力,实现全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把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推向新阶段的重要举措之一。其主题是:读书·明智·发展;其宣言是:人人好读书,好书人人读。今后,我市将于每年第二季度举办“宁波全民读书月”活动。为集思广益、进一步扩大影响、提升形象,将“宁波全民读书月”打造成文化活动精品,更好地体现“全民关注、全民参与、全民受益”的原则,经研究,决定举办“宁波全民读书月”徽标和主题歌征集活动。
  一、徽标设计要求
  1.徽标用于“宁波全民读书月”相关电子、纸质宣传品以及有关证书中,设计要简明、新颖,视觉明快,寓意深远,易于制作;[!--empirenews.page--]
  2.要充分体现“宁波全民读书月”的理念和宣言;
  3.参加应征的作品必须为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4.可以采用形象图案或中、英文名字的抽象图案;
  5.设计图案采用A4纸规格,一式三份。其中彩色清样图案1份,黑白清样图案1份,黑白坐标图案1份并在每份图纸的右下角注明设计人姓名或单位,同时另附图案设计详细文字说明;
  6.设计单位和个人最多可报送3个创意方案。
  二、主题歌创作要求
  1.主题歌将用于“宁波全民读书月”有关的各项宣传、推广和文化活动;
  2.主题歌征集活动分作词和作曲两类进行;
  3.所有应征作品均应鲜明、生动地体现宁波全民读书月的理念和宣言,并具有“通俗流畅、易于传唱、感染力强、魅力持久”的艺术特点;
  4.所有应征作品均应是原创歌词、曲谱,其体裁、风格不限;
  5.上述应征作品须上交歌词、曲谱或歌谱一份(曲谱应以简谱或者五线谱形式提供;歌谱是指曲谱与歌词的组合,其中歌词应填写在相应音符的下方),打印、手写均可。
  三、优秀作品的评选及奖励
  1.由宁波全民读书月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小组,对所征集到的作品进行筛选、评定,选出入围作品(徽标、歌词、曲谱)各5个。5个入围方案将连同设计(创作)者姓名、单位在中国宁波网公示10天,以广泛征询各界人士意见,接受网民网络投票,然后由评选小组根据征询意见和网络投票结果,从入围作品中选出一个作品作为入选作品。
  2.奖项设置:三项征集各设入选奖1名,奖金5000元;设入围奖4名,奖金各1000元。
  四、入选作品使用
  入选作品将在“宁波全民读书月”活动的各种场合使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作者保留署名权,其他权益归属宁波全民读书月组委会。宁波全民读书月组委会向作者支付5000元人民币奖金作为有关权利转让金后,有权在不损害作者署名权的范围内自主使用该作品。作者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与该作品有关的权利。
  五、应征方式
  1.参与对象为全体新老宁波人。寄送方案请注明作品创作者的姓名、职务、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电子邮件。
  2.寄送的方案中需注明“本作品确系本人或集体创作”字样,并签名。
  3.寄送的方案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如作者有特殊要求,请在来稿中说明。
  4.参征作品请于2010年3月31日前寄:宁波市县前街61号宁波市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处,邮编:315100,请在信封右上方注明“征集”字样。
  5.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者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本活动有关权利义务的规定。
  6.本活动由宁波市文明办负责解释。
  六、联系办法
  宁波市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处
  联系人:陈三俊、刘长生
  电话:0574-87182716、87182778(兼传真)
  E-mail:wcnrc828@163.com
  宁波全民读书月组委会办公室
  2010年2月4日
“宁波全民读书月”活动是我市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提高宁波文化软实力,实现全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把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推向新阶段的重要举措之一。其主题是:读书·明智·发展;其宣言是:人人好读书,好书人人读。今后,我市将于每年第二季度举办“宁波全民读书月”活动。为集思广益、进一步扩大影响、提升形象,将“宁波全民读书月”打造成文化活动精品,更好地体现“全民关注、全民参与、全民受益”的原则,经研究,决定举办“宁波全民读书月”徽标和主题歌征集活动。 -
  一、徽标设计要求
  1.徽标用于“宁波全民读书月”相关电子、纸质宣传品以及有关证书中,设计要简明、新颖,视觉明快,寓意深远,易于制作;
  2.要充分体现“宁波全民读书月”的理念和宣言;
  3.参加应征的作品必须为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4.可以采用形象图案或中、英文名字的抽象图案;
  5.设计图案采用A4纸规格,一式三份。其中彩色清样图案1份,黑白清样图案1份,黑白坐标图案1份并在每份图纸的右下角注明设计人姓名或单位,同时另附图案设计详细文字说明;
  6.设计单位和个人最多可报送3个创意方案。
  二、主题歌创作要求
  1.主题歌将用于“宁波全民读书月”有关的各项宣传、推广和文化活动;
  2.主题歌征集活动分作词和作曲两类进行;
  3.所有应征作品均应鲜明、生动地体现宁波全民读书月的理念和宣言,并具有“通俗流畅、易于传唱、感染力强、魅力持久”的艺术特点;
  4.所有应征作品均应是原创歌词、曲谱,其体裁、风格不限;
  5.上述应征作品须上交歌词、曲谱或歌谱一份(曲谱应以简谱或者五线谱形式提供;歌谱是指曲谱与歌词的组合,其中歌词应填写在相应音符的下方),打印、手写均可。
  三、优秀作品的评选及奖励
  1.由宁波全民读书月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小组,对所征集到的作品进行筛选、评定,选出入围作品(徽标、歌词、曲谱)各5个。5个入围方案将连同设计(创作)者姓名、单位在中国宁波网公示10天,以广泛征询各界人士意见,接受网民网络投票,然后由评选小组根据征询意见和网络投票结果,从入围作品中选出一个作品作为入选作品。
  2.奖项设置:三项征集各设入选奖1名,奖金5000元;设入围奖4名,奖金各1000元。
  四、入选作品使用
  入选作品将在“宁波全民读书月”活动的各种场合使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作者保留署名权,其他权益归属宁波全民读书月组委会。宁波全民读书月组委会向作者支付5000元人民币奖金作为有关权利转让金后,有权在不损害作者署名权的范围内自主使用该作品。作者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与该作品有关的权利。
  五、应征方式
  1.参与对象为全体新老宁波人。寄送方案请注明作品创作者的姓名、职务、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电子邮件。
  2.寄送的方案中需注明“本作品确系本人或集体创作”字样,并签名。
  3.寄送的方案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如作者有特殊要求,请在来稿中说明。
  4.参征作品请于2010年3月31日前寄:宁波市县前街61号宁波市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处,邮编:315100,请在信封右上方注明“征集”字样。
  5.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者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本活动有关权利义务的规定。
  6.本活动由宁波市文明办负责解释。
  六、联系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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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0574-87182716、87182778(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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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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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徽标设计要求
  1.徽标用于“宁波全民读书月”相关电子、纸质宣传品以及有关证书中,设计要简明、新颖,视觉明快,寓意深远,易于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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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参加应征的作品必须为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4.可以采用形象图案或中、英文名字的抽象图案;
  5.设计图案采用A4纸规格,一式三份。其中彩色清样图案1份,黑白清样图案1份,黑白坐标图案1份并在每份图纸的右下角注明设计人姓名或单位,同时另附图案设计详细文字说明;
  6.设计单位和个人最多可报送3个创意方案。
  二、主题歌创作要求
  1.主题歌将用于“宁波全民读书月”有关的各项宣传、推广和文化活动;
  2.主题歌征集活动分作词和作曲两类进行;
  3.所有应征作品均应鲜明、生动地体现宁波全民读书月的理念和宣言,并具有“通俗流畅、易于传唱、感染力强、魅力持久”的艺术特点;
  4.所有应征作品均应是原创歌词、曲谱,其体裁、风格不限;
  5.上述应征作品须上交歌词、曲谱或歌谱一份(曲谱应以简谱或者五线谱形式提供;歌谱是指曲谱与歌词的组合,其中歌词应填写在相应音符的下方),打印、手写均可。
  三、优秀作品的评选及奖励
  1.由宁波全民读书月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小组,对所征集到的作品进行筛选、评定,选出入围作品(徽标、歌词、曲谱)各5个。5个入围方案将连同设计(创作)者姓名、单位在中国宁波网公示10天,以广泛征询各界人士意见,接受网民网络投票,然后由评选小组根据征询意见和网络投票结果,从入围作品中选出一个作品作为入选作品。
  2.奖项设置:三项征集各设入选奖1名,奖金5000元;设入围奖4名,奖金各1000元。
  四、入选作品使用
  入选作品将在“宁波全民读书月”活动的各种场合使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作者保留署名权,其他权益归属宁波全民读书月组委会。宁波全民读书月组委会向作者支付5000元人民币奖金作为有关权利转让金后,有权在不损害作者署名权的范围内自主使用该作品。作者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与该作品有关的权利。
  五、应征方式
  1.参与对象为全体新老宁波人。寄送方案请注明作品创作者的姓名、职务、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电子邮件。
  2.寄送的方案中需注明“本作品确系本人或集体创作”字样,并签名。
  3.寄送的方案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如作者有特殊要求,请在来稿中说明。
  4.参征作品请于2010年3月31日前寄:宁波市县前街61号宁波市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处,邮编:315100,请在信封右上方注明“征集”字样。
  5.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者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本活动有关权利义务的规定。
  6.本活动由宁波市文明办负责解释。
  六、联系办法
  宁波市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处
  联系人:陈三俊、刘长生
  电话:0574-87182716、87182778(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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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全民读书月组委会办公室
  2010年2月4日

“宁波全民读书月”活动是我市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提高宁波文化软实力,实现全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把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推向新阶段的重要举措之一。其主题是:读书·明智·发展;其宣言是:人人好读书,好书人人读。今后,我市将于每年第二季度举办“宁波全民读书月”活动。为集思广益、进一步扩大影响、提升形象,将“宁波全民读书月”打造成文化活动精品,更好地体现“全民关注、全民参与、全民受益”的原则,经研究,决定举办“宁波全民读书月”徽标和主题歌征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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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要充分体现“宁波全民读书月”的理念和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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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可以采用形象图案或中、英文名字的抽象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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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主题歌创作要求
  1.主题歌将用于“宁波全民读书月”有关的各项宣传、推广和文化活动;
  2.主题歌征集活动分作词和作曲两类进行;
  3.所有应征作品均应鲜明、生动地体现宁波全民读书月的理念和宣言,并具有“通俗流畅、易于传唱、感染力强、魅力持久”的艺术特点;
  4.所有应征作品均应是原创歌词、曲谱,其体裁、风格不限;
  5.上述应征作品须上交歌词、曲谱或歌谱一份(曲谱应以简谱或者五线谱形式提供;歌谱是指曲谱与歌词的组合,其中歌词应填写在相应音符的下方),打印、手写均可。
  三、优秀作品的评选及奖励
  1.由宁波全民读书月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小组,对所征集到的作品进行筛选、评定,选出入围作品(徽标、歌词、曲谱)各5个。5个入围方案将连同设计(创作)者姓名、单位在中国宁波网公示10天,以广泛征询各界人士意见,接受网民网络投票,然后由评选小组根据征询意见和网络投票结果,从入围作品中选出一个作品作为入选作品。-
  2.奖项设置:三项征集各设入选奖1名,奖金5000元;设入围奖4名,奖金各1000元。
  四、入选作品使用
  入选作品将在“宁波全民读书月”活动的各种场合使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作者保留署名权,其他权益归属宁波全民读书月组委会。宁波全民读书月组委会向作者支付5000元人民币奖金作为有关权利转让金后,有权在不损害作者署名权的范围内自主使用该作品。作者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与该作品有关的权利。
  五、应征方式
  1.参与对象为全体新老宁波人。寄送方案请注明作品创作者的姓名、职务、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电子邮件。
  2.寄送的方案中需注明“本作品确系本人或集体创作”字样,并签名。
  3.寄送的方案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如作者有特殊要求,请在来稿中说明。
  4.参征作品请于2010年3月31日前寄:宁波市县前街61号宁波市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处,邮编:315100,请在信封右上方注明“征集”字样。
  5.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者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本活动有关权利义务的规定。
  6.本活动由宁波市文明办负责解释。
  六、联系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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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2月4日

“宁波全民读书月”活动是我市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提高宁波文化软实力,实现全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把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推向新阶段的重要举措之一。其主题是:读书·明智·发展;其宣言是:人人好读书,好书人人读。今后,我市将于每年第二季度举办“宁波全民读书月”活动。为集思广益、进一步扩大影响、提升形象,将“宁波全民读书月”打造成文化活动精品,更好地体现“全民关注、全民参与、全民受益”的原则,经研究,决定举办“宁波全民读书月”徽标和主题歌征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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