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健全志愿服务长效机制,积极培育文明风尚,大力提升公民文明素质、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生活质量,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拟成立扬州市志愿者协会。为更好地展示协会形象,普及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激发广大市民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引导大家积极投身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构建“创新扬州、精致扬州、幸福扬州”的生动实践。经研究,现面向全市征集志愿者协会徽标和会歌。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作品的内容
扬州市志愿者协会徽标和会歌
二、应征作品的创作要求
1、作品要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时代特征,力求反映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主要内容的志愿精神,充分展示扬州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开放、创新、精致、优雅”的市民精神,集中体现扬州地方特色的基本要求。
2、作品的创作设计不得侵犯他人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
三、应征作品设计要求
(一)徽标
1、采用彩色图形设计。构图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寓意贴切,富有美感、动感和时代感,具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给人以深刻印象;
2、应考虑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3、在递交设计图纸的同时,需另附电子文件光盘,文件可为JPG及TIFF文件,清晰度大于300dpi。
(二)会歌
1、歌词曲谱节奏明快、歌词积极奋进,热情有活力、曲调上口、易于传唱;
2、歌词曲谱时间长度5分钟左右。
四、征集范围
热衷志愿服务的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
五、投稿形式
1、徽标。A4纸打印色彩稿;另附设计说明,注明设计者的姓名与联系方式。
2、会歌。A4纸简谱形式,注明词曲创作者姓名和联系方式;另附创作说明、音响资料(MP3、光盘、U盘等均可)。
注:以组织名义投稿需提供委托书,明确联系人、联系方式。
六、评选方式
评审机构由扬州市文明办、中国电信扬州分公司、扬州市志愿者协会(筹)联合组织聘请的各类知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在认真审阅参选方案、充分讨论比较的基础上,对每件应征作品进行初评确定最终入围的徽标、会歌作品各5件,然后分别对5件作品进行复评,最终产生获奖作品。终评结果报市文明办最后审定通过并公示。评选过程将由公证部门进行全程公证。
七、奖励办法
1、最终入围的10件作品(徽标、会歌各5件)的创作组织或个人将各获得奖金人民币1000元及证书1份,经评审确定为市志愿者协会徽标、会歌的作品,其创作组织或个人将另获奖金人民币4000元及证书1份。
2、应征组织及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八、应征作品的权属
被评审确定为市志愿者协会徽标、会歌的获奖作品除作品署名权归创作者所有外,其他知识产权归市志愿者协会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活动主办单位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活动主办单位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届时,除参赛时获得的奖金外,不再支付给创作者任何费用。
九、截止日期、评选结果公示与联系方式
应征作品须在2010年 3月1 日之前(以邮戳为准),送达或邮寄至扬州市文明办。
邮寄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8号
邮编:225002
电话:0514-87882802
联系人:袁岷
E-MAIL:wmbzyz@yangzhou.gov.cn
扬州市文明办
中国电信扬州分公司
扬州市志愿者协会(筹)
2010年2月3日
http://www.yangzhou.gov.cn/gb/xwbk/notice/2010-02/126527066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