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崂山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征集 形象视觉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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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8-23 08: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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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为进一步繁荣崂山文化,推介、展示崂山的民风民俗,由青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主办的“弘扬民族文化•建设美好家园”——首届崂山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将于2010年2月26日至2月28日(农历正月十三至正月十五)在崂山区世纪广场举行。借此契机,举办“首届崂山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形象视觉标志(Logo)设计及主题语征集大赛”,希望广大设计爱好者踊跃参与。
    一、 大赛主旨: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人类文明和文化多样性的载体,是传承民族身份的活态文化基因,是培育民族认同、促进民族团结、凝聚民族力量的宝贵财富。此次“非遗节”的举办,旨在展示崂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底蕴,唤起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自觉性,使崂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薪火相传、延绵不绝,将“崂山非物质文化遗产节”打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发展的重要平台,并使之成为崂山新的文化旅游品牌。    二、 崂山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况:    根据国家、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崂山区自2006年8月份开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和申报工作。迄今为止,已有24项入选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8项入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4项(崂山民间故事、崂山道教音乐、崂山道教武术、螳螂拳)入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项(崂山民间故事、崂山道教音乐)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详情请登录“文化崂山”网站:http://www.qdwhls.gov.cn “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查询)    三、 征集对象:    所有关心崂山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能够提交符合大赛要求作品的个人或团队均可投稿。    四、时间安排:    1. 征集时间:2010年1月12日至2010年1月30日    备注:以电子邮件方式递送的,以邮件服务器记录的发送时间为准;以送达方式递送的,以作品送达到崂山区文化馆的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递送的,以邮件到达崂山区文化馆时的邮戳所示时间为准。    2. 评选时间:2010年2月1日至2月3日    3. 公示征集结果:将于2010年2月4日通过新闻媒体或在文化崂山网站公示。网址:http://www.qdwhls.gov.cn    五、征集作品要求:    1. 形象视觉标志设计及主题语内容健康向上、形式新颖、构思时尚,符合当代人的审美标准。    2. 形象视觉标志设计及主题语应符合崂山非物质文化遗产范畴,能很好的展现崂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    3. 形象视觉标志设计应以图形为主,不考虑纯文字形式的征集作品。    4. 每份参加征集的作品后都要附有创作思路及设计说明,解释所设计的形象视觉标志的涵义。    5. 主题语应限制在12字内。    6. 参加征集的作品应为原创作品,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且未公开使用过的作品,无版权或著作权纠纷。 7. 作品提交形式可为纸质图形版或电子版。纸质图形版的作品以A4纸彩色打印为标准;电子版图片的作品格式为JPG或者GIF,作品大小不超过500K。 8. 每位设计者参加征集的作品数量不限,可根据自身情况踊跃投稿。    六、奖项设置:    形象视觉标志设计: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500元三等奖3名,奖金300元    主题语设计: 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300元;三等奖3名,奖金100元    七、作品提交方式:    1. 网上提交:发电子邮件到 qdlswhg@163.com    2. 邮寄提交:    来稿请寄: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16号东单元401    崂山区文化馆群文办公室收    邮政编码:266061    信封上注明“崂山非遗形象视觉标志”或“崂山非遗主题语”字样,作品后请注明作者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及本人身份证号码。    八、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32—88695710 联系人: 郑先生徐小姐http://www.qdwhls.gov.cn/Article/Article_Show.asp?ArticleID=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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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繁荣崂山文化,推介、展示崂山的民风民俗,由青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主办的“弘扬民族文化•建设美好家园”——首届崂山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将于2010年2月26日至2月28日(农历正月十三至正月十五)在崂山区世纪广场举行。借此契机,举办“首届崂山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形象视觉标志(Logo)设计及主题语征集大赛”,希望广大设计爱好者踊跃参与。
    一、 大赛主旨: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人类文明和文化多样性的载体,是传承民族身份的活态文化基因,是培育民族认同、促进民族团结、凝聚民族力量的宝贵财富。此次“非遗节”的举办,旨在展示崂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底蕴,唤起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自觉性,使崂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薪火相传、延绵不绝,将“崂山非物质文化遗产节”打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发展的重要平台,并使之成为崂山新的文化旅游品牌。    二、 崂山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况:    根据国家、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崂山区自2006年8月份开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和申报工作。迄今为止,已有24项入选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8项入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4项(崂山民间故事、崂山道教音乐、崂山道教武术、螳螂拳)入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项(崂山民间故事、崂山道教音乐)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详情请登录“文化崂山”网站:http://www.qdwhls.gov.cn “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查询)    三、 征集对象:    所有关心崂山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能够提交符合大赛要求作品的个人或团队均可投稿。    四、时间安排:    1. 征集时间:2010年1月12日至2010年1月30日    备注:以电子邮件方式递送的,以邮件服务器记录的发送时间为准;以送达方式递送的,以作品送达到崂山区文化馆的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递送的,以邮件到达崂山区文化馆时的邮戳所示时间为准。    2. 评选时间:2010年2月1日至2月3日    3. 公示征集结果:将于2010年2月4日通过新闻媒体或在文化崂山网站公示。网址:http://www.qdwhls.gov.cn    五、征集作品要求:    1. 形象视觉标志设计及主题语内容健康向上、形式新颖、构思时尚,符合当代人的审美标准。    2. 形象视觉标志设计及主题语应符合崂山非物质文化遗产范畴,能很好的展现崂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    3. 形象视觉标志设计应以图形为主,不考虑纯文字形式的征集作品。    4. 每份参加征集的作品后都要附有创作思路及设计说明,解释所设计的形象视觉标志的涵义。    5. 主题语应限制在12字内。    6. 参加征集的作品应为原创作品,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且未公开使用过的作品,无版权或著作权纠纷。 7. 作品提交形式可为纸质图形版或电子版。纸质图形版的作品以A4纸彩色打印为标准;电子版图片的作品格式为JPG或者GIF,作品大小不超过500K。 8. 每位设计者参加征集的作品数量不限,可根据自身情况踊跃投稿。    六、奖项设置:    形象视觉标志设计: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500元三等奖3名,奖金300元    主题语设计: 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300元;三等奖3名,奖金100元    七、作品提交方式:    1. 网上提交:发电子邮件到 qdlswhg@163.com    2. 邮寄提交:    来稿请寄: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16号东单元401    崂山区文化馆群文办公室收    邮政编码:266061    信封上注明“崂山非遗形象视觉标志”或“崂山非遗主题语”字样,作品后请注明作者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及本人身份证号码。    八、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32—88695710 联系人: 郑先生徐小姐http://www.qdwhls.gov.cn/Article/Article_Show.asp?ArticleID=2642 
 首届崂山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征集 形象视觉标志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10-01-30

更新时间:2022-08-23 08: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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