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横琴新区征集形象标志

珠海市横琴新区征集形象标志

平面设计征集
0

元奖金

116

人关注

2

人点评

更新时间:2021-05-14 09:39:53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来源:会员/上传
大赛简介
珠海市横琴新区形象标志征集公告
    横琴新区位于珠海市南部,珠江口西岸,毗邻港澳,距香港 34 海里,与澳门隔河相望,处于“一国两制”的交汇点和内外源经济的结合部。 2009 年 8 月 14 日 , 国务院正式批复《横琴总体发展规划》, 2009 年 12 月 16 日,横琴新区正式挂牌成立。横琴新区的开发建设已上升为国家战略,今后将建设成为“一国两制”下探索粤港合作新模式的示范区、深化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的先行区、促进珠江口西岸地区产业升级的新平台。
    成立伊始,万象更新。为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塑造横琴独特的品牌形象,进一步推动横琴新区的开发建设,现诚向社会各界征集横琴新区形象标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横琴新区形象标志创意方案。
二、设计理念
    突出体现横琴新区作为“一国两制”交汇点的特殊性;突出体现横琴新区“面向世界,优先港澳”的开放性;突出体现横琴新区“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示范性;突出体现横琴新区“开放岛、活力岛、智能岛、生态岛”的时代性。
三、设计要求
1 、主题突出,寓意深刻,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便于识别和记忆。
2 、构图简洁,创意新颖,富有时代感,便于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旗帜、徽章、印刷品等载体使用。
3 、标志创意方案应为计算机制作的高解像度效果图或手工绘制。设计图稿上不得出现任何与应征设计单位或个人资料相关的信息。
4 、标志创意方案需同时提供设计释义,要求表达清晰,简明扼要,字数在 500 字以内。上述图稿和说明请打印或绘制在 A4 规格的纸上。
5 、入选设计者有义务根据有关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设计稿,并按要求提供完整、详细的创意方案。
四、评选方法
    由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所有投交的创意方案进行评审,评选入围作品,并决定最终录用的创意方案。
五、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评出获奖作品一名,录用作为横琴新区形象标志,奖励人民币 10 万元(税前),若没有作品被最终录用,该奖项自动取消。评选入围作品 10 名,各奖励人民币 2000 元。同时,在参与者中抽取产生积极参与奖 30 名,各赠送礼品一份。获奖者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自行纳税。
六、投稿方式
1 、投稿人填写《横琴新区形象标志征集活动报名表》,与作品一同通过邮局邮寄、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
2 、投稿截止日期: 2010 年 3 月 1 日 (以邮寄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3 、邮寄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地址:珠海市横琴区德政街 41 号区府办公大楼 707 室;邮编: 519031 ;电子邮箱: hengqinxinqu@126.com 。(来信信封、邮件主题必须注明“标志征集”字样)
4 、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还,投稿人请自行保留完整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七、特别申明
1 、权利归属:本次征集活动中最终选用的创意方案,视为主办单位珠海市横琴新区管委会委托创作之作品,其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财产权)即全部无偿一次性永久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投稿人领取的奖金为委托设计费,主办单位不再另行支付设计者任何报酬和费用。
2 、投稿人保证作品系原创,此前未曾发表过,并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等合法权利,如有侵权情况发生,由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 、相同应征作品以先到为准。若出现同一时间收到相同内容多幅作品的,则以抽签决定其中一名为获奖者。
4 、投稿人在参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
5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并按中国法律规定执行。一旦参加应征,即视为无条件同意本公告所有条款。
6 、活动详情查询和有关表格下载可登陆横琴新区门户网站
( http://www.hengqin.gov.cn )。
-附件:横琴新区形象标志征集活动报名表
   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 一月四日 

http://www.hengqin.gov.cn/logo/logo.html
推荐设计大赛信息

暂无点评

查看更多评论
珠海市横琴新区形象标志征集公告
    横琴新区位于珠海市南部,珠江口西岸,毗邻港澳,距香港 34 海里,与澳门隔河相望,处于“一国两制”的交汇点和内外源经济的结合部。 2009 年 8 月 14 日 , 国务院正式批复《横琴总体发展规划》, 2009 年 12 月 16 日,横琴新区正式挂牌成立。横琴新区的开发建设已上升为国家战略,今后将建设成为“一国两制”下探索粤港合作新模式的示范区、深化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的先行区、促进珠江口西岸地区产业升级的新平台。
    成立伊始,万象更新。为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塑造横琴独特的品牌形象,进一步推动横琴新区的开发建设,现诚向社会各界征集横琴新区形象标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横琴新区形象标志创意方案。
二、设计理念
    突出体现横琴新区作为“一国两制”交汇点的特殊性;突出体现横琴新区“面向世界,优先港澳”的开放性;突出体现横琴新区“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示范性;突出体现横琴新区“开放岛、活力岛、智能岛、生态岛”的时代性。
三、设计要求
1 、主题突出,寓意深刻,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便于识别和记忆。
2 、构图简洁,创意新颖,富有时代感,便于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旗帜、徽章、印刷品等载体使用。
3 、标志创意方案应为计算机制作的高解像度效果图或手工绘制。设计图稿上不得出现任何与应征设计单位或个人资料相关的信息。
4 、标志创意方案需同时提供设计释义,要求表达清晰,简明扼要,字数在 500 字以内。上述图稿和说明请打印或绘制在 A4 规格的纸上。
5 、入选设计者有义务根据有关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设计稿,并按要求提供完整、详细的创意方案。
四、评选方法
    由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所有投交的创意方案进行评审,评选入围作品,并决定最终录用的创意方案。
五、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评出获奖作品一名,录用作为横琴新区形象标志,奖励人民币 10 万元(税前),若没有作品被最终录用,该奖项自动取消。评选入围作品 10 名,各奖励人民币 2000 元。同时,在参与者中抽取产生积极参与奖 30 名,各赠送礼品一份。获奖者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自行纳税。
六、投稿方式
1 、投稿人填写《横琴新区形象标志征集活动报名表》,与作品一同通过邮局邮寄、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
2 、投稿截止日期: 2010 年 3 月 1 日 (以邮寄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3 、邮寄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地址:珠海市横琴区德政街 41 号区府办公大楼 707 室;邮编: 519031 ;电子邮箱: hengqinxinqu@126.com 。(来信信封、邮件主题必须注明“标志征集”字样)
4 、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还,投稿人请自行保留完整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七、特别申明
1 、权利归属:本次征集活动中最终选用的创意方案,视为主办单位珠海市横琴新区管委会委托创作之作品,其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财产权)即全部无偿一次性永久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投稿人领取的奖金为委托设计费,主办单位不再另行支付设计者任何报酬和费用。
2 、投稿人保证作品系原创,此前未曾发表过,并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等合法权利,如有侵权情况发生,由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 、相同应征作品以先到为准。若出现同一时间收到相同内容多幅作品的,则以抽签决定其中一名为获奖者。
4 、投稿人在参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
5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并按中国法律规定执行。一旦参加应征,即视为无条件同意本公告所有条款。
6 、活动详情查询和有关表格下载可登陆横琴新区门户网站
( http://www.hengqin.gov.cn )。
-附件:横琴新区形象标志征集活动报名表
   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 一月四日 

http://www.hengqin.gov.cn/logo/logo.html
 珠海市横琴新区征集形象标志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10-03-01

更新时间:2021-05-14 09:39:53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投稿邮箱:hengqinxinqu@126.com

赛事说明: 文章所有内容均来自主办方,如有疑问,请联系主办方咨询相关事宜。

赛事交流:如您有兴趣可以加入征集服务网赛事交流群,可以咨询交流分享,也可发布任务需求,接单做任务,设计兼职,打造一个解决多元需求,互利多方,实现价值最大化的征集服务群,入群联系微信:zhengjicom

微信沟通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