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背景
福州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福州位于中国福建东部,地处闽江下游,是福建省省会,具有2200多年的悠久历史。“因北州有福山”,故名;又因“绿荫满城,暑不张盖”,雅称“榕城”。福州大地,人杰地灵,奇景遍布,有三坊七巷、“三山两塔”、马尾船政、石牌洋、青云山、“金汤”温泉等美景奇观。福州与台湾隔海相望,对台有“五缘”(地缘、血缘、文缘、商缘、法缘)优势,两地合作前景广阔。为进一步提升福州旅游知名度,宣传和推广独特而丰富的福州旅游,彰显福州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和特色旅游产品,将福州着力打造成中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决定向全省征集福州旅游主题品牌口号和形象标志。
二、征集时间
2009年9月22日—2010年1月22日(邮寄以邮戳为准)。
三、征集要求
1、主题品牌口号
(1)突出和准确反映福州旅游的鲜明特色;
(2)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宣传效果,主题深刻、文字精炼、简明易记,内容一般不超过16字;
(3)对品牌口号的创意、含义配以简要的文字说明。
2、形象标志
(1)突出和准确反映福州旅游的鲜明特色;
(2)创意新颖、构图简洁、易于记忆,适合在多种载体推广;
(3)来稿应提供彩色和黑白图样形式各一份(电子样稿和手工稿均可,统一为A4规格,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另附创意文字说明,对标志图案及符号作出解释。
3、其他要求
(1)主题品牌口号与形象标志最好相互呼应。鼓励专业人士和专业公司进行整体设计;
(2)每位投稿者可提交多份应征作品;
(3)所有应征作品须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和邮编等个人信息;
(4)所有应征作品不可存在侵犯他人著作权等法律问题,因作品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作品入围和获奖后被发现有侵权的)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5)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四、评选方法
1、由相关方面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选出入围作品;
2、将入围作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公示,由群众进行投票评选(该公示期同时作为异议公示期,如认为入围作品侵犯了自己著作权等合法权益的权利人,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活动组织方提出,并提供相应证据证明);
3、评委会结合投票结果再对入围作品进行最终评选,评出旅游品牌口号和形象标志最佳创意奖各1名,创意入围奖各10名,并将评选结果在相关媒体公示。
五、奖励标准
福州旅游主题品牌口号和形象标志最佳创意奖各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创意入围奖各10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以上奖金均含税)。
六、投稿方式
应征作品可采取直接送达、邮寄或电子邮件形式投稿。
1、交(寄)稿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小柳路85号 福州新闻网(信封上注明“旅游征集活动”),邮编350025;
2、投稿邮箱:fzlyzj@163.com;
3、联系电话:0591-83762630。
http://fzlyzj.fznews.com.cn/